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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端州】欠薪被实施拘留!工人”五一“前追回工资!

端州发布 2019-04-04

端州一餐饮店突然停业,老板拖欠工人工资迟迟不支付,并以各种理由规避、拒绝法院执行。4月27日,端州法院依法对拖欠工人工资的老板石某实施拘留强制措施,石某被拘留不到半天马上悔悟并主动履行义务,邓某等工人终于取回工资款11154元。


 2017年11月 

  肇庆市端州区某餐饮店突然停止营业,该店老板石某尚拖欠工人邓某、潘某和罗某工资共计11154元。邓某等人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石某承诺在十天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十天后,石某仍未支付所拖欠的工资。邓某等人追索无果,遂到端州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石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邓某、潘某和罗某工资共计11154元。调解书生效后,石某逾期未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2018年3月 

  邓某等人再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院执行人员责令石某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及到庭报告个人财产情况,但石某一直怠于履行义务亦未到庭报告财产,并以各种理由规避、拒绝执行。




 2018年4月26日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严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老赖”,法院依法对石某实施限制高消费和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2018年4月27 

  上午,法院执行人员根据工人们提供的线索,获悉石某目前在某车行工作,有固定的工资收入仍拒不履行义务,遂立即采取行动,对石某实施拘留强制措施。面对法院的拘留惩罚,石某深感震慑,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严重后果,迅速联系家属代为履行义务,并写下了悔过书。


 当天下午,石某家属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了所拖欠工人邓某、潘某和罗某工资共计11154元,工人们在“五一”劳动节前拿回工资,该系列案顺利执结

资料来源:区法院

编辑:李欣颖

编审:邓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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