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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项目】 绍兴市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指南(回复可下载)

规划二分院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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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城·东浦 /

建设新时代美丽城镇,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践行初心使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行动。

/ 柯桥·兰亭 /

通过两年多的建设,美丽城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结合建设经验和实际诉求,新时期美丽城镇建设的方向应该有所侧重,方式需要创新升级,机制势必不断完善。

/ 上虞·岭南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指导绍兴市美丽城镇因地制宜地构建“共建共享、协同互补、互联互通”的美丽城镇集群化体系,绍兴市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特委托我院总师办与规划二分院编写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绍兴市全域建制镇、乡、独立于城区的街道开展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

/ 诸暨·枫桥 /

针对绍兴部分小城镇规模小、产业弱、缺协同等现实问题,深入各地调查研究,吸收全省先进经验,总结全市优秀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指标体系、建设引导、集群划分、建设路径四方面,对绍兴市美丽城镇集群化作出建设要求,打造美丽城镇升级版“重要窗口”。

/ 嵊州·甘霖 /

本指南是全省率先制定的市级层面的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技术指南。从市域层面明确了美丽城镇集群的组合模式、建设模式与发展引导,在全省集群化导则的框架下,推动绍兴市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为全省导则提供了经验与参考。

/ 新昌·儒岙 /


// 研究背景 //

/ 诞生背景:发展不平衡 /

浙江省存在相当数量的小城镇,都有三个明显的问题:面积小、人口少、经济弱。美丽城镇1.0时代,很多乡镇特别是大型乡镇都实现了功能的补短、特色的彰显,但是对于小型乡镇,按美丽城镇建设标准,通常会遇到三大问题:


(1)乡镇规模太小,有的对资金、土地有要求的设施,配置了浪费,不配置达不到提供服务的要求。

(2)乡镇产业较弱,单个无法发挥影响力,同质竞争又过于严重,需要抱团发展。

(3)乡镇缺少协同,行政体制壁垒持续存在,交接地带遇到问题各自为政、协商困难。

/  研究基础:理论与实践  /

作为浙江省美丽城镇领域的“领跑者”,我院在美丽城镇1.0时期,为全省各地美丽城镇建设提供了规划编制、设计施工、验收咨询等全过程服务,并在深耕中不断创新。


分院于2019年《诸暨市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中首次提出构建8个集群化雏形,成为以点带面、上升为制度设计的重要理论基础。

诸暨市美丽城镇建设行动方案(规划项目链接)

分院于2020年编制完成全省首个美丽城镇集群规划——《龙游县南部一镇三乡美镇圈规划》,为指南规范的制定提供了研究样本。


绍兴市在美丽城镇1.0时期对乡镇跨区域联动作出了部分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柯桥区安昌街道与萧山区瓜沥镇通过协同管理实现各自优势放大,整体效应提升,呈现出集群发展的态势。

柯桥区安昌街道

副主任

胡建华

“安昌与瓜沥,同为美丽城镇都市节点型省级样板,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早在2020年3月,双方就签订区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领导班子,下设城市建设、文化教育、人文旅游、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城管执法等若干个小组,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商议美丽城镇建设中的相关事宜。目前已共同实施建设安昌路北延工程、大和山区块产业园区,并创新联合管理执法模式。”


// 研究意义 //

作为浙江省首部美丽城镇集群化指南,研究的主要三个出发点是:第一,需要为浙江省集群化建设探索出能推广的制度设计;第二,需要为绍兴市构建能适用本土发展的顶层设计;第三,需要为县市区的各建设主体明确能操作的建设路径。



// 主要内容 //

指南以共建共享、协同互补、互联互通为原则,以一个计划、一个机制、一个通道、一个廊道、一个生活圈的“五个一”标志性要求制定适应绍兴特色的指标体系。同时划定3个美丽城镇集群带、6个跨区域美丽城镇集群、18个县域内部美丽城镇集群,落实各类集群创建主体,分类提出建设指引,引领绍兴市美丽城镇建设提质扩面、高质量发展。


