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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发放稳定岗位补贴啦!快转给你的老板看看~

端州发布 2019-04-03


公告通知  

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肇庆市端州区地方税务局、端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8〕206号)的文件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实施范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二、实施时间

(一) 稳岗补贴政策从2014 年开始,执行至2020 年底止。

(二) 2014 年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5 年11月1日后至2015 年12 月31日前到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稳岗补贴申请。

(三)2015 年及今后每年符合条件企业应于次年6 月30 日前到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稳岗补贴申请。


三、申请补贴基本条件

(一)我市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2.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裁员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至12 月份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至12 月份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是指1至12月份参保人数均值。


四、审核申领程序

符合条件企业,每年可享受一次稳岗补贴。申领程序如下:

(一)每年符合条件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肇庆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四份。企业首先到参保地的地税部门审核企业,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上年度应缴纳失业保险费和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三项内容,再到同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企业的裁员率情况。审核部门需对企业填写的《肇庆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签字。最后由各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门审核批准。

市直企业的稳岗补贴申请审批需经地税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后再由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公示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财政部门应根据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基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五、资金使用

(一)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二)稳岗补贴纳入统筹地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并凭相关资料和凭证在“其他促进就业支出”科目预算。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一项重要政策。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督促企业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传媒、信息公开等多种方式加大社会宣传,让企业了解相关政策,以便符合条件企业及时进行申请领取。

(三)加强基金管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考虑基金支付能力,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四)加强跟踪监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评估稳岗补贴政策效果。财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地区稳岗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填报《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将本地区上季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对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稳岗补贴情况需单独统计,各地在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表中设置三类企业的选项,由企业自行填写。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只按照其中一项填写。


一、符合条件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填写《肇庆市端州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一式五份,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企业各留底一份。

二、企业申领稳岗补贴审核程序和条件按《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2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28号)规定办理。 三、区人社局根据审定符合条件企业的名单和补贴金额等相关信息,每月月底在其端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网址:http://www.zqdz.gov.cn/Government/PublicInfo/PublicInfoList.aspx?DepartmentId=19),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联系人:黎敏玲;联系电话:(0758)2220077;传真:(0758)2220077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肇人社函〔2018〕206号)

          2.《转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329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的通知》(肇人社发〔2016〕128号)

          4.肇庆市端州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

          5.《肇庆市端州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有关项目填写说明

          6.肇庆市端州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审批流程图)


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查看下载全部附件


资料来源:端州人社

编辑:李然卉

编审:邓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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