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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Chat ID Intro 分享自由主义,民主主义和民主转型理念,并探讨它们对中国的现实意义。在保持多元思想和价值的前提下,凝聚国家共同体的最基本的政治共识。 霍布斯是17世纪的英国政治哲学家,他于1668年出版名著《利维坦》,论证了一个像利维坦巨兽一样的国家机构。很可惜,这是一个专制政治体制国家,注定会像利维坦怪兽一样邪恶! 2016年5月7日,雷洋死于北京昌平警方的暴力执法过程中。经过7个多月的尸检和北京丰台检察院介入侦查后,北京丰台检方于12月23日决定不对涉案警察进行起诉,使公众舆论哗然。各个自媒体上又开始充满了对雷洋案的高度关切和转发。12月25日,雷洋案代理律师陈有西发文称,雷洋家属已经向丰台检方的上级北京市检察院提交公诉申请书,并送达中国最高检察院。如果北京检方和最高检都维持不起诉,那么,此案将进入自诉阶段,也就是进入民告官阶段。民告官何其难!既是公检法是一家不永远是事实,但它也比较接近事实,那么,与其公诉,倒不如自诉。   丰台检方依然说雷洋嫖娼,这涉嫌散步虚假信息。而对邢,周,孙,孔和张五位嫌疑人的描述信息,明显是对雷洋家属有利的控诉证据。是丰台检方不想接这烫手山芋,把它踢给北京检方么?我们拭目以待。   公安局警察将你暴力致死,CCTV等官媒喉舌配合公安局宣传虚假信息,GFW墙负责删除对你有利的证据。现在,丰台检方还决定对致死你的警察嫌犯不起诉。所有这些机构都是体制内部门。体制极力抗拒体制内雷洋家属的正义诉求。雷洋在天之灵,你是否感到悲哀和愤怒?如果存在神化的天和灵魂的话。   雷洋死前供职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它又隶属于国资委,国资委又隶属于国务院。国务院属于行政权力系统。也就是说,雷洋工作于体制内的行政权力系统,以特有的方式和程度行驶行政权力,对整个国家产生影响。北京昌平警方属于执法部门,同样属于行政权力系统。检察院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并监督公安和法院系统。名义上讲,人民代表大会是民选立法机构,代表民意,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请注意,我说的是名义上的!法院是司法权力部门。体制内行政权力系统的雷洋,被体制内行政权力的警察搞死了,体制内立法权力下的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最终,体制内司法权力下的法院能否坚持司法独立公正?67年来,足够多的历史事件和国民个人经历,使国民足够怀疑其司法独立公正,聂树斌正是众多不幸之一。雷洋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将面临一场寻求司法正义的艰难旅程。   体制就是这样,然而体制外很多人趋之若鹜,公务员报考热就是充分直接的证据。体制能给你什么?很多人随意地说“都是混口饭吃”,“稳定”。很少人说出他们心里潜藏的对权力的崇拜,对自由的蛮不在乎,对灰色黑色利益的向往。一些体制内人私下向我抱怨体制的种种罪恶,可他们很少敢于公开发表内心的真实看法。他们害怕自己的上下级和同级看到自己的与众不同,以及那可笑的正义感。这些人还是体制内难得的良知。不过,他们是体制内的稀有动物,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今天体制为何如此滥权和腐败。体制就像电影《黑客帝国》中邪恶的电脑人斯密斯一样,它将自己邪恶又无比强大的利器插入他人的身体,这个人立马就被同化了。体制给了你安全感,不用像在私营企业那样面临被炒鱿鱼的风险,还获得比社会平均工资高很多的收入和福利保障。在你回到家乡时,你的父母炫耀地说“我儿子在政府工作”,满足下你崇拜权力的快感。可在这样的体制内,你失去了自由表达的可能。对上级唯唯诺诺,产生人身依附。在同事间也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貌似官员都说心很累,体制内人都说很累,那么为什么不离开体制?为什么体制外还有大量人削减脑袋想进去?这说明,依照体制内人的价值观,在体制内的收益代价比极大。在体制内时间久了,你身处非常不错的办公室中,自己收入和生活都还不错,甚至还有灰色或黑色收入,就会觉得这个社会多么美好,就会倾向于看到“正能量”,就会像雷洋说的那样,“常怀感恩之心,永谋兴盛之道”。诸不知,类似雷洋这种惨案时时刻刻发生在中国大地上,这个国家也有2亿多贫困者,高达0.6多的基尼系数的贫富差距,还有海陆空河全方位的环境灾难。你不会为他人遭受的不公不义而谴责,更不会痛斥这个邪恶又腐败的体制。你是体制利维坦身上的一个没有道德判断和价值观选择的细胞或器官。这个利维坦以掠夺体制外人来维持自身生命,其细胞获利最小,核心大脑获利最多,各种器官组织获利居间。   如果体制不侵犯到你的人权或利益,对你来说一切都好,“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可是,体制内警察把你整死了,不仅你在体制内的收益和或许你的政治理想没有了,还赔了一条命。最大问题是,体制还极力不给你一个公道!这些都是你在体制内时不曾想到的,包括体制外人的所有国人似乎都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濒临死亡时的雷洋终于知道了政治不正义,你死后,你的家属以及校友们充分领略了这政治不正义。而以生命代价使人警醒,何其遗憾!我不知道,此后雷洋家属及校友们是否反思体制需要根本性变革。   行政权力的政府,立法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司法权力的法院,这三权在理论上应该分立,执政党也经常说三权应互不干涉。可这都是理论上和希望上,都不该三权合一。事实是,三权合一于一党。公检法之上还有政法委,政法委之上还有党委。权力一级级被集中于一个组织的高层人物手中,所有下级都是上级的准奴隶。是行政权力干涉司法权力么?错。是党本身垄断着司法权力。我打个比方,党是大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法院是左右手,政府和检察院是左右腿。你能说是政府腿干涉法院手么?那是大脑在指挥!法治(Rule of law )的丧失就是必然的,法制(Rule by law)就是必然的替代工具。谁rule?大脑。大脑用法律限制自己么?大脑为所欲为,它用法律来整治别人,而不是自己。   很多人说,在民主转型之前,先进行法治改革,以避免转型期“无法无天”。首先必须说明的是,这是谁发动法治改革并用法律来约束谁?按照目前的体制内外权力结构,必然是体制大脑发动法治改革。以法律约束体制自身,约束大脑?这是不符合人性和党性的,更不符合所有人类历史经验的。所以,法治改革不可能发生于民主转型之前。那么,还有两种可能。可能一,民主转型同时进行法治改革;可能二,民主转型之后立马启动法治改革。问题变为如何启动民主转型,可这又是大脑所坚决反对的。这也符合所有专制政体的本性,古今中外如此。所以,你绝对不能对其进行明君贤臣的道德幻想,这是很愚蠢的。怎么办?   雷洋案,李洋案,王洋案等各种践踏人权案,普遍严重的贪污腐败,名列世界前茅的贫富差距,环境灾难,有毒食品,等等所有不公不义不自由的解决都不在体制内1.12亿多人(7500万左右财政供养人员和3700万左右国企人员)自身道德觉悟,而在于体制外12.88亿人怎么想和怎么做,在于体制外人是否愿意为自己的权利(rights),利益和美好国家尽一份你个人的义务。你是为自己而推动社会进步和变革,这和你及后代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不是仅仅为了什么拯救国家和他人。救世主心理容易使人放弃,请记住这一点!   Learn about writing a valuable comment Scan QR Code via WeChat to follow Official Ac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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