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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丽康城业主陆续被物业告上法庭,如此纠纷有何背景?

2016-12-05 阿洛 壹周看



富丽康城有业主不过500多户,然而从今年起小区业主却接二连三被原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未缴的物业费,有说法称被告业主有300多个。


而在此之前,关于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新业主委员会合法性,小区业主已与物业公司发生过多次激战。


这场声势浩大的诉讼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怪现状”?




1

物业状告300多户业主?


今年9月下旬的一天,富丽康城某幢的业主张先生(化名)收到了邗江区人民法院邮寄来的应诉通知书,称其已被扬州正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正大物业”)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合计3000多元。


对于拖欠物业费的说法,张先生并不认可,“两年多前正大物业就被小区业主‘逐’出去了,不存在欠费的说法。”


据张先生介绍,正大物业与小区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2013年5月31日就已到期,此后他们就不再向正大物业缴纳物业费。


记者调查发现,被正大物业所告的小区业主远不止张先生一个。位于该小区2幢的成先生今年3月就已被正大物业诉上法庭,今年6月法院判令成先生支付正大物业近1500元物业管理费。“当时我们同期被告的业主大概有六七个,法院全部判决我们支付物业费。”成先生的妻子说。


张先生提供的一份“正大物业费催缴通知书”显示,同时被催缴的业主有30人,催缴通知书发出时间是今年的1月15日。“这样的催缴通知书可能会有十几份。”张先生认为。


富丽康城现任业主委员会一位人员比较认同这样的说法。该人员表示,起码有300多户业主被正大物业当作了被告。


就正大物业状告300多户业主的说法,记者设法与正大物业的两位代理人士联系,对方均拒绝了采访。



2


动用维修基金或成矛盾激化导火索


如此大面积的业主被物业公司状告,确实鲜有所闻。


有小区业主认为,正大物业此举或为报复。因为此前,小区业主与正大物业已发生过多次摩擦,业主曾试图“赶走”正大物业。而双方矛盾的升级正是从正大物业的一次动用小区维修基金开始。


2012年6月的一天,正大物业出公告称,上一年他们对小区监控进行了改造,审计核定费用为179135元,这一公告很快引起了不少业主的不满。有业主贴出了“异议公告”直指“动用维修基金不合理”,认为该项费用应该从小区收取的停车费以及老年活动中心出租费用等收入中支出,而且指出没有安装监控设施的费用明细。


“开始正大提出要动用维修基金30多万,后来降到了近18万,正大就是想套用公共维修基金!”至今,小区业主赵先生还认为,正大物业动机不纯。据他介绍,在安装监控之前正大物业已有过动用维修基金的先例,“小区的木栈道曾号称30年不坏,可没几年就动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缮了。”


据多名小区业主反映,多年前他们对正大物业的管理就表现出不满,称其服务期间,对照管理标准很多方面都不到位,“我们与正大的矛盾其实早已存在了。”小区业主张先生表示,那次动用维修基金成为了一个爆发点。


据悉,当时为抵制正大物业动用维修基金,有业主还专门建了一个小区QQ群号召大家共同维权,据说在很短期间有70多名业主加入该群参与维权。



3


“业委会”与正大物业的官司纠缠


正大物业多年服务不力,很多业主归咎于当时业委会的不作为,富丽康城从2005年开始交付使用后成立的第一届业委会就一直未改选。抵制动用维修基金运动开始后,有业主张贴了一份致富丽康城业主的公开信称,按规定小区业委会连任三年之后应该重新选举,因此号召业主重新选举新一届业委会。


在业主的呼吁声中,富丽康城第二届业委会的选举从2012年10月19日正式开始,至2013年1月11日新一届业委会与上届业委会进行了交接。


鉴于正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于2013年5月31日到期,于是在第二届业委会委员的选票上同时出现了是否续聘正大物业和重新聘请物业公司的选项,最终同意重新聘请新物业公司的业主比不同意的多。2013年2月业委会决定面向全市招聘信息的物业公司,共有包括正大物业在内的3家公司应聘,后正大物业却未到现场参聘,最终为另一家物业公司中标,但直至5月31日合同期满,正大物业怎么也不肯与新的物业公司交接。


而就在双方僵持之时,新业委会却收到了邗江区法院的传票,称有业主状告业委会成立不合法。2014年3月,邗江法院判决撤销富丽康城第二届业委会。后新业委会先后向扬州市中院和省高院上诉和要求再审,最终都被驳回。整个官司打了近两年。

而据知情的人士称,起诉第二届业委会者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其家人与正大物业有关联。


看起来第二届业委会的改选是否有效跟正大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并无直接影响,然而,不少小区业主认为,只有阻止新业委会成立,正大物业才能继续谋求在小区呆下去。


就在诉讼期间的11月19日,第二届业委会发出了《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建议所有业主暂不要向正大物业缴纳2013年5月31日以后的物管费,虽然是对正大物业“赖着不走”采取的措施,但客观也加剧了正大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对垒。



4


物业管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多年来,一些小区的物业管理似乎始终走不出这样的恶性循环,即物业公司服务标准与质量差,收取物业费就难,而物业费收不上来又会导致物业公司进一步降低服务标准与质量。究竟是业主先要足额缴费,还是物业公司要先保质保量服务好?


当初也许没有业委会的那封抵制信,可能照样会有大批业主不愿意向正大物业缴纳物管费。而就在大量费用欠收的情况下,正大物业依然硬挺着不肯交接走人,其小区管理质量也大受质疑。直到2015年年底正大物业才正式从富丽康城撤离。而从2013年5月31日往后他们这多出来的两年零六个月的“服务”也就成了绝大多数业主不缴物业费的“理由”。


对于这起物业与业主的缴费纠纷,邗江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的王科长表示,不能因为物管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业主就可以不缴纳物业费。另据王科长称,当初小区并没有终止与正大的合同,“当时同意物业撤出的业主户数及其面积并没有‘双过半’。”


不过,一位小区知情人士称,当时是正大物业自己已经提出要撤出,且房管局一位负责人士也曾表态,正大物业要撤出,“我们当时是在房管局的指导下做的重新选聘物管的安排,可后来房管局又改变了说法,说重新选聘不合法。”


据说,如同早期的很多不太规范的物管公司一样,正大物业也一直存在先天不足,它原为小区房地产开发商留下来的一个物管公司,按照小区业主的说法,一开始它就没有完全走市场化这条路。“有20多户是与正大物业或者其老板有关联的住户,这些住户基本都不缴物业费,这就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的存在,慢慢地有些业主也就不愿缴费了。”业主王先生认为。


邗江区邗上街道贾桥社区的周燕副主任认为,物业与业委会应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业委会要懂得刚柔相济,既要对物业管理行为严格监督,同时也要多替物业公司着想,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尽管正大物业早已过了服务期,且此后的服务也是屡被业主诟病,但邗江区法院认为,正大物业已经完成了事实的服务,因此其获得相应物管费的诉求应得到支持。据悉,已经审结的富丽康城物管费合同纠纷案基本都是以业主失败而告终。


对法院的这种判决,富丽康城2幢的一位成先生表示并不能接受,“难道任何一个物管公司只要在小区,我们业主就得付物管费?!”


正大物业与富丽康城小区业主的对垒还远没有停止,一大批业主还在陆续走向被告席。(壹周刊记者/阿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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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俞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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