指南既需要满足浙江省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的要求,又要适应绍兴市的自身需求,确保市级、县级、乡镇在开展美丽城镇建设时,准确理解集群化,把握好建设重点难点,“看起来简单,用起来顺手”,通过简明扼要的制度设计,保障建设品质,提升建设成效,充分发挥“1+1>2”的集群效应。

/  “五个一”标志性要求 /

1个计划(规划共绘)

一个指导建设的行动计划

1个机制(治理共谋)

一个协同协商的治理机制

1个通道(交通互联)

一个高效互通的交通网络

1个廊道(城乡共融)

一条整体协调的风景廊道

1个生活圈(设施共享)

一个服务共享的生活圈

“指标的刚性”“指引的弹性”结合起来

/  集群化指标体系  /

从环境共保、设施共享、产业共荣、人文共美、协同共治等“五美”与自主申报6方面,确定30余项指标作为刚性建设要求。其中环境共保指标要求集群成员共同擦亮生态底色,协同发展生态经济;设施共享指标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提质扩面集群“生活圈”;产业共荣指标重点是构筑集群内部块状产业、完善产业链,联合搭建产业平台;人文共美指标强调守护共同的人文底蕴,打造文化品牌;协同共治指标则是从体制机制和规划设计层面入手,拧成一根绳,形成一股合力。

/  集群化建设指引  /

针对“五美”,对指标进行详细阐述,将浙江、绍兴好的做法总结提炼推广,作出弹性建设要求。

“集群的划分”“建设的路径”结合起来

/  集群的划分  /

将绍兴市美丽城镇集群划分为“3+6+12”三个层级,即3个美丽城镇集群带、6个跨区域美丽城镇集群、18个县域内部美丽城镇集群。将县域内部型美丽城镇集群进一步划定为强强合作型、强镇辐射型、特色发展型三种类型。



/  分类建设路径  /

对三种类型、六个典型集群做出目标指引与“五美”建设安排。

强强合作型——以“西施之泪”诸北集群为例

// 指标制定 //

指标的制定,既保障了与省标的兼容性,又突显绍兴的独特性。继承了美丽城镇建设的传统“五美”体系,11个基础指标延续省美丽城镇考核评价办法,保持一致或相近,另外22个指标为具有绍兴生态、文化、产业等特色的独创。


环境共保指标在省标基础上,更加强调生态格局与底色的保护与彰显,以及发展生态经济。

诸暨市美镇办

综合组组长

杨力飞

“西施之泪这个诗意的名字,源于集群环绕的白塔湖湿地。这里是一个生态敏感区,又位于镇域管理的交叉区域,迫切需要在集群中建立生态共保对话机制,统筹生态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集群化建设为一体化保护提供了协商的平台。”


绍兴文化底蕴深厚,人文共美指标强调了集群化建设对历史文脉的延续与遗产的活化,并提出集群应在建设风景廊道的基础上,融入跨区域文化线路的打造,依托大运河、浙东唐诗之路等文化线路,强调绍兴市域层面大尺度、跨区域的集群建设。


指标的制定还注重与美丽城镇生活圈、邻里中心、城乡风貌、未来乡村等其他建设工作的协同,多线汇成合力。



协同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要求,一手抓设施,一手抓形态,通过“五个一”强制性指标明确,通过集群化建设弥补设施短板,通过城乡风貌达到形象共美。


相对针对“单个创建”的未来乡村工作,强调以“串珠成链”的方式打造未来乡村示范带。


该指南已于2022年3月由绍兴市美丽城镇办印发,不仅为绍兴全市的美丽城镇集群化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也为全省提供了可借鉴的模板。今年绍兴市正在着力推进柯桥区“稽山舜源”及诸暨市“西施之泪”两个美丽城镇集群化案例建设培育,争取通过一年的建设打磨,将两个集群培育成为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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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 | 江 勇、吴 
项目成员 | 陈 勇、姚 欣、曹家翔、夏天慈、白郁欣
供稿部门 | 规划二分院
项目联系 | 陈 勇 13958007150
              周 俊 13588113271
              洪 江 13857197462
文稿作者 | 吴 洵
文稿编辑 | 吴 洵、李星月、童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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