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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窗君“拍了拍你,并告诉你租赁合同备案来了”。



去年10月份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了方便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尽快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工作,房产之窗技术小哥哥加班加点敲代码,终于打通了与市房屋事务中心租赁备案的接口对接工作。现在机构可以通过房产之窗pc端个人后台线上提交租赁备案。




来厦多年,买不起房,没有厦门户口,孩子读不了公立的学校,在这种拼房拼户口的时代,怎么办?让娃当留守儿童?NONONO,那是你还不知道完成租赁合同备案的好处。小编带你一起来看......

好处来了


2018年04月10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10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其中第八条写到,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照户籍有关政策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凭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居住证。

第九条写到,加大住房租赁教育保障。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父亲(母亲)所租住的片区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其适龄子女可向该片区的小学申请入学,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片区内学校或就近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符合我市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那么要怎么在房产之窗做租赁合同备案?

往下看!


租赁备案流程介绍

1、经纪人用电脑登录个人后台http://www.xmfczc.com/gz/view/index

 


2、选择租赁备案,点击右上角添加,填完整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提交备案审核。

 


①产权信息核验


②出租信息


③出(承)租人信息和相关资料上传


④审核结果显示如下:

A、备案已成功,租赁双方可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就近到“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B、提交成功,因信息不完整,如需打印“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请租赁双方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等材料到湖滨中路520号档案大厦16楼1616室打印(可提前电话2859568预约或咨询)。


3、机构登录机构后台http://www.xmfczc.com/xiamenfangchan-main/main#,系统管理-用户管理-选择租赁备案授权

厦门房产之窗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支持

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开发建设

房中介行业平台,为客户提供产权验证渠道、房源编码真房源、经纪人实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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