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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可还行?违法后果你细品!
近期,梅梅在网络上看到了
一则“社保挂靠”的广告
这些中介号称
提供所谓的“挂靠”参保服务
以虚构劳动关系为市民参保!
小伙伴们请擦亮双眼
你以为社保“挂靠”省事儿、占便宜?
中介一旦卷款跑路
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而且这是只谈钱的事儿吗?
关键是——社保挂靠是违法的!!
别说没提醒你
违法违规后果很严重!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得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或者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其行为无效。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本金按照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还。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由市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按照违规人数每人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将用人单位的违规情况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为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尚未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机构按违规参保人数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处以每人五千元的罚款;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对用人单位和违规参保人处以已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五倍的罚款。
“社保挂靠”不靠谱!
请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人
以合法途径参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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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伟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