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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打着正义的名号行凶,请立刻停止寻找汤兰兰

2018-02-01 五勺君 亚刊智库

突然间“汤兰兰被全家性侵”案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更突然的是,有人在高喊:你去哪里了,汤兰兰你站出来!你给大家说个明白。


不知道这个案子为什么突然被翻出来,更不知道凭什么要汤兰兰站出来。


1主要是因为某某新闻的报道。


据报道,2008年10月3日的时候,正在读初一的14岁女孩汤兰兰,向警方写举报信称,称她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


当月底,3天内村里16人被抓。4年后,包括其父母在内的11人获刑,罪涉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其父母还被判强迫卖淫罪。汤兰兰的爷爷在被拘45天后死在看守所。


这件事至今已经过去九年了。


这九年的时间里,涉案人员家属不断申诉,全部被驳回。受害人汤兰兰的爷爷死在了监狱里,爸爸至今无期。而九年后,当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2017年6月出狱后,依然否认当年曾经强迫自己女儿卖淫,想伸冤,但是发现女儿如今已经被政府安排改名迁户了。



随后贴出汤兰兰改名迁户后的信息,振臂高呼,汤兰兰去哪了呢?



文章马赛克是记者发稿打码,红色涂抹为小编五勺君涂抹


紧接着无数网站媒体一起开始寻找汤兰兰,都是千篇一律的新闻通稿。



2到底是《素媛》还是《狩猎》



电影《素媛》让我们认识性侵幼女的危害之大,《狩猎》则让我们认识到了办理涉及性侵幼女的案件,必须坐实证据,否则的话也会酿成人间悲剧。


这个事情很可怕,案犯也由近及远、基本涵盖了小女孩全部的社会关系,而且长达七年之久。如果是真的会对她留下怎样的心灵阴影?


很多人不敢相信有这样的父母,但其实什么样的人渣都可以为人父母的,看看新闻会发现其实这样禽兽不如的亲属并不是孤例,不是所有父母都爱自己孩子。



另外,改名换姓这的事,

在性教育不成熟的地方根本不是个例


(图片来自@哈皮走江湖)


如果是假的,那就是司法,执法机构出现了重大失职,在涉案情节特别严重,涉及面特别广的情况下,依然出现了冤假错案,并让十数人蒙受了不白之冤,失去了近十年的自由。


电影《狩猎》一个小女孩因为示爱被拒绝而撒了一个中伤男主的谎言开展,使得男主背上了性侵的罪名,受到了所有人的白眼唾弃,生活一度陷入迷失颓废,但最后终于沉冤得雪,但是还是有人会自以为“正义”的心理优势感,继续冷落、羞辱主角,最后甚至杀死了主角。



司法被利用,司法出现问题带来的恐慌,可能还远比之前来得大。


真相是怎样的?我无法判断,质疑是是基本的权利。可是,对司法的质疑,为什么非要汤兰兰站出来?


汤兰兰是自由人,事发后不管是出于被歧视的或是可能被报复,改名迁户,都没有什么奇怪的。


为什么非要汤兰兰站出来呢?



3强烈谴责某某新闻


新闻报道应该客观事实,但某某新闻报道的倾向性十分明显。报道从标题到内容,都包含了大量暗示。


比如,写她长期住校,意味着很可能没机会被长期强奸;又如,写寄宿期间还经常回宿舍得晚,似乎在暗示少女晚归与案子有什么关联;又如,写花五六千块给小孩上学,似乎在暗示父母不会为了50块嫖资而出卖女儿又如受害人干妈不愿意接受采访,似乎暗示心中有鬼。


还有不知道记者出于什么目的,把警察出于保护未成年受害者进行的“更名换姓”,更换户籍地址,写成是“失踪了”,“人间蒸发了”。


作为性犯罪受害人,加上受害时未成年,法律和媒体报道是要依法保护受害人个人信息的。在强奸案报道中,记者采访受害人需要比采访其他新闻报道更加具有同理心。当受害者拒绝采访时,应当尊重对方意愿,而不是在报道中一再渲染受害者 “拒绝对话、拒绝回应” 的形象。


最值得玩味的还是标题《10年前,14岁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进监狱,然后失踪了……》


送人进监狱的主体永远只能是检察院和法院,而不能是疑似被害人。而一旦我们说某个自然人把别人送进监狱,很多时候都隐含了一种不正常的状态。要么是作者的法律观念可能还比较陈旧。要么是作者的确已经相信是小女孩自己把这么多家人“作”进了监狱。


还有某某报的标题《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


什么叫不能这么失联着?还要诛心不成?让小姑娘一直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


还没翻案就把汤兰兰的信息曝光出来,你们这一道聚光灯打下来,我相信她周围的同事、朋友、邻居已经猜到她是谁了。


如果案件进入重审程序,汤兰兰不可能永远躲在后面,必须出来配合调查。但是,她应该站到司法机关面前,却没有义务站在大众审判桌前。没有任何一个看客有权要求汤兰兰站出来示众。


希望这个叫汤兰兰的女孩永远不被人找到,也希望一些媒体不要为了博眼球打着正义的旗号行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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