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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育史|抗战前南京教育的发展之高等教育

2017-09-06 南京教育发布


接上文

1.发展概况

1927年,国民政府在江苏试行大学区制后,国立东南大学等省内9所公立高校合并,组成国立第四中山大学。该大学主校址设在原东南大学,共有9个学院,校本部设文学院、哲学院、自然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工学院、教育学院;农学院设在丁家桥原农校旧址;此外,在上海设有商学院和医学院。1928年初,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改称国立江苏大学。5月,又改名国立中央大学。同年8月,国立中央大学对院系设置进行调整,改设文、理、法、教育、农、工、商、医8个学院、40个系科,共有专任教师189人,兼任教师66人,职员兼教员211人,在校生2 060人,其规模之大、学科之齐全、师资力量之雄厚,均居全国各大学之首。


1929年6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决定停止试行大学区制,恢复江苏省教育厅。与此同时,国民党中央党务学校改称中央政治学校,蒋介石继续任校长,以培养国民党的“新政治人才”。7月,国民政府颁布《大学组织法》,接着又公布《大学规程》作为配套法规。根据以上立法,南京的金陵女子大学因不符合条件,故改名为金陵女子文理学院。1934年,原中央国术馆改建为中央国术馆体育专科学校。次年6月,在丁家桥中央大学医学院内建立国立牙医专科学校,挂靠中央大学医学院,这是当时全国唯一的牙科学校。10月,成立国立戏剧专科学校,直属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校址在大光路。1936年,我国兴办的第一所药科高等学校——国立药学专科学校在白下路盐业银行旧址建立。到1937年初,包括私立金陵大学和私立金陵女子文理学院,南京地区共有8所高等学校。总之,南京的高等教育已居全国前列。

2.课程设置与教材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各大学及专科学校的课程设置没有统一的规定,完全由各校自行拟订。自1928年起,国民政府积极酝酿制订大学课程的统一标准。1929年8月颁布的《大学规程》中规定:大学和独立学院共同必修科目为党义、国文、体育、军事训练、第一和第二外国文。1931年的《专科学校规程》亦规定:以党义、军事训练、国文、外国文为必修科目。因大学及专科学校系科复杂,课程繁多,至1938年,始制订出《文理法三学院各学系课程整理办法草案》,提出了规定统一标准、注重基本训练、注重精要科目的整理原则及9个整理要点,如:大学各学院第一学年注重基本科目,不分学系,第二学年起分系,第三、四学年视各院系性质酌设实用科目,以为就业之准备;国文及外国文为基本工具科目,在第一学年终了时,应举行严格考试。同年,教育部还分别公布了文、理、法学院和农、工、商学院以及师范学院的共同必修科目表。其中要求,各学院第一学年都必须把国文和外国文作为重要必修科;文法学院学生须选修一门自然科学,理学院学生须选修一门社会科学。这些要求的提出,可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关于高等学校学生修业制度,《大学规程》早有明确规定:“各科课程得采学分制,但学生每年所修学分须有限制,不得提早毕业。”至1931年,教育部除通令各校一律采用学年兼学分制外,进一步规定了大学生应修学分之最低标准,即:除医学院外,4年制修满132学分,始得毕业。


依照上述制度,南京的高等学校在教学方面作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如国立中央大学,在教学活动中强调给学生以自主权,强调“通才”教育,重视外语和体育,致力于“核心课程”的建设,调整课程设置,删除不必要的科目以集中授课时数等。该校在执行学年学分制时,还特别提出了应避免学分制带来的争求速度而忽视学习质量的问题。


再如金陵大学,为了适应形势的变化,曾对课程设置作了一些调整,如取消宗教课,宗教活动改为自由参加;把“三民主义”、“公民”、“伦理学”和军事训练等列入全校的必修课程等。金陵大学强调学生应该具有较为全面的知识和扎实的基础,规定文科学生必须学习基础科学知识,理、工科学生必须学习哲学、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以适应社会的广泛需要。


长期以来,各地高校大多使用外文原版教科书,也有一些大学教授自编讲义执教。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对高校各科所用教材自始至终进行严格审查。1927年12月,曾公布《教科图书审查条例》16条。1929年11月又公布了《教科图书审查规程》,将审查标准扩充为关于教材之精神、实质、组织、文字及形式等5类24条。其中首要的3条为:一要适合党义,二要适合国情,三要适合时代性。


