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季度受理一次。
第二季度受理时间为4月24日-5月8日;
第三季度受理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
第四季度受理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5日。
看~过~来~
小伙伴们关心的公租房有消息啦!
城区2017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开始啦!
跟紧端州君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受理时间
每个季度受理一次。
第二季度受理时间为4月24日-5月8日;
第三季度受理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
第四季度受理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25日。
✔ 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申请人和房屋被依法征收当前无居住地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城镇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可到居住地所在居委或集体到用工单位申请。
端州城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且唯一住房被依法征收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环卫工人和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
端州区户籍军烈属
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如实填写《肇庆市端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按照下列规定提供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拆迁补偿协议;
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2.全日制大学学历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交社保的参保证明;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西江人才”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 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且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的参保证明;
5.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 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转业复退军人的证明材料;
6.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7.军烈属相关证明材料;
8.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 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 与端州区环卫部门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
● 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居委会领取或在www.zqjs.gov.cn和www.zqjs.gov.cn:3000网站上下载。
对申请人有哪些要求?
单身人士可分配哪些房型?
家庭申请又是怎样分配?
➀ 符合申请条件的且年满25周岁的单身人士可单人申请外,其余必须以家庭为整体进行申请。
● 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因重大疾病或离婚析产除外),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等本市其他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
已享受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因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后再次造成家庭住房困难的;
2、离异后未获得住房的一方;
3、房改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未达到住房保障标准。
➁ 出具收入证明时间:从申请月(不含)前12个月的年收入。
➂ 配租房型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
单身人士分配单间;
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3人及3人以上家庭分配二房一厅,
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分配方案为准。
➃ 房屋被依法征收当前无居住地的申请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需退出承租的公租房。
申请受理➔初审并公示➔核查➔审核并公示(详情可点击“阅读原文”了解)
另外,
此次是实行实物配租方式,
采用轮候制。
咨询电话
端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2295366
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321375、2264283
赶紧去告诉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噜!
来源:肇庆发布
资料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编审:林大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