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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美佳、陈志敏律师应邀出席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2017-12-21 冠文刑辩


 2017年12月21日,由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江苏南京召开。来自江苏省内公、检、法、律及高校法学教授共100余位刑事法律研究者、工作者参会。



开幕式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刑诉法学研究会会长范群主持下进行,由省律协薛火根主任发表致辞,省法学会刘克希副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年会集中探讨“司法大数据及刑事司法热点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研究”、“庭审实质化与证据标准研究”、“公、检、法、律(师)新型关系研究”等四个专题。与会专家学者紧扣主题,采取主题发言、专家点评、大会交流等形式,就刑诉法理论创新发展与司法实践最新动态开展深入研讨,提出了许多新颖而富有启发性的理论观点和学术见解。



李美佳律师与陈志敏律师共同创作的《论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在审前程序中争取案件“不起诉”》收录年会论文集。



《论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在审前程序中争取案件“不起诉”》一文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结合李美佳律师在执业过程的办理的一件以“不起诉”结案的诈骗案展开讨论。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案件办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审判为中心下刑辩律师争取案件不起诉的契机”以及“刑辩律师如何把握契机”三个板块为刑辩律师的审前辩护做出指引,为实现程序正义,实现更好的保障人权做出理论探讨。


 


程序正义是看得见的正义,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前提,不遵守或者缺乏程序正义的要件,实现的正义也只是畸形的正义,不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要求,也不可能根本上实现社会实质正义。最终的结果必然会走向反面,实体正义也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


让整个社会达成重视和遵守程序正义的共识、让法律人认识到遵守程序正义原则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根本保障,任重而道远,这就必然要求我们法律人研究、遵守刑事诉讼法学,共同朝着看得见的正义而奋斗。





李美佳律师,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冠文刑辩”团队创始人。曾荣获: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江苏省“律师优秀党员”、南京市“服务社区结对共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陈志敏,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冠文刑辩”团队成员。2008年至2016年,供职于淮安市某区人民检察院。9年间一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承办多起重大、疑难、复杂贪污贿赂案件,其中一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评选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2016年入职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主攻刑事辩护。



编辑:陈    豪

审核:王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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