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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需要这样做……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和《关于规范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的通知》要求,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需要到市三院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市民,请提前预约挂号后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于指定时段到指定诊室,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完成证明开具,须知如下:


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既往所患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出院诊断书(6个月内有效);

2.化验结果(3个月内);

3.检查结果(3个月内);

4.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如为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等专科疾病,请到我市相关专科医院开具,以上所有材料医院均需留存。


开具证明时段及地点

1.申请开具证明的人员,须提前在微信公众号“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民通”预约挂号,挂“疫苗禁忌证明(肾内科门诊)”或者“疫苗禁忌证明(风湿免疫门诊)”;现场不加号,请务必预约成功后再来院就诊。

2.入院前需要自行打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申请》并填写好。本人还需携带身份证件、病史材料到医院办理。


@长按识别二维码预约挂号


长按识别二维码,

        下载附件2并填写完整


开具证明地点: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2楼全科医学科门诊、门诊2楼风湿免疫门诊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13:00-16:00

咨询电话:0411-86507500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征、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核酸检测

1.核酸筛查门诊:愿检尽检(非重点关注地区)等人员

地点:核酸采样点(7:30-16:00)、急诊方舱采样点(16:00-20:00)

2.重点关注地区专用:重点关注地区人员

地点:发热门诊(24小时)。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便民通】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采核酸人员请提前准备好辽事通二维码或代展码

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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