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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适用)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三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

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 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专业目录中,凡按规定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 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019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报名方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本省考生具体报考点的选择及现场确认的地点需待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下发后,第一时间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的网站公布。 报考我校其他专业的哈尔滨市考生应选择“哈尔滨商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哈尔滨市外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 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报考 2019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日期: 2018 年 10 月 10 日—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8 年 9 月 24 日—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 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edu.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 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 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 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2019 年黑龙江省报名要求详见《2019 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 

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0 月 31 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 150 元/ 人。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凡选择省内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10 月 31 日之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详见《2019 年黑 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 

(三)现场确认要求 

1.“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 A 区主楼 8 楼 0823 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 1 号)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 2019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 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字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4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 年 12 月 22 日、23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2 月 22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2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3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3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9 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 、《2019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2019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 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办法和程序等有关通知。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 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当年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出台歧视性规定。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 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在复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按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7.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不 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9.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在通过复试后与定向单位签订《哈尔滨商 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 年,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 为 3 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工商管理(MBA,非全日制)和公共管理(MPA)学制为 2.5 年。工商管理(MBA,全日制)学制为 2 年。 

(二)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为 9000 元/年。工商管理(MBA)学费详见 MBA 主页:http://mba.hrbcu.edu.cn,公共管理(MPA)学费详见 MPA 主页http://mpa.hrbcu.edu.cn 

(三)奖助政策:我校按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 投入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我校录取并注册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初步制 定了如下奖助政策: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仅供参考,所涉金额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计划和接收推 免生计划暂参照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列出,仅供参考。2019 年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并依据我校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进行调整,调整的结果与之前公布的招生计划相比会有增减。 

(二)下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后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 权覆盖专业,标有“”表示该专业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覆盖专业,标有 “▲”表示该专业为省级重点学科覆盖专业,标有“ ”该专业拥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三)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档案等人事关系不能脱离单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不能录取或不能注册学籍等问题,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各项通知,均在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五)研究生学院网站将陆续公布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学校主页:www.hrbcu.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c.hrbcu.edu.cn 研招办电话:0451-84892021 研招办 E-mail:yzb@hrbcu.edu.cn 

(七)有关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创新创业学院(MBA、MPA 教育中心)联系。

 创新创业学院(MBA、MPA 教育中心)电话:0451-84865172、84865772 MBA 主页:http://mba.hrbcu.edu.cn MPA 主页:http://mpa.hrbcu.edu.cn 创新创业学院(MBA、MPA 教育中心)E-mail:mbampa@hrbcu.edu.cn 


注: 

1.学院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能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是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并非实际接收到的推免生人数。 


具体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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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考研加油哟~


图文来源 / 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网

责编 / 李巍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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