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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我先行丨快收藏这份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

端州发布 2019-04-03

环境关系你我他

垃圾分类靠大家

昨天我们介绍了

垃圾的分类标准和

垃圾投放的容器标志色

很多市民表示疑惑,

我们的生活垃圾投放后,

由谁来统一收集?

这些垃圾又该如何处置呢?

今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生活垃圾分类的操作指南


生活垃圾分类流程主要包括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

主要流程如下:


易腐垃圾(湿垃圾)

1

投放

试点小区居民使用政府发放的可降解分类垃圾袋将易腐垃圾(湿垃圾)收集打包后,投放到楼下专门设置的绿色“易腐垃圾”收集桶内;试点单位、学校、企业的职员工、师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类投放至室内小型分类垃圾桶或投放至楼层套有分类垃圾袋的绿色“易腐垃圾”收集桶内。

2

收集

试点小区保洁员将小区内分类垃圾袋(桶)收集到本小区的分类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房)等待收运;单位、学校、企业的保洁员对本单位的分类垃圾袋进行收集,按照“分类标准”集中至指定位置分类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等待收运。

3

运输

环卫部门采用直运方式,定时定点到试点小区、单位将“易腐垃圾”单独运往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4

处置

试点期间,“易腐垃圾”统一由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费用按照《关于同意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复函》(肇府办函〔2008〕72号)执行。


其他垃圾(干垃圾)

1

投放

试点小区居民使用政府发放的可降解分类垃圾袋将其他垃圾(干垃圾)收集打包后,投放到楼下专门设置的灰色“其他垃圾”收集桶内;试点单位、学校、企业的职员工、师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类投放至室内小型分类垃圾桶或投放至楼层套有分类垃圾袋的灰色“其他垃圾”收集桶内。

2

收集

试点小区保洁员将小区内分类垃圾袋(桶)收集到本小区的分类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房)等待收运;单位、学校、企业的保洁员对本单位的分类垃圾袋进行收集,按照“分类标准”集中至指定位置分类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等待收运。

3

运输

环卫部门采用直运方式,定时定点到试点小区、单位将“其他垃圾”单独运往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4

处置

试点期间,“其他垃圾”统一由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处理费用按照《关于同意收取垃圾处理费的复函》(肇府办函〔2008〕72号)执行。


有害垃圾

投放、收集和处置

试点小区居民使用政府发放的可降解分类垃圾袋将有害垃圾收集打包后,投放到楼下专门设置的红色“有害垃圾”收集桶内;

试点单位、学校、企业的职员工、师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有害垃圾投放至楼层套有分类垃圾袋的红色“有害垃圾”收集桶内;

再由保洁员将收集的“有害垃圾”暂时储存在环保部门指定的专门的有害垃圾储存点,由区环保部门确定的专业机构做好收运、处置工作。


可回收垃圾

投放、收集和处置

试点小区居民将可回收垃圾收集后,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机构进行回收,也可投放到楼下专门设置的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桶内;

试点单位、学校、企业的职员工、师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可回收垃圾”交由单位专职保洁员暂时储存在指定的专门的可回收垃圾储存点,由单位联系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区商务局确定)做好收运、处置工作。


在试点阶段,

各试点单位垃圾分类的工作流程

如 下 表 所 示

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

职工、学生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类投放至室内小型分类垃圾桶或投放至套有分类垃圾袋的楼层分类垃圾桶内


下班或放学后,职工、学生将小型垃圾桶内垃圾按照“分类标准”投放至套有分类垃圾袋的楼层分类垃圾桶内


单位、学校、企业的保洁员对本单位的分类垃圾袋进行收集,按照“分类标准”集中至指定位置分类垃圾桶或垃圾收集点等待收运。

环卫部门采用直运方式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至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害垃圾”由单位保洁员暂时储存在环保部门指定的专门的有害垃圾储存点,由区环保部门确定的专业机构做好收运、处置工作。

“可回收垃圾”由单位保洁员暂时储存在指定的专门的可回收垃圾储存点,由单位联系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区商务局确定)做好收运、处置工作。


物  业  小  区

在试点阶段,向小区居民派发可降解分类垃圾袋。


小区居民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自行在家中分类投放各类垃圾。


居民使用分类垃圾袋将垃圾分类打包后,按照“分类标准”投放到小区楼下专门设置的套有分类垃圾袋的分类垃圾桶内

小区保洁员将小区内分类垃圾袋(桶)收集到本小区的分类垃圾收集点(分类垃圾房)等待收运。


环卫部门采用直运方式将“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运输至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有害垃圾”由小区保洁员暂时储存在环保部门指定的专门的有害垃圾储存点,由区环保部门确定的专业机构做好收运、处置工作。


“可回收垃圾”可由小区居民联系再生资源回收机构进行回收,也可投放到楼下专门设置的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桶内,由单位保洁员暂时储存在指定的专门的可回收垃圾储存点,再由单位联系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区商务局确定)做好收运、处置工作。

看了这些,机智如你

一定已经摸清了其中的套路

所以,行动起来吧!

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资料来源:区府办

编辑:李欣颖

编审:邓珍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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