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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政法人风采】周伦飞:以担当坚守初心 用实干践行使命

法治周宁 2021-05-12

周伦飞
男,中共党员,2007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狮城镇司法所所长。多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被记三等功;2016年2月被周宁县综治委评为“2015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2017年4月被周宁县综治委评为“2016年度周宁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7年6月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宽严相济,监管教育帮扶并重

对社矫对象开展教育

日常工作中,周伦飞带头学习社区矫正规章制度,并严格规范日常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矫正工作,确保人员监管到位。在面对违规违纪的矫正对象时,他总能第一时间核实相关情况依法报请给予相应惩处,但他认为社矫工作并不是一味地惩处,因此,他还会耐心对矫正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力求能让矫正对象真正认识错误,杜绝今后再犯。

此外,周伦飞还经常帮扶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邓某与妻子、两个儿子、两个孙女,一家人在周宁县狮城镇某社区共同居住生活,由于家庭收入不高,开支多数靠女儿家帮助,家庭较为困难。

2019年9月,在日常走访过程中,周伦飞了解到邓某想自己开一家小卖部,其中包含烟草零售,但是烟草零售许可证办不下来。得知情况后,周伦飞与司法所助理员小胡立即与烟草专卖局对接,得知邓某家相邻的烟草零售店面与邓某小卖部距离18米,根据相关规定,两家烟草零售店距离不得少于30米,但如果是残疾人、军烈属可以放宽至15米。随后,周伦飞又积极协调残联部门为邓某办理了视力四级残疾证,帮助邓某顺利拿到了烟草零售许可证。考虑到邓某已年近六旬,不适宜干重体力活,周伦飞还协调镇政府及社区,为其争取了一个月工资1800元的公益性岗位,并积极协调镇民政部门,协助邓某申请了民政救助2000元。

为缓解邓某在思想方面的顾虑,周伦飞还邀请周宁县社工组织,由专业社工对邓某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引导其把心静下来,安心工作、经营,并嘱咐其加强与家人的日常沟通,构建和谐家庭。通过系列帮扶,有效提高了邓某的家庭收入,让他逐渐走出了经济困境,也增强了他对司法工作人员的信任,在遇到事情时,邓某首先想到的是和工作人员协商,并积极配合矫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帮扶效果。



化解矛盾,稳民心促发展

狮城镇是周宁县城所在地,各类矛盾纠纷形式多样,2019年以来,该镇各级调委会成功调处矛盾纠纷276起,协议涉及金额1081.77万元。

2019年5月,周伦飞的妻子刚分娩二胎,他克服家庭困难,积极投身周宁县李墩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征地矛盾纠纷调处,顺利完成产业园区安征迁工作任务,为集体赢得了荣誉。

值得一提的是,周伦飞还注重强化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小林调解工作室”设立于狮城国际小区是我县首家居民小区个人调解工作室,该调解室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向居民小区延伸,打通了人民调解服务居民的“最后一公里”。



图丨调解邻里纠纷

2020年9月初,周伦飞联合县自然资源局、长安社区、狮城镇“小林调解工作室”仅半天便成功化解一起涉及11户相邻居民的建房纠纷。居住于狮城镇许某某等7户群众向县自然资源局、县司法局、狮城司法所反映隔壁彭某某等4户居民将房屋拆旧建新时,影响周边居民房屋采光,要求彭某某等4户居民在建新房时进行退让。周伦飞接到纠纷诉求后随即开展调查,倾听纠纷双方诉求。

2020年9月9日,在仔细勘察现场,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后,周伦飞与其他调解员从政策法规、规划审批、邻里关系等多个方面反复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各方在房屋建设退让等问题上取得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至此,涉及11户相邻群众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突出宣传,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自开展“七五”普法工作以来,周伦飞积极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七进”为抓手,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宣传活动,树立宪法至上权威。同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组织民间艺人开设“法治文化评书专场”,致力打造群众欢迎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五年来,周伦飞共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多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2万多份,制作法治宣传栏200多期,完成1个法治文化公园、3条法治文化长廊、12个法律图书角等宣传阵地建设,有力推动了“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全面顺利完成。



图 |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甘于奉献,助力“新冠”战役

2020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周伦飞与司法所其余干部放弃假期,积极投身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每日会同村居开展信息核查、入户排查、法律宣传、人员劝导、居家观察人员管理等工作,共参与排查登记湖北(武汉)、浙江温州等重点疫情地区返乡人员12人、省内县外返乡人员5人,动员8名疑似患者密切接触人员到县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并组织开展“学雷锋、抗疫情”支援服务活动,深入村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周宁县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拒绝如实提供信息,拒绝接受隔离造成疫情传播的法律责任风险告知书》等法律宣传材料600多份,悬挂宣传横幅36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贡献志愿服务力量。



图|开展“学雷锋、抗疫情”志愿服务

2020年4月中旬,狮城司法所通过信息系统及监狱通报,得知在湖北省汉口监狱服刑的周宁狮城籍罪犯魏某某将于当年5月11日刑满释放。收到该情况后,周伦飞立即联系湖北省汉口监狱及罪犯家属,通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确定了交接地点、时间、方式、材料并及时向县司法局、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汇报

5月11日,湖北省汉口监狱狱警乘坐动车将魏某某送至福安湾坞火车站,完成交接手续后,周伦飞接回魏某某,并为其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签订《居家隔离承诺书》、《疫情防控告知书》。通过沟通协调,按照外地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周伦飞将魏某某送至周宁县宾馆免费隔离住宿。5月13日,魏某某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按要求进行居家观察。周伦飞以及司法所的细致工作让魏某某及家属深受感动,魏某某也表示今后会吸取教训、认真悔改,多为社会做贡献。



图|“无缝衔接”疫情重点地区刑满释放人员

“于细微之处见精神,于细微之处见境界,于细微之处见水平”,周伦飞以严谨、踏实的工作态度践行为人民谋福祉的初心使命,用坚守和奉献展现着新时代司法干警的别样风采。

感谢周宁县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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