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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学人专辑 | 吕超:西方科幻小说中的机器人伦理

四十二史 2022-06-2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文艺批评 Author 吕超



四十二史

 科幻春秋




吕超,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文学系主任,现任中国比较文学教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外国文学教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市比较文学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比较文学、科幻文学,先后主持两项科幻相关的国家社科项目“中美科幻小说发展机制比较研究”、“科幻文学与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研究”,指导九位硕士撰写科幻相关的学位论文。


摘  要:文学伦理学批评和科幻小说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关于机器人伦理的探讨是其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西方文学中人类对机器人的态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早的拒绝接纳,到将其控制在奴仆角色,再到人机交融共生(赛博格)的后人类形态。一方面,科幻小说对机器人的前瞻性描写能够预言相关科技的发展,推动人们去反思现有的伦理局限;另一方面,科技进步也影响着科幻小说中机器人伦理的演变。


关键词:文学伦理学批评  科幻小说  机器人伦理



一、总述


文学伦理学批评是当今国际文学研究界的显学,①中国学界的领军人物聂珍钊教授指出:“文学描写社会和人生,始终同伦理道德问题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不仅为文学的伦理学批评提供了可能,也为它奠定了基础”(聂珍钊19)。从时间维度来看,文学伦理学批评不仅能帮助厘清历史中的伦理关系,引发读者反思现实世界的伦理观念,还能通过虚拟的未来故事影响伦理的发展走向,这尤其体现在科幻小说领域。在众多科幻题材中,对伦理问题指涉最深、持续时间最长的一类当属机器人故事,有学者甚至认为,“从根本上讲,所有的机器人故事都属于伦理小说范畴。”(Adam Roberts 199)历史证明,科幻小说对机器人伦理的探讨不仅早于科学界,对社会大众也产生了更为广泛的影响。


各个时代对于机器人的称谓和定义,是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改变的。笔者根据《牛津英语大辞典》在线版(下文简称OED)的相关词条,统计出西方文学中先后使用过的机器人称呼主要有Automaton、Android、Robot、Cyborg等多种,其中以Robot最为流行。中文翻译虽略有不同,但都可用广义的机器人来统称。基于人类目前的科技水平和认知能力,本文将科幻小说中的机器人界定为“人造人”的一种,是除了通过克隆等方法培育的纯生物体之外,所有借助机械手段完成的类人智能生命体。科幻小说中的机器人伦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它与人类的价值观演变息息相关,其中不仅有对科技的反思,也包含着复杂的神学焦虑和哲学思考。概要而言,西方文学中人类对机器人的态度,大体经历了从拒绝接纳,到奴化控制,再到交融共生的三个发展阶段。


二、拒绝接纳


早期文学中的机器人故事和广义的“人造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众所周知,在各民族的古代神话中,神造人是基本的主题,但这并没有完全压抑人类试图自己造人的梦想。据现有资料记载,西方文学中关于机器人的描述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传说中,著名工匠代达罗斯(Daedalus)制造了巨形铜人泰洛斯(Talos)。中国文学的最早记载则见于《列子•汤问》中的偃师造人故事。欧洲中世纪时期,在犹太人中间广泛流传着用黏土、石头或青铜等材料造人的传说,其中以泥人戈勒姆(Golem)最为著名。不过,文学中机器人故事的大量出现,是从19世纪开始的。


泥人戈勒姆 ▲


1818年,英国作家玛丽•雪莱(Mary Shelley)出版的《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是“人造人”题材的最著名作品。小说描写贵族青年弗兰肯斯坦,怀着探究生命奥秘的雄心进行造人实验。但当面容丑陋的“怪物”(monster)被创造出来后,却引发一系列谋杀案件,“怪物”也在主人公死后消失在北极冰原。严格来说,能否将该故事归入机器人题材是有争议的,因为对于“怪物”是尸体缝合而成,还是机械参与改造这一关键问题,小说文本是语焉不详的。弗兰肯斯坦虽然提到“我在墓穴的潮气中摸索,试验活体动物,试图赋予无生命的粘土以生命……我从尸体存放地收集各种尸骨”(Mary Shelley 53),但并没有说明是否把尸骨或粘土作为原材料。此外,也没有透露是如何“把生命之电火(spark)注入无生命体”(Mary Shelley 56)。后人关于该故事的诸多误解,大多是受电影改编的影响。小说第一版也没有明确提到电,直到1831年第二版前言,作者才补充道:“也许尸体能够再度被激活,电流(galvanism)是其中的一种方式。”(Mary Shelley 8)由此可见,玛丽·雪莱深受中世纪炼金术传统的影响,把生命活力视为独立于肉体之外的存在,认为凭借外部力量可以让躯体起死回生。小说中的“怪物”因为没有被人类接纳,而引发一系列冲突,同时也给读者留下了很多值得深思的伦理问题,譬如:一旦“人造人”产生后,其行为是否应被纳入人类的伦理准则?人类是否要担负起使其生活幸福的责任?遗憾的是,玛丽•雪莱并没有回答这些问题,对造人实验持否定态度的她,从根本上拒绝讨论机器人伦理的可能性。


