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密”,这些小知识一定要“公开”
作为国家公民,
保护国家的秘密人人有责。
关于“保密”小知识,
你知道多少呢?
跟着小毛来了解一下吧!
请点击下方小视频
保密知识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法》的立法宗旨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新修订的《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所谓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就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
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点:一是隐蔽性;二是莫测性;三是时间性。一般地说,秘密都是暂时、相对的和有条件的,这是由秘密的性质所决定的。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于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它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的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用商品的库存量、供应量、调拨数量、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标底资料,外汇额度,疫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诀窍、科技攻关项目和秘密获取的技术及其来源,通信保密保障等。
《保密法》列举了12种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
这些行为是: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精彩荐读
万众期待!2019广州花都摇滚马拉松报名正式开启!九大升级等你来体验!
看得见山水,留得住乡愁,花都旅游迎来大爆发!这些地方将有大动作~
文化花都微信编辑部
来源:广州市国家保密局 花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小编|毛毛
投稿邮箱:wenhh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