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巧断南北二乔“人名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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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巧断南北二乔“人名官司”
南北“二乔”――乔冠华与胡乔木,是新闻文化界乃至中国政坛一对耀眼的双子星座,才华名望不相上下,享誉文坛,且共同出生于江苏盐城。就是这对举世闻名的南北两大才子,后来竟发生过一起有趣的“人名官司”,最终还是由毛泽东主席给了断的。
乔冠华名扬海外
新中国第四任外交部长乔冠华,系江苏盐城建湖县庆丰乡东乔庄人氏,笔名乔木、于怀、于潮。从香港到重庆《新华日报》之前,“乔木”就是乔冠华撰写国际述评时用的笔名。
1938年10月,25岁的乔冠华奔赴香港,任《时事晚报》主编,在大半年的时间里,他相继写了近百篇文章,达五十多万字。他的文章所提观点一针见血、切中时弊要害,在香港乃至大陆引起强烈反响。《时事晚报》同仁梁路晨先生感到乔冠华写的这些文笔极为流畅、又颇具真知灼见的社评和国际述评登一下就完实在太可惜了,就建议乔冠华找一个通讯社,把所写的文章署名后再发往世界各地,借以扩大影响。乔冠华一听,正中下怀。
“那么就用‘乔木’为笔名吧?”梁路晨信口说道。
“好吧!”乔冠华不假思索地便答应了。
于是,“乔木”这个闻名遐迩的笔名就这样问世了。这样,一个随手拈来的名字便传遍了南国,乃至南洋各国。
此时,乔冠华为《时事晚报》撰写的社评几乎每篇都通过中国新闻社发往南洋各地诸如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的华侨报纸,故而乔冠华素有“南洋华侨”的美名。及至新中国成立之后,乔冠华出访印尼等国,当地不少华侨青年声称,他们在抗战时期都读过乔木的妙文佳作。
当乔冠华在香港新闻文化界才华横溢地大施拳脚的时候,胡乔木已在延安被广泛赞誉为中国共产党大名鼎鼎的“党内一支笔”了。在这之前,由于抗日烽火连天,他们两人各据天南地北,各显才华,倒也相安无事。
毛泽东巧作了断
麻烦就出在1945年深秋国共重庆谈判之际。抗战胜利以后,毛泽东应蒋介石之邀,离开延安前赴重庆共商建国大计。毛泽东的一列随行要员之中,就有当时兼任中央政治局秘书的胡乔木。那个时候,胡乔木早以“北乔”自居,并为各方认同,他到重庆之初便以“北乔”之名在《新华日报》上发表文章。而乔冠华作为《新华日报》编委、国际述评专栏的负责人自然会耳闻目睹。南北二乔谁也不肯放弃“乔木”一名的署名权,于是,一场“舌战”无可避免地爆发了。
“南乔”乔冠华说:“我本来就姓乔,身高一米八三,就像一棵挺拔的乔木。”
“北乔”胡乔木也毫不示弱地说:“我的名字本来就叫乔木,此名自然非我莫属。”
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时互不相让,难分难解。
这场署名之争,因重庆谈判的结束、毛泽东离渝返延而暂告休战。
1949年新中国诞生前夜,胡乔木随毛泽东从平山西柏坡搬入北京,任新华社社长,稍后出任中宣部副部长。乔冠华也从香港北上抵达北京,他刚卸去新华社香港(华南)分社社长之职,调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旋即涉足新中国外交界。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冤家路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南北二乔竟然走到了一起。除了在刚刚成立的周恩来兼任主任委员的外交部外交政策委员会担任副主任委员外,乔冠华还兼任新闻总署下属的国际新闻局(即外文出版社的前身)局长。这新闻总署署长不是别人,就是胡乔木!
南北“二乔”天天在眼皮子底下碰面、共事,这数年无法了断的“人名官司”就打到了毛泽东主席那儿。
毛泽东不愧是判案的“高手”。他不亲不疏,并不偏袒自己的秘书。毛泽东首先询问乔冠华:“你原来用何名字?”
乔冠华回答:“冠华。”
毛泽东沉思片刻,随即把手一挥,一语定乾坤,作出“终审判决”:“这个名字甚好,以后你就叫乔冠华,仍然姓乔。”
毛泽东说完,又转向胡乔木:“你可以复姓原姓,保留乔木一名,就叫胡乔木。两位意下如何?”
这真是一种极佳的平衡:南乔留姓,北乔留名,利益均等,分而享之。乔冠华和胡乔木一听毛泽东的这一裁判,言之有理,况且又打了个“平手“,两人便双双接受了“调停”。
对此,乔冠华晚年曾经回忆说:“解放后组织上决定他用胡乔木(胡是他原来的姓),我恢复现在的名字,亦即原来的名字……”便是讲的这件事情。
毛泽东对南北“二乔”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曾作打油诗云:“古有大小二乔,今有南北二乔。”
摘自《世纪风采》
注:素材摘自网络《北门翠竹》摘编。版权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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