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共享单车”要进驻端州了?有意见快提!
今年5月份的时候
肇庆城区惊现共享单车
由于未经正常程序通过审批
这批共享单车最终被“清场”
现在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共享单车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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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端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通知通告栏目
共享单车要来了!!!
不过……先来提意见吧~
为加快推进共享单车进驻端州城区,
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了
《肇庆市端州区共享单车运营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现在正式征求各位市民的意见啦!
意见稿的内容有哪些?
小编把重点整理出来了
大家要仔细看啦~
1、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及其它特许经营许可证照等。
2、在运营前30日、终止运营服务前20日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3、应组建专业运营维护团队,根据投放量确定维护人员数,做好共享单车的管理工作。
1、须在端州区政府审定的停放点内投放、停放。
2、应选定的停放点、租车系统页面公告端州城区内所有停放点位置、查询电话。
3、各责任人负责自身责任区范围内停放点的清扫保洁。
4、停放点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检查设施,及时维护、更新污损、损坏的设施。
1、投放的自行车车身应整洁美观。未经许可,不得在共享单车上以张贴、竖插、捆绑等方式设置广告。
2、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运营维护团队应每天巡查各停放点,检查本企业旗下自行车。
3、运营企业应定期对所投放的自行车进行检修、保养。
1、使用共享单车后,应将共享单车停放至停放点。
2、注册使用共享单车须年满12周岁。
3、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道路行驶,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
1、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擅自投放车辆、乱涂画、乱张贴、未经批准设置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民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行政服务热线、2222711城管投诉热线或向“端州城管”微信公众号等反映。
2、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对侵占、破坏、盗窃共享单车及停放点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乱停放、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可直接拨打110举报。
完整版《肇庆市端州区共享单车运营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各位市民可于2017年11月8日前
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
向端州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758-2760086
传真:0758-2761608
邮箱:dzqcgj@163.com
地 址:端州区古塔中路13号鸿基大厦三楼
邮编:52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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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肇庆发布、端州最前线
编辑:曾诗韵
编审:端州区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