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西检院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西城检察院积极落实为民办实事,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将“打击、预防、研讨”多管齐下,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公共安全大局
西城检察院自2008年集中管辖本市涉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批捕、起诉以来,紧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组建专业化办案组,提高办案能力,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先后办理多起非法收购、出售象牙、犀牛角、穿山甲片、羚羊角等涉案数额大、价值高,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要案。疫情发生后,我院紧密结合《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全国人大“禁食令”等文件精神,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提升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检察工作效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二
立足职能,创新机制,不断推动环境资源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案件。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加强与公安、司法、法院的沟通协调,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对徐某某非法狩猎案快审快诉。该案以网络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赵文胜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经查,徐某某在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上庄村猪峪其承包地内,使用禁猎工具钢丝绳猎套,非法猎捕野猪1只后宰杀并食用。主管检察长针对案件综合证据、风险评估等情况及时向市检院请示汇报,在批捕和起诉阶段均取得市检院第一检察部的支持;协调公安机关安排远程提讯,开展释法说理,最终使心存侥幸的徐某某转变态度,自愿认罪认罚;协调区司法局安排法律援助律师,为律师远程会见争取绿色通道,并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保障被告人权利。该案的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节点前移,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西城检察院深挖犯罪线索,成功办理本市首例医药企业骗取行政许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系列案。
2019年,森林公安在丁某某别墅中起获1491公斤穿山甲片,西城检察院应邀提前介入侦查,第一时间成立由赵文胜副检察长任主承办人的专案组,通过多次召开案件会商会,及时向侦查机关提出关键性补证意见,推动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深挖彻查出北京某医药企业非法买卖穿山甲、羚羊角制品及多起上下游犯罪。该案涉案穿山甲片上万公斤,查获的整根羚羊角3830根,金额逾亿元,社会影响大。办案组多次与侦查机关会商,引导侦查取证方向;十一假期加班审阅卷宗、撰写“三纲一词”;审查起诉前后十余次前往看守所开展教育转化工作,最终全案5件15人中10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经过充分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法庭教育,公诉人从涉案野生动物极度濒危的现状、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受到的影响、我国对野生动物制品入药的管理制度、疫情发生后实施的最严格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及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角度论述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庭审上另有3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目前已判决4件13人,该案的打击成效被法治日报、北京日报、“法治进行时”等多家媒体报道。
三是普法宣传不间断,创新“线上”新形式。西城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延伸检察职能,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积极制作以“预防野生物犯罪,保护濒危物种资源”为主题的宣传品,在两会期间向代表发放宣传册,让代表了解我院就打击野生物犯罪开展的工作情况,并呼吁代表们携起手来,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预防野生物犯罪。疫情爆发前组织干警先后前往北京动物园等地开展以“保护野生动物,你我有责”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警示教育主题展板,宣传象牙全面禁止贸易的新规定。
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期间,西城院立足本市野生动物类犯罪集中管辖地的职能定位,立即组织专业化办案组成员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系列宣传预防活动。2020年1月至4月,在“西城检察”微信公众号相继推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养不起的宠物》等六篇宣传作品。普法内容覆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三有”动物、穿山甲制品、象牙制品等,构建了一套野生动物保护全链条普法体系,并被北京政法、北京普法、京检在线等官方“两微”转发推介、制成动画,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如在植树节院官微推出《自家的树能不能随意砍》特辑。此外,涉林组检察官于疫情期间在京检云课堂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常见罪名普法讲座,收到良好效果。检察官受邀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今日头条、抖音短视频、西瓜视频”等APP软件平台公司约500名职员以线上直播的方式开展“网络平台中的野生动物保护”专题讲座等。
三
强化学习,加强研究,积极破解破坏资源犯罪司法难题
一是加强专家论证,借助专家力量为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建立专家论证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适时与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学者、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召开专家论证会、案件联系会等,就公益诉讼的开展、水獭案的量刑适用、水生案件的鉴定资质等问题进行交流研讨,为案件的顺利办理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以实务研讨和学术交流为平台,形成保护合力。西城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同时,致力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实践研究,撰写信息调研文章总结经验,多次受邀参加国家林业局等举办的专题研讨会并进行经验交流。以各种实务研讨和学术交流为平台,发挥检察机关在打击和预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中的积极作用。
如我院受邀参加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举办“打击野生动植物网络及物流犯罪研讨会”,就打击网络寄递类野生物犯罪为主题进行授课,并与百度、阿里、腾讯、顺丰四家互联网和物流企业就打击网络物流野生动植物犯罪的措施和执法合作流程进行交流探讨,互通有无;参加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TRAFFIC联合举办的“中国象牙禁贸的成就与挑战”研讨会等。近期,我院受国家林草局邀请为粤桂琼三省培训班开展讲座,检察官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疫情爆发后一系列新规定,对“后疫情”时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规范的新变化进行梳理,就典型案件办理中遇到的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探讨,交流经验,凝聚共识。
三是撰写案例分析,总结办案经验。对实践中办理的新型、疑难、有争议案件及时撰写案件分析,总结办案经验,并分享研究成果。如我院为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开展的“野生动物违法判罚指南与案例汇编”课题研究提供素材、并参与书籍编写等,推动野生动物犯罪的裁量标准一致,罪责刑相适应。
策划:李斐斐
文稿:第一检察部
制作:李 浩、万亚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