为了适应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提倡大学教科书中国化。1932年,商务印书馆总经理王云五聘请蔡元培领衔,邀集国内各大学及研究所的数十名专家学者,组成《大学丛书》编辑委员会,拟定选题,推荐著译者,征求书稿。次年起,陆续出版300余种教科书,分为文理、政法、农工商、医学、教育等类。至此,高等院校各院各系各科教材大体齐备。这套《大学丛书》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它的问世不但促进了国内学术研究与著述水平的提高,推动了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

3.科学研究

20年代初,在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基础上组建的国立东南大学,拥有50位留学西方的学者,皆为一时英秀。由于东南大学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办学成绩卓著,故声誉鹊起,当时即有“北大以文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的赞誉。是时,担任东南大学地学系主任的竺可桢在教学之余经常带领学生进行地质考察、观察气象,足迹遍及南京及附近的各个山冈。由于竺可桢教授的敬业,地理和气象两个学科为国家培养出了如胡焕庸、张其昀、王庸、向过等一批专家学者。在南高师和东大的5年时间里,竺可桢在科学研究上也取得了大量成果,发表论文40余篇,尤其对远东台风研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1927年,他应中央研究院院长蔡元培聘请,在南京筹建气象研究所,出任所长。在他的领导下,次年建成北极阁气象站,这是中国人自己建立的第一座气象台。1928年至1936年,竺可桢以气象研究所为研究基地,先后开展了高空探测、无线电气象广播等工作,整理出版了中国气象资料,发表了许多科学论文,在博物学、地学、气象学等方面都有重要贡献。


这一时期,金陵大学强调学以致用,在教学过程中,重视科学实验与调查研究,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该校农林科从美国康奈尔大学农学院引进教学、科研、推广三合一制度,积极从中国实际出发,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并使之落实到推广和应用的层面。为此,金陵大学十分重视实验室和试验农场的建设,拥有较完善的化学实验室,拥有充足的生物学设备和符合当时标准的物理学设备。


1932年9月,罗家伦执掌国立中央大学。在他的带领下,中央大学积极推动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不遗余力地谋求与社会事业及学术机关的合作。如:与江宁要塞司令部合作要塞造林,与中央棉产改进所研究棉做试验,在江苏省推广纯良棉种,与实业部统计处合编《中国经济史》,进行全国儿童问题咨询,接受美国洛氏基金会委托研究项目,进行淮河流域土壤分析、四川石油调查、滇边地理考察等等。这一系列科研活动,既对国计民生有所裨益,又拓宽了学校科研经费渠道,还增强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1934年11月,罗家伦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的规定,在中央大学积极筹设理科研究所算学部和农科研究所农艺部。1938年,正式成立中央大学研究院。当时的中央大学拥有一支学识渊博、学有专长的教师队伍,他们是科研的生力军,其中不少人是国内第一流学者。

4.师资管理与待遇

1929年7月26日颁布的《大学组织法》是国民政府关于大学师资管理的权威文件。该文规定:国立大学校长由国民政府任命,省立大学校长由省市政府提名呈请国民政府任命;除国民政府特许外,大学校长和独立学院院长不得兼任其他官职。大学教师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4个等级。独立学院及专科学校与大学同。此外,教育行政委员会还在《大学教员资格条例》中详细地规定了大学教师的任职资格标准。


当时规定,担任大学教员必须经大学教员评议会审查,由该教员呈验履历、毕业文凭、著作、服务证书。大学教员评议会审查时,由中央教育行政机关派代表一名列席,遇资格上的疑问及资格不够但学术上有特殊贡献者,由评议会酌情决定。如资格不合教授或副教授之规定者,在学术上有特殊贡献,经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四分之三以上委员之认可,亦可任教授或副教授。


与北京政府时代相比,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教师的薪金有较明显的提高。大致是:助教月薪为100—160元,讲师月薪160—260元,副教授月薪260—400元,教授月薪400—600元。一般而言,初任教师从最低级起薪。专科学校同以上规定,惟教授最高薪金是400元,后改为520元。大学教员的收入,从当时的物价和社会发展水平看,是颇为可观的。但是,由于民国时期时局动荡不安,军事斗争频繁发生,加之国民政府经济实力和财政收入有限,师资待遇的落实仍然存在问题。

(未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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