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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太原市卫生计生委整治临床合理用药再出实招

2017-05-22 办公室 健康太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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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直以来都是太原市卫生计生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太原市持续开展临床合理用药专项整治,推进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合理、经济。

1.对辅助类用药实行品种数与使用金额“双管理”

 要求医疗机构使用金额排序前20位的药品与医疗机构性质及承担的主要医疗任务相符合。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对营养支持类、质子泵抑制剂、免疫制剂、神经营养类四类药物的使用金额和药占比要分别下降。若连续3个月某辅助类用药均进入使用金额排名前20位,且第3个月用药不适宜率仍然超过10%,医疗机构限制使用该药。

2.落实处方点评和辅助类用药公示制度

 要求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电子信息管理技术和处方点评工作组在临床合理用药中的作用,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对进入本机构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前20位中(排名时不列入大输液,仅包括注射剂、口服剂型)的辅助类用药进行处方点评,对进入药品使用金额排名前20位的辅助类用药以及使用药品的医师、科室的不合理用药比例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公示通报,对不合理用药比例较高的医师和科室进行约谈。医院要将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并与医师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挂钩。药师未按规定审核处方、调剂药品、进行用药交待或未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有效干预的,医疗机构应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3.落实辅助类用药监控上报制度

要求医疗机构每季度向所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报:本机构药占比及辅助类用药目录、使用数量、金额和排名;营养支持类、质子泵抑制剂、免疫制剂和神经营养类药物的使用金额及药占比;处方点评、公示通报和有效干预措施和改进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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