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万宁交警接到群众反映,在环岛高速三亚往海口方向24公里处,有一辆车牌号为琼A****9皮卡车的后车厢载人。
万宁交警立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迅速找到涉事驾驶人王某俊,王某俊在看到交警出示证据后,当场承认了自己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万宁交警对王某俊处以罚款2000元。
万宁交警提示:皮卡车后车厢主要是用于装载货物,如果载人的话,由于没有任何固定措施,在车辆刹车、转弯时,车上人员极易掉落,引发严重后果。
高考首日!万宁交警为
乘风破浪的少年们保驾护航!
未佩戴头盔,闯红灯,乱停乱放……
集中曝光!拒绝不文明交通行为!
编辑:黄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