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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路段违停,罚款200还要扣3分!

端州发布 2019-04-04


近日,不少市民朋友发现在端州城区的花园后街平路二巷地面出现了醒目的“消防通道”字样,同时道路的两头还设置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的禁令标志。



部分在上述路段临时停放车辆的市民可能还收到了交警部门开出的“交警友情提示单”



那么究竟这两条路在哪里,交警部门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微小警带您一探究竟。


花 园 后 街



和 平 路 二 巷



2月8日,市委、市政府在星岩礼堂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大会,会上,泽华书记明确表示,肇庆将继续申报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未来三年,肇庆创文工作将以创建目标倒逼工作进度、以强化城市建设管理改善城市面貌、以提升市民素质增强文明内核、以城区创文带动农村创文。


 

近几年,肇庆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街道变宽敞、整洁了,瓶颈路、断头路打通了。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日益增长,停车位的供需矛盾却日益突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背街小巷,成了车辆随意停放的重灾区,而这些背街小巷却恰恰又是一条条通往住宅小区的消防通道,如果发生意外,施救不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通道被占,不但影响市民出入,关键时刻还影响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肇庆交警部门将以上述地区为试点,加强与社区、派出所、城管等单位的协同,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逐步推广并全面加强城区背街小巷的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交通,文明交通需要文明市民。肇庆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切勿占用消防通道,为他人和自己留出“生命通道”。


交 警 普 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13项的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款200元,扣3分。



来源:肇庆交警发布

编辑: 李欣颖

编审:端州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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