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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区2018年度公租房申请来了!关心的快看看合不合资格~

端州发布 2019-04-04


好消息!!!

2018年端州区公租房申请来了


今年公租房的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具体申请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看看吧

▼▼▼

保障对象

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房屋被依法征收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

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和军烈属

端州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

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端州区户籍孤儿

注意:端州区户籍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期:房屋被依法征收当前无居住地的端州区户籍申请家庭和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需退出承租的公租房。

申请条件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房(或自有产权房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因重大疾病或离婚析产除外),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购买安居房、解困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本市其他住房保障购房优惠政策。

(一)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端州区户籍,并在端州区居住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730元/年(即2478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夫妻双方具有端州区户籍的两人申请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35989元/年(即2999元/月,含)以下确定。

(二)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家庭(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需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具有端州区户籍,并在端州区居住生活。

2.家庭唯一住房被依法征收,且已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配租期为三年,三年后如不符合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需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申请人在端州区范围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在端州区范围内购买社会保险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四)“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经市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端州区范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累计购买社会保险3年(含)以上,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在端州区范围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730元/年(即2478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申请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端州区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和在端州区就读的子女。

(六)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军烈属,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持有端州区复退军人或军烈属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989元/年(即2999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大军区荣誉称号的复退军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按42248元/年(即3521元/月,含)以下确定。

(七)端州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至少有1人在端州区环卫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时间。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989元/年(即2999元/月,含)以下、家庭资产净值人均8万元(含)以下。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辆除外)。

年满23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端州区户籍人士、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和军烈属、环卫工人)可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条件按人均可支配收入46943元/年(即3912元/月,含)以下、个人资产净值10万元(含)以下确定。

申请事项说明

1.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2.70周岁以上老人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一名亲属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3.出具收入证明时间:申请月之前的12个月。

4.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承租家庭需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接受年度核查工作,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5.配租原则: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型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单身人士分配单间;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及3人以上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分配方案为准。

6.自愿放弃配租的申请人,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受理时间

本年度申请受理时间共三次。

第一次受理时间为4月16日至5月4日

第二次受理时间为7月9日至7月20日

第三次受理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28日

申请受理地点

符合条件的端州区户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端州区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端州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可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集体到用工单位申请。

需要提供材料

(一)具有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且唯一住房被依法征收的家庭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2、拆迁补偿协议。

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2、全日制大学学历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交社保的参保证明。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西江人才计划中的“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应当提交的材料:

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西江人才”的证明材料。

(五)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且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的参保证明。

5、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端州区户籍住房困难复退军人、军烈属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转业复退军人的证明材料。

6、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7、军烈属相关证明材料。

8、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端州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状况证明。

2、收入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错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端州区环卫部门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或在www.zqjs.gov.cn:3000网站上下载。

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受理

申请人到受理地点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初审并公示

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街道办事处(用工单位)组织协调各居委会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结果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用工单位)进行公示

核查

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通过的申请家庭在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提交核查意见后,将家庭资料报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核查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审核并公示

市住房保障部门对核查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对公示合格的家庭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在住房保障门户网站公布登记结果;对审核或公示不通过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配租方式及原则

1.实行实物配租方式,采用轮候制。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型与申请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单身人士分配单间;2人家庭分配一房一厅;3人及3人以上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分配方案为准。

看了这么多,

相信很多朋友对公共租赁房的

房源、租金、物业管理费等

还有很多疑问......

别急,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Q

有哪些房源供选择?

A

1.惠兴居一期项目位于肇庆学院东侧,规划用地面积约30亩,总建筑面积52571平方米,建设6栋16-18层保障性住房,户型有单间,一厅一房,一厅两房。

2.惠和居项目位于端州区羚山涌北路北侧,规划用地面积约85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490平方米,建设四幢楼高17层的保障性住房,户型有单间,一厅两房。

3.惠福居项目位于桂园路12号,占地面积约60亩,建设17栋8至18层共1821套约8.88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户型有单间,一厅一房。


Q

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吗?

A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家庭应当确定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应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

2.外来务工人员可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端州区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和在端州区就读的子女。

3.可单人申请的情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23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端州区户籍孤儿。

Q

公共租赁住房要交多少租金?

A

1.租金标准:廉租租金基准价1元/,标准租金基准价(钢筋混凝土结构)4.1元/㎡,成本租金基准价(钢筋混凝土结构)6.2元/。具体租金标准计算以基准价为系数1乘以居住环境租金增减率。

2.公租房租金实行分类标准,不同保障人群适用不同标准:

(1)经民政部门审核和认定的低保户以及残疾军人、烈士家属、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获得大军区荣誉称号的转业复退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按廉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2)经居委会和街道办证明的失独住房困难家庭租住公租房,按廉租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3)上述(1)(2)项规定除外的家庭,租住公租房的按照公租房标准租金计收租金。

Q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A

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费由承租人承担。

Q

保障期间,住房保障部门会审查保障对象吗?

A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承租家庭需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接受年度核查工作,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继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发现不符合保障条件的,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Q

不符合保障条件怎样处理?

A

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出具《腾退公租房决定书》,承租人应在3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公租房,租金按原合同约定租金数额缴纳;

暂时无办法腾退的,可申请续租6个月,续租期间按市场租金计租;

续租6个月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责令其搬迁,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温馨提示


肇庆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二级公示”制度,由社区居委会受理,街道办事处(用工单位)完成初审工作,区住房保障部门牵头联合核查,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后进行公开分配,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无任何收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准入“公开、公平、公正”。如果您在申请受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以下单位反映。


肇庆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321375

端州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295366

说了这么多公租房的重要事项,

想必大家都想知道公租房的建设进度

▼▼▼

建设进度


目前端州区公租房现楼有位于桂园路12号的惠福居”

即将交付使用的有羚山涌北侧的“惠和居”肇庆学院东侧的“惠兴居一期”项目。

相信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

很快就能住上理想的房子了

资料来源:区住建局 

编辑:李欣颖

编审:邓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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