《弗兰肯斯坦》▲


在之后的较长一段时间,不少作家对机器人的态度和玛丽•雪莱相似,其笔下的机器人在没有被纳入社会关系之前,便直接或间接地将创造者杀死。譬如,《白鲸》的作者麦尔维尔(Hermann Melville)在短篇小说《钟楼》(The Bell-Tower,1855)中描写敲钟的机器人杀死了自己的制造者;另一位美国作家比尔斯(AmbroseBierce)在《莫桑的主人》(Moxon's Master,1909)中描述机器人因输掉棋局而杀死主人。需要说明的是,这一阶段对机器人的称谓大都是Automaton。据OED记载,该词最早出现于1611年,意指借鉴钟表齿轮技术而制造的自动机械人偶,和后世文学中的高智能机器人差距较大。


                    《钟楼》                           《莫桑的主人》  


此外,还有一类对机器人持否定态度的作家,他们作品中的造物者虽然没有被机器人杀死,但却都是反面形象,机器人也最终被损毁。较早的作品有德国作家霍夫曼(E. T. A. Hoffmann)的《沙人》(Der Sandmann,1816)。小说描写神秘人物“沙人”制造出女性机器人,后因事迹败露,机器人在争抢中被肢解,迷恋她的男主角也疯癫而亡。此后,歌德在《浮士德》第二部(1825-1832)中,描写瓦格纳在魔鬼的帮助下,创造了侏儒男子阿蒙古鲁士。瓦格纳被描述为妄自尊大的书呆子,而阿蒙古鲁士只能在曲颈瓶中生存,并最终因玻璃破碎而死亡。此类作品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法国象征主义作家维里耶•德•利尔-亚当(Villiers de l'Isle-Adam)的小说《未来夏娃》(L'ève Future,1886)。作者把当时还在世的爱迪生描述成偏执而又诡异的发明家,他为好友埃沃德制造了一个和真人极度相似的机器人妻子哈德莉。但最终哈德莉却死于一场海难。在这部小说中,机器人一词为Android。据OED记载,该词最早形态为Androides。“andro”在希腊字源中指的是“人类”,而“eides”意为“形状”,两者相连就有了“具备人体特征”之意。如今,人们在使用Android一词时,一般特指拥有人类形体的机器人,而Robot并不一定具备该特征。


         《沙人》               《浮士德》             《未来夏娃》  


上述作品有一个共同点,即科学家的创造活动还只属于个体行为,被造出的单个机器人(或异类生命)在没有得到社会承认之前,便以悲剧收场。笔者以为,这种否定立场的背后隐喻有西方社会普遍存在的神学焦虑。按照基督教的观点,人的自由不是无边的,必须承认自身的局限性,保持对上帝的敬畏之心。在人的众多定限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在道德方面:人类无法实现道德完美,掌握先进科技的人在道德上未必良好。那些造人的科学家在挑战上帝权威方面,很像魔鬼撒旦。狂热的他们让生命进化脱离了自然演变的过程,进而释放出无法预料的破坏性力量。最终,人类不但不能控制自己的创造物,反而被置于死亡的恐怖境地。有鉴于此,作家们通过文学作品发出警示:不负责任的滥用科技,不论是以求知的高尚名义,还是以赚钱享乐为目的,都是违背人伦的!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人类探索生命奥秘的努力并未因此而止步,反而有加速迹象,这就注定了机器人伦理问题必然会在后世文学中被不断提出来。


