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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2017-02-06 清风东川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1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水务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兴祥向区水务局党委书记李雪遥传达了区委张之亮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邵文、副组长施祖清反馈了巡察情况。之后,邵文代表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水务局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王兴祥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李雪遥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区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工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邵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务局党委领导班子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务实,积极推进全区水利事业不断深入健康发展,党员干部能够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为96%。巡查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如党员缴纳党费存在提前或延迟缴纳现象,党费证登记不规范,部分支部“两学一做”行动迟缓,党建工作存在弱化现象等;二是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管理不规范、部分水利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如建设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不严谨,档案管理存在较多漏洞,有的项目资料严重缺失等;三是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涉水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如会计核算不及时、不规范,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对下属二级核算单位人员监管、指导不到位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邵文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区水务局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重抓好党建工作,要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职责,制定责任清单,把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强化制约监督,严格工程与资金监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遵守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达到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坚持“四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局内各重大水利建设投资项目和资金安排均按文件要求上会研究,落实对重大水利工程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全程管理;三是规范财经纪律,严格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区水务局党委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长效机制,着重抓好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继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财务管理、稽查审计、资金管控、项目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四是水务局党委要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王兴祥指出,水务局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区委五人小组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按照报告整改情况;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确保取得整改实效。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李雪遥表示,感谢区委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水务局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和爱护,感谢区委为水务局更好地开展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下一步,将自觉把贯彻落实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区委要求作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力的保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补齐短板和改正不足作为今后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专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倒排日程,挂图作业,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班子成员将带头包抓重点问题、重要事项,带头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现场办公,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区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李凤玲、东川区水务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东川区水务局党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东川区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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