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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最严,只有更严!城区违法停车持续整治进行中!

2017-06-01 掌上端州

相信大家还记得下面这封信吧?



给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交通文明关系着每一个人的生活,交通安全关乎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交通秩序关系着我们肇庆的城市形象。肇庆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为有效改善市区交通乱象,营造车辆停放有序、路面行驶畅通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城市道路违法停车行为大整治。

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从我做起,规范停放车辆。驾驶机动车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或者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不乱停乱放。如您在城市道路主次干道违反禁令标志停车、在人行道上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停车或车辆占用盲道等,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从严处罚。

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共治。让我们踊跃加入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主动参与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配合交通民警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劝导他人自觉遵守并积极宣传交通法规;让我们倡导并践行绿色出行方式,自觉减少驾车出行,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做出贡献。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倡导文明交通,共建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们自己打造一个美丽、宜居的城市家园!

祝您出入平安! 

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5月25日



肇庆交警利剑出鞘

剑指违法停车!

主要目标是“消除违停”

对乱停乱放车辆

进行最严厉的查处

为市民出行营造一个

良好的交通环境


违法停车一直是引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一大顽疾,也是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

昨天晚上9时许,肇庆交警支队组织第一大队警力在端州区范围内开展道路违法停车大整治。行动共查扣车辆12台,其中拖违停车辆9台,简易处罚5宗,扣改装车2台,摩托车超载1宗,拖僵尸车1台。


天宁北路

由于天宁北路两侧分别是大型商场和步行街,所以来往的人流、车流量非常大。近段时间此路段增设了多个停车泊位,在主干道以及非机动车道上以往乱停放的车辆已经少见踪迹,大部分的车主都会按照规定把自己的爱车停在泊位线内。


但还是有车主会不按规定违法停放车辆。

交警部门对在市区道路主次干道违反禁令标志停车、在人行道上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区域停车或车辆占用盲道等乱象实行“零容忍”,对违法停车拍照取证后并核发《违法停车告知单》,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大的车辆,通知车主仍无法移动的,进行拖移。


天宁广场附近

两辆号牌分别为粤H88N30和粤HSZ326的本田轿车违法停放,蜀黍对它们进行拖移。


蓝宫门口

一辆无号牌的大众小轿车停在泊位线外的非机动车道内,在有那么多空泊位的情况下,车主并没有选择合适的泊位停放,而是不按规定违法停放车辆,由于无法通知车主,蜀黍决定直接将其拖走。


中华茶楼楼下

一辆号牌为粤A8ED42的本田小轿车情况也是如此,蜀黍也是毫无情面开出罚单。


华英市场

一辆号牌为粤HZB005的凌志小轿车停放在禁停区域,蜀黍对此也绝不手软。



本次违法停车大整治的重点路段为市区道路主次干道。在道路上,已施划了停车泊位的路段可以停放车辆,并以车辆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于车位里为准;未施划停车泊位的路段,全天禁止停车。


通过强化常态管理工作,实现停车入位、停放有序,禁停道路无违法停车。对停车乱点进行持续性日常整治,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区重点路段无违法停车现象,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取得显著好转,逐步形成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违法停车

不仅影响

道路畅通

更让

城市的文明形象

大打折扣

请各位车主

将车辆按规停放在停车泊位及停车场内!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编辑/编审:林大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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