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组织近百人,旁听受贿案件庭审
8月3日,禅城区开展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活动。本次活动由区普法办、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全区各有关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行政村分管国土管理工作的村“两委”成员、“法律明白人”一共近百人参与旁听。
本次旁听庭审案件选取了一宗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被告人简某某身为村委会、经联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个人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240万元,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人民币360万元、港币50万元并分得人民币145.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紧紧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在法庭辩论环节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简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反思,并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表示认罪悔罪。
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充分评议后,当庭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被告人简某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85.5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宣判后,被告人简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值2023年纪律教育月活动开展之际
禅城区组织开展该次旁听庭审活动意义重大
本次活动发挥了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学的作用,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意义深刻、警示效果突出,对强化领导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党性意识、守法意识、廉洁意识,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具有积极意义。
02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次庭审案件精心挑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是认真落实省、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以法治赋能乡村振兴工作、建设高品质法治乡村的有益做法,也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举措,对做深做实“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03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7月26日,禅城区成立了法治宣传共建联盟,联盟由政府、两院、群团、高校、企业、媒体等单位组成,是我区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机制,促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合作共赢的新举措。该次活动是联盟成立后首次成功举办的活动,首战告捷,对今后联盟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接下来,禅城区普法办将继续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为党员干部“拧发条”“敲警钟”,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廉洁底线,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来源:禅城区普法办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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