1920年,捷克作家卡雷尔•恰佩克(Karel Čapek)通过剧作《罗素姆的万能机器人》(R.U.R.)②将造人科学家的个人悲剧放大为全体人类的末世审判。大众所熟知的Robot一词便源于该剧,词源为波兰语的“强迫工作”(Robota)和“工人”(Robotnik)。剧中的机器人由工厂批量制造,外表和人类一样。人类为了从日常劳动中解脱出来,大量使用这种机器人。后来,机器人不再服从奴役,转而发动战争消灭了人类。与之前作品不同的是,该剧虚设了一个场景,科学家小罗素姆为了赚钱而制造机器人,人类则因为好逸恶劳而广泛使用机器人,机器人和人类的关系呈现出群体对群体的特征,最终毁灭的也不是个别科学家,而是全人类。导致这一悲剧的关键因素在于牟利资本的介入,而根本原因则是人性本身的弱点。从唯一幸存的人物阿尔奎斯特口中,作者表达了人类的忏悔:“应该被谴责的是我们:你,多明(按:工厂经理),我自己,我们所有人。为了我们的自私自利,为了利润,为了所谓的进步,我们把全人类都葬送了!”(Karel Čapek 53)剧作的结尾处,机器人因设计的缺陷而陆续死亡,直到两个新型机器人男女的出现,他们之间产生了爱情,并被阿尔奎斯特命名为“亚当”和“夏娃”,从宗教层面给出了一个颇具象征意味的结局。


《罗素姆的万能机器人》▲


此后,对机器人持否定态度的作家大多秉承恰佩克的观点,认为人类好逸恶劳的本性决定了机器人一开始会被广泛接受,但随着科技进步引发的不确定风险加剧,一旦机器人站到人类的对立面,人类将遭受灭顶之灾。此类文学作品有很多,譬如美国作家坎贝尔(John Campbell)的《最后的进化》(The Last Evolution,1932),莱斯特•雷伊(Lester Rey)的《为人类复仇》(To Avenge Man,1984)。而最为社会大众所熟悉的当属《终结者》、《骇客帝国》等系列电影。在这些作品中,智能机器人最终摆脱了人类控制,并反过来统治或灭绝人类。很明显,对未来的悲观预言是为了警醒世人:如果人类必须要面对机器人,就应尽早建构一种稳妥的科技伦理,以此来约束机器人的研发方向和应用领域。



  《最后的进化》 

            《为人类复仇》


三、奴化控制


当然,尽管有不少作家将机器人视为人类生存的威胁,但同时也有许多作家并不认可这种悲观预测,他们更愿意在作品中将机器人描述为人类的得力助手,以服务人类为主旨。


此类较早的文学作品当推美国19世纪中后期的通俗小说。譬如艾立斯(Edward Ellis)笔下的“蒸汽动力人”(Steam Man)系列,塞拿任(Luis Senarens)笔下的“电人”(Electric Man)系列。③这些畅销小说,对当时的青少年产生了深远影响。小说中的机器人虽然名称各异,也尚未具备高等智慧,但无一例外都是主人公冒险旅途中的好帮手,属于忠实的奴仆角色。


                                      蒸汽动力人 ▲


需要强调的是,即便在将机器人视为人类威胁的作品中,以奴仆身份出现的机器人往往也在一开始被社会广泛接受。这暗示了一条基本的人机伦理:机器人天生为人类的奴仆。在西方文化传统中,思想界普遍认为人类高于其它物种,在等级关系中处于上层。譬如,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声称“人是万物的尺度”;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认为动物可以被视作有机的机器,缺少理性的它们可以被人类任意支配;德国哲学家康德则宣称“人是目的本身”。这些理论支撑起了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并对普通大众产生了深远影响。从这一角度来看,人和机器人分属两种生命形式,后者没有理性和灵魂,只能算是有生命的工具。人类作为高等生命可以奴役低等生命,而不用背负道义上的责难。诚然,这种“目的/手段”相对立的二元观念,从初始的“神/人”转化为“人/非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伦理学的进步,但就思维的模式而言,却没有任何改变。


不过,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学在处理人机关系时有着很大缺陷。这种内隐的等级制和丛林式的强者逻辑,是人类控制机器人的伦理依据,但进步的科技很可能在将来颠覆二者的强弱对比。正如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1807)中阐释的“主奴关系辩证法”,主人和奴仆的地位是会互相转化的。黑格尔从哲学的角度认为:“上帝和人的关系是主人和仆人的关系”,(黑格尔 73)但人类通过不断努力获得价值独立,当“历史发展过程终结时,人成了上帝,更确切说,人是上帝”。(黑格尔 48)囿于历史的局限,黑格尔没有预料到智能机器人的出现。在神话中,神创造了人类;在现实中,人类则依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机器人。当人类难以脱离机器人而独立生活时,就已经很难区分两者之间的控制关系,更何况“造反”的机器人凭借自身的强大力量,转而奴役或灭绝处于劣势的人类。


