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例!区检察院一司法救助案引入公开听证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确保司法救助工作的公开透明,6月22日上午,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一案首次引入了公开听证机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医及主治医生、村委会代表等人参与了公开听证。
2018年3月30日,被害人因故在与朋友发生争执过程中造成头部受伤,双肺挫伤,身体多处软组织擦伤。2018年5月16日端州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经司法初步鉴定为重伤二级。后该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被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被害人受伤后入住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目前已花费医疗费用17万多元,自费药品费用约3万余元。被害人全家人均在家务农,目前的医疗费用都是向亲友所借,而今被害人后续的治疗费用实在无力承担,而且犯罪嫌疑人仅垫付了3万元后就不再支付费用了。迫于无奈,被害人家属向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公开审查听证会流程
主持人简明介绍了我国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基本流程和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核心议题。
申请人现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和依据,其所在村委会的代表介绍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主治医生说明受害人目前医治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和救助标准,参与听证会的全体人员围绕被害人的受损状况、受偿途径以及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等问题展开了评议。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委会代表分别发表对该案的意见,最后一致同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救助。
本次听证会是端州区首例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也是肇庆市首例公开审查听证会,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本次听证会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进行,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见、能评价,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体现了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本次听证会结束后,端州区检察院将根据听证会的意见作出救助的决定。
法律知识科普
“国家司法救助”是什么?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击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
救助申请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救助: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向检察机关举报、作证或者接受检察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
救助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救助:
(一)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三)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四)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者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五)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六)通过社会救助等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来源:端州检察院
编辑:罗婉靖
编审:邓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