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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问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知识(13)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
密切联系群众。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公职人员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监察机关。
2020年7月1日起。
(一)拒不执行政务处分决定的;(二)拒不配合或者阻碍调查的;(三)对检举人、证人或者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四)诬告陷害公职人员的;(五)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