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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被黑社会案”役前的黎明!

林天许俊平 林天 I 许俊平律师 202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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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许俊平

·  正  ·  文  ·  来  ·  啦  ·

五四青年节,一段何冰《后浪》的短片让我们发现我们年轻一代原来对这个时代是这么的重要。在这一天,我也写了一篇文章《一粒尘、一座山》,文中我讲到了自己正在办理的一位青年企业家被指控巨额合同诈骗的冤案,但就是这么一起甚至不需要任何法律专业知识,仅凭借生活常识就可以判断出的无罪案件,却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并建议量刑11年至12年有期徒刑。为此,我发出感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历史里的一粒尘埃,落在个人身上就是一座大山;但即使作为时代的一粒尘埃,我们仍有责任和义务独立的发出自己的声音”。

 

同样,也是在五四这一天,著名的法学教授徐昕老师发起面向青年刑辨律师的一个公益项目—“大案刑辩研修所”,并对青年刑辩律师进行了一场非常生动的演讲,而成立研修所的初心就在于发现青年刑辩人才,培养优秀的刑辩律师,发扬真辩敢辩的精神。徐昕教授,一位我国年逾半百的学者、法学专家,从书斋走向法庭;数年来,以个案推动法治,一直在为自由和正义而呐喊、奔走;其以三尺之躯,常怀怜悯之心,南上北下,无问东西,一年时间其律师团队就先后成功办理了十余起无罪辩护案件,真正践行着一个学者、一个律师的社会价值和使命。富兰克林说大多数人死在了25岁,等到75岁才埋,确实,每个人生下来都是王,但大数人已经在放逐中死去了,青年,原来与年龄从来就没有关系。大案刑辩研修所成立后,得益于徐昕老师对青年刑辩律师的关注,我成为了研修所的一员;在参与研修的律师同仁中,还有很多是非常优秀的前检察官、记者和老师。能与智者同行,与高人为伍,此乃真是人生一大的幸事。

知道阜阳陈春柱、葛林林被打成“黑社会”案,我最早是在5月3日看到一篇发表在真辨网上的文章,文中揭露了阜阳陈春柱、葛林林等人被“黑扫的种种内幕。虽然作为从业多年的刑辩律师,但不得不说,当我看到后文章内容之后也仍然是非常的震惊。文中触目惊心的揭露了陈春柱、葛林林等24人如何被打成黑社会,如举报人可谓神通广大,声称“省纪委都是自己人”;专案组借“打财断血”的名义,随意查封、扣押他人财产,甚至扮演起“讨债公司”的角色;刑侦支队长公然向家属索贿,最终也锒铛入狱;专案组办案人员为了包装出一个更像的黑社会,逐一给涉案人员起绰号……等等。当时我以为这个案件离我很远时,没有想到,自己很快就有幸就能参与这个案件。

 


5月10日,收到徐昕老师关于参加阜阳陈春柱“黑社会”案件研讨的通知,我马上定好了下午4点半的机票,然后助理阿武开车将我送到了白云机场。经过两个小时的飞行,6点半准时降落在了阜阳西关。下机后我便立即打车赶往酒店。一路上,空气中弥漫着白色的绒毛,随风飞散如飘絮,弄的鼻子非常不舒服,乍一看还以为是五月飘雪,仿佛在无声的诉说着些什么。后来问了出租车司机大姐,大姐说这是杨絮,这时我才发现了路边一排排的杨树。司机大姐看我第一次来阜阳,很有兴致的和介绍了阜阳这个城市,因为机场离酒店很近,聊着聊着没过一会功夫车子就已经开到了下榻的酒店。

此时,徐昕老师的助理何智娟律师和家属已在酒店的前台帮忙办理入住手续。初见何律师,既有南方的典雅细致,又有北方的异域风情,确实是一位非常漂亮的气质型律师。在家属帮我办好入住手续后,我和何律师就直接上了二楼的饭店房间。很快,徐昕老师便从酒店房间下来了,随后阜阳案律师团队的几位知名律师干卫东、张锦宏、姬来松、方庆、李仲伟律师也先后到来。大家坐下后,徐昕老师就起先进行了发言,正式开始了案件的研讨,随后律师团的几位辩护律师也都先后就这个案子如何取证、控诉程序违法等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在参加研讨之前,我也告诉自己完全可以抛开自己是一名律师的职业定位,就仅以一个观察者的身份去了解这个案子,因此,我全程都是非常认真的听取律师团的各位律师对这个案子发表的意见。

在听完律师的意见之后,我认为这单案件与我之前办的青年企业家冤案一样,哪怕一个没有任何法律知识的普通民众,凭一般的生活常识就可以判断这个案子哪里是黑社会,而至于所谓的“黑社会老大”,也只不过是阜阳市一个小有成就,但修养不够,大法不犯,但小法连连的普通人而已,所以说此案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确实是存在很大的问题。特别是姬来松律师评价说这应该是最怪的“黑社会”,原来一审法院认定陈春柱、葛林林等24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完全是在生拉硬扯、人为拼凑出的一个24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比如为了让这个所谓“黑社会”组织的暴力特征更明显,为了把更多的人包装为组织成员,公安人员还人为故意的给每个涉案人员起了“绰号”,还把一些二人只是参与过调解、甚至跟二人毫无关系的案件也拿来凑数。实实在在是一个无组织、无纪律、来去自如、互不认识的“黑社会”。

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以刑法解释能力强闻名于实务界,其刑法学教科书是刑事司法实务人士的必备书,张教授曾在《刑法学》(第五版)论述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时,罕见地认为该罪名没有存在的必要,建议废除。当然,关于案件中涉及到的很多法律定性错误问题,还需要律师团在后续的工作中不断的去挖掘和披露。但也如徐昕老师所说,在扫黑除恶运动下,这是一起运动下的冤案,也是一起办理难度非常高的冤案,更是一场残酷的“战役”。


 

“山雨欲来风满楼”,对于辩护律师团来说,这场阜阳案“战役”才刚刚开始。但这场“战役”不仅是为了当事人的自由,也是为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以个案推动法治;当然,自由从来就不是靠施舍而来的,一定是靠自己不断的争取的;所以,对于一场正义之战,由于辩护律师团才开始正式介入,今晚的研讨会于律师团来说,也只是这场“战役”前的黎明,但我相信不过后续如何艰难,坚韧的家属和这个充满使命的律师团也只会勇往直前,而正义应该会也会是属于他们。

 2020年5月10日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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