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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传真】大庆市高规格启动“七五”普法工作

2017-01-11 大庆普法

        2017年1月3日,《黑龙江司法行政简报》首期对大庆市12月30日召开法治大庆建设暨第七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给予详细报道,我市高规格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得到省司法厅高度关注,对我市普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起到有力促进作用。

        2016年12月30日,大庆市召开了法治大庆建设暨第七次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大庆市委书记、建设法治大庆工作委员会主任赵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张亚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宋彦超,市人大副主任姚丽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安庆华,市政协副主席李忠革,市法院代院长王中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姜廉出席会议。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华主持。 会议全面认真回顾了大庆市“六五”普法成绩,对“七五”普法做出工作部署,并要求全市要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大庆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是大庆转型发展全面振兴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要求。要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大庆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对推进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部署,切实把法治大庆建设摆在战略全局的突出位置,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治大庆建设做为转型发展全面振兴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项事业既健康发展又井然有序。

        会议强调,推进法治大庆建设,要坚定地把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依靠法治的力量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使法治成为大庆发展的新优势。一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坚持从保护投资创业者利益出发,营造优良法治环境。三是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围绕重点领域的实际问题,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五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强法治大庆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法治大庆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要推动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法治大庆建设的整体推进。二要健全工作机制。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把法治大庆建设工作作为分内之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三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点打造尊崇法律、忠于使命、能力过硬的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5支专业法治人才队伍。四要强化监督检查。将《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大庆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涉及的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采取项目化推进,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会议下发了大庆市“七五”普法规划、《关于全面深化法治大庆建设的实施意见》,表彰了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肇州县、萨尔图区、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大庆律师协会等5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各县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各县区司法局长,建设法治大庆工作委员会成员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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