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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跑少跑,一次办好!佛山这项服务更方便了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年初,根据佛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市法律援助处动态调整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301元/月动态调整为2394元/月。
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18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只需签署“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市民群众在禅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
实行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便利群众向市法援处申请援助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今年6月,市法律援助处出台了《佛山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申请全市通办工作规程(试行)》。
申请人可通过五区法律援助机构向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窗口也可以受理原由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窗口办理的法律援助申请,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取法律援助服务。
石湾镇司法所法援窗口为群众提供服务。
组建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库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今年8月底,市法律援助处印发了《佛山市法律援助处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办法》,明确了市法律援助处律师库组建、管理等事项,通过组建和运用法援律师库,充实了法律援助力量,增强了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为科学合理指派案件,保证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高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提供了保障。
加快受理审批效率让绿色通道更顺畅
对劳动者追讨欠款、请求工伤待遇,妇女儿童、老年人等法律援助申请,在原有的绿色通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只要资料齐全,基本可以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受援人无须在法律援助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后,再次到市法律援助处领取决定书,使受援人“少跑路”。
今年年初,法援律师促成一宗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对于在佛山的市民群众而言
去这些地方
可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这份表格收藏好!
值得一提的是
2022年1月1日起
我国《法律援助法》将开始施行!
这部法律的通过
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