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纳入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关注我们
【免责声明】文章来源为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责编;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
来源:自由的代价
来源:大河俱乐部
01
7月3日收到了平遥县政府签发的《关于撤销落实私房产权通知书的决定》,“山西省委6号文件规定,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榆次五市凡出租房屋一百平米以上的,其它城镇凡出租房屋六十平米以上的,可作为改造对象进行改造。”
“已纳入改造的私有出租房屋,一律属于国家所有。”
平遥县政府发出的《决定书》要求被通知者15天内腾退房屋,并交回房屋所有权证,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收回房屋。
有王姓居民表示,当地政府7月3日下决定书,7月9日,还没有到规定的15天,就来上锁。
“我们跟他们讲理,他们上来就把八十多岁的老人一巴掌打得倒退了三步;在院子里把我丈夫给打了,鞋都不给穿,就带到派出所,强制关了一个多小时;回来的时候,我们的房子就被上锁了。我们把锁给锯开了。”
02
她气愤地说:“我们是开客栈的,当时客人的行李还在房间里,我跟这些警察和城管说这个情况,他们说‘我们不管这些’,照样贴封条。他们推开客房门喊客人‘赶紧出来’,客人吓得穿着拖鞋,拎着包就跑出来了。真的是土匪!”
她无奈地表示,“我们找过平遥县政府,当天下大雨,我们等了一早上,等来了当时副县长。他对我们说:‘你们不用闹,房子肯定要收,你们爱去哪告去哪告!’”
据了解,平遥古城内,这些经租房屋主。大多数属于曾经是有社会地位的富裕家庭。
这些宅子的市场价值也相对高,有房主称,之前城内一处小院售出了近2,000万元,有的价值3000万元,甚至更高。
房主们在收回经租房时,大部分都曾经缴纳过置换款,及花钱腾退租户和修缮,如今一份告知书,房子就就被收归国有,引起房主们的强烈不满。
点亮下方“在看”,一起召唤更多读者
收看更多精彩:
2.清华教授:500年惨痛教训,我们不能关起门来自个儿竞争!
10.8亿人没坐过飞机,9亿人月薪2千,曹德旺:12亿人没消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