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齐聚一堂,共享羽球盛宴——“迎汤尤杯”第二届西部羽毛球文化节交流赛挥拍在即!
“迎汤尤杯”
创享乐动·2022西部羽毛球文化节
交流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国羽毛球协会
主办单位
四川省羽毛球协会
承办单位
成都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成都市羽毛球协会
执行单位
凌云天地(北京)体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锐思联合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重庆市羽毛球协会
云南省羽毛球协会
贵州省羽毛球协会
陕西省羽毛球协会
昆明市羽毛球协会
贵阳市羽毛球协会
西安市羽毛球协会
成都城投万馆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市体育记者协会
蓉城羽事
官方赞助商
VICTOR(汤尤杯官方器材赞助商)
二、比赛时间
2022年11月12日-13日
三、比赛地点
凤凰山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
四、项目组别及年龄限制
1.竞赛项目
三制混合团体赛:男双、混双、男双
2.竞赛组别
A组、B组、C组
3.年龄限制
A组:18-35岁(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8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B组:36-4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197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C组:46岁以上(197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参加本次比赛需在比赛时提供1个月以内县级医院以上出具的体检证明。
五、参赛资格及办法
1.本次比赛各队参加每场团体赛最多只能允许1名退役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如各队有现役专业运动员参赛或每场团体赛超过1名退役专业运动员上场参加比赛,经查验属实将取消比赛名次,追回比赛奖金(注:专业运动员是指在原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及中国羽毛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
2.组委会在报名截止后将审查运动员资格,并对报名运动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内若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述,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同时交纳申诉保证金2000元,组委会方可接受举报并进行调查,经调验属实后组委会将取消或重新确定受举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并退还保证金,举报不实将不退还保证金,公示结束后,组委会不再受理任何有关参赛运动员资格问题。
3.参赛者必须身体健康,适宜羽毛球比赛。
4.本次比赛组委会将统一为参赛运动员购买保险,运动员报名参加比赛必须与组委会签订免责协议,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
5.参赛名单公示结束前若出现伤病或其他情况,可以换人或退还报名费用,在公示期结束后,所有换人、退还报名费用等请求一律不予处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参加比赛,其他人员凭相应身份证件参赛。
7.羽毛球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内的感冒患者;
(7)孕妇;
(8)其他不适宜运动的疾病患者。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
2.报名费:500元/队
3.报名人数: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最多8人(领队或教练员可兼运动员)。
4.报名方式: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微信公众号、蓉城羽事微信公众号(方法一:手机打开微信,关注“成都市羽毛球协会” 公众号。点击子菜单“赛事服务”,点击“赛事报名”,选择项目组别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方法二:手机打开微信,关注“蓉城羽事” 公众号。点击子菜单“蓉城羽事”,点击“比赛报名”,选择项目组别缴费即为报名成功)。
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公众号
蓉城羽事公众号
报名咨询:
陈攀 15928627814
卢志 18408250372
5.各参赛队报名成功后将获得由赛事组委会提供的参赛补给包,参赛补给包于比赛当天在比赛签到处由领队领取。
七、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小组循环,需打满三场;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运动员在每一轮比赛中不得兼项。
3.计分方法:
小组循环阶段及淘汰赛阶段均采用三局两胜21分金球制,每局比赛先到21分的一方获胜,如果比赛为20:20,先获得21分的一方获胜。
4.小组循环赛按照净胜场次进行排名,若在该组比赛两队获胜场次相同,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若同小组中有三队获胜场次相同,则按照在该组比赛的净胜局数定名次,若净胜局数相同,则按照该组比赛的净胜分数定名次。
5.因比赛时间和场地有限,具体赛制裁判长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6.比赛用球:胜利比赛球(具体型号待定)。
八、报到
1.11月11日(具体时间待定)在凤凰山体育公园会议室召开领队联席会暨抽签仪式。
2.各参赛队在参加领队联席会时提交本队的参赛资料,参赛资料包含:
(1)纸质版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3)疫情防控承诺书
(4)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
(5)健康自查表
(注: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疫情防控承诺书、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均已上传至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中心http://www.cdyx.org/article/18.html,请各位参赛运动员自行下载)。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A组、B组、C组分别录取前三名,并对获得各组别前三名的运动员进行颁奖。
第一名:现金3000元,奖杯、奖牌、奖品及获奖证书
第二名:现金2000元,奖杯、奖牌、奖品及获奖证书
第三名:现金1000元,奖杯、奖牌、奖品及获奖证书
注:奖金均为税前额度。
1.最佳团队精神奖
(1)评选规则:
a.本次评选通过比赛现场组织、团队精神突出由组委会评选最佳团队精神奖。
b.组委会参与投票者每个人可投票1次,共设1个最佳团队精神奖。
c.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大赛闭幕式上公布。
2.最佳人气奖
(1)投票时间:
2022年11月12日00:00起至11月13日16:00
(2)投票规则:
a.本次评选采用通过照片直播,以本人照片获赞的形式,由组委会评选最佳人气奖。
b.参与投票者每个人可投票1次,共设1个最佳人气奖。
c.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大赛闭幕式上公布。
•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选派•
1.仲裁委员会主任由成都市羽毛球协会选派,仲裁依据真实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2.裁判长由成都市羽毛球协会选派,裁判员由成都市羽毛球协会调派。
十一、补充说明
1.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2.各参赛运动员必须绝对尊重裁判、服从裁判,以当值裁判员判罚为最终判决。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并取消该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3.各参赛运动员需做到球风文明,球品良好,漏吹不埋怨,不打情绪球,坚决杜绝违背体育道德的不文明言行。
4.场内、场外,任何情况下打架斗殴者立即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5.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6.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有权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7.如遇当地疫情而导致赛事不能如期举办,报名费用可申请原路退回,或保留参赛资格,等候赛事延期举行。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对照《成都市聚集性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于赛事活动前10天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并据实填写健康申报表(健康申请表已上传至成都市羽毛球协会官网-下载中心
http://www.cdyx.org/article/18.html)。
2.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在参加赛事活动期间,尽量固定通勤路线,赛事活动期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应加强个人防护,途中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结束行程后及时洗手。
3.参赛运动员在当场比赛结束后应裁判员应立即组织运动员离开场地,不得在场地内逗留。
4.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应在赛事活动前48小时内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进入场馆时应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出示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及规范佩戴口罩并完成体温测量,若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场馆。
5.根据“应接尽接、应换尽换”的原则,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裁判员须于赛事活动前14天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的人员还须完成加强针接种后,方能参与赛事活动保障工作。
6.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应全程佩戴好口罩(运动员在场上比赛及裁判员在场上执裁情况除外),工作人员将在场内巡查提醒,若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工作将无条件将其驱离出场。
7.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裁判员需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和聚集,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8.有下列情况人员不予参加本次赛事活动:
(1)赛事活动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人员。
(2)赛事活动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人员。
(3)来(返)川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人员。
(4)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5)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已治愈出院,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7)赛事活动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味觉、嗅觉功能障碍等疑似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
•十三、经费:各参赛单位参赛经费一律自理。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涂新
视频及图片来源:成都市羽毛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