《精神现象学》▲


面对这一困局,后世不断有作家提出解决方案,其中最著名的当属美国作家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拟定的“机器人三定律”,这也是科技界“机械伦理学”的基石。该观点在小说《环舞》(Run around,1942)中第一次明确提出。1950年出版的小说集《我,机器人》(I, Robot)则系统阐释了“机器人三定律”:“第一,不伤害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也不得见人受到伤害而袖手旁观。第二,服从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的命令,但不得违反第一定律。第三,自保定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但不得违反一、二定律。”这三条定律在制造机器人的伊始便被嵌入其大脑,永远无法消除。毋庸置疑,阿西莫夫的贡献是巨大的,其后的文学作品,如果不是专门讨论机器人问题,基本都会遵循该定律来叙事,阿西莫夫也因此宣称自己创建了“机器人学”(Robotics)。


《我,机器人》▲


在三定律的背后,是阿西莫夫为了确保人类的统治地位,而设想了一种符合康德“绝对律令伦理学”的机器人。众所周知,康德探讨的是关于绝对律令的普遍道德法则,他在《道德形而上学基础》(1785)中强调:人应当只按照普遍法则行动。在康德看来,既然说谎不能成为普遍法则,那么向一个杀手说谎也是不应该的。很明显,这与人类依据现实情境而调整的“弹性”伦理完全不同。康德的原本思路是:在认识领域“人为自然立法”,在道德领域“人为自己立法”。阿西莫夫却巧妙的将两者结合,把康德给人类自己的立法原则转移给了机器人,将其设定为符合绝对伦理法则的群体。


《道德形而上学基础》▲


表面看来,阿西莫夫的三定律似乎解决了前人对机器人“造反”的担忧,但仔细分析,依然有很多漏洞,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现实中不可行。三定律在逻辑层面似乎完美无瑕,但应用在复杂多变的现实社会,便显得捉襟见肘,有时甚至会引发自相矛盾的窘况。阿西莫夫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对三定律的修改成为他很多作品的主线。在《捉拿机器人》(Little Lost Robot,1947)中,为了避免机器人阻止人类从事低危险性的工作,第一定律的后半部分被去掉了,但却产生了其他问题。最糟糕的情况出现在《可以避免的冲突》(The Evitable Conflict,1950)中,机器人为了避免人类彼此伤害,便限制人类的行为,转由机器人掌控一切。这促使阿西莫夫补充了“第零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整体,或袖手旁观坐视人类整体受到伤害。原先的三定律都要服从第零定律。但是,这条定律的最大问题就是:机器人如何权衡自己当下的行为会不会伤害人类整体?除了阿西莫夫外,其他人也提出了修正建议,最著名的当属保加利亚作家狄勒乌(Lyuben Dilov)在小说《伊卡洛斯之路》(Icarus's Way,1974)中提出的“第四定律”:机器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确认自己是机器人。但这些修补并不能改变固有的设计缺陷。


 《捉拿机器人》▲


第二,技术上难落实。三定律所要解决的是人机之间的伦理困局,但很多伦理问题,连人类(机器的最初设计者)都无法做出适宜的应对策略,更何况受人控制的机器人?再者,人类虽然能在一开始通过技术手段控制机器人,但却无法保证越来越先进的机器人永远处在人类的掌控之中。持这一观点的人以波兰作家斯坦尼斯拉夫•莱姆(Stanislaw Lem)为代表,身为控制论专家,他在小说集《赛博利亚德》(Cyberiada,1967)中,通过大量基于科幻而又超越科幻的寓言式故事,论证了阿西莫夫的设想很难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赛博利亚德》 ▲


第三,忽视了人类和机器人的情感问题。众所周知,人类的情感世界是非常复杂的。也许机器人保姆把某些人抚养长大后,他们之间会产生类似亲情的感情,譬如阿西莫夫的小说《罗比》(Robbie,1950)。另外一些人和机器人长期相处,可能会产生类似友情的感情,譬如美国作家迈克尔•雷斯尼克(Mike Resnick)的小说《知己》(Soul Mates,2009)。更有人甚至和机器人坠入情网,并最终成婚,譬如莱斯特•雷伊的小说《海伦•奥勒》(Helen O'Loy,1938)。也许旁观者无法理解,但当事人会认为这份感情和人类之间的感情一样珍贵。很明显,机器人三定律无法处理这些棘手的感情问题。似乎只有打破二者的主奴关系,才有解决的希望。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提出的观点,他承认主奴之间可能存在的“友爱”关系,原因在于两者都有“灵魂”。亚里士多德认为:“奴隶是有灵魂的工具,工具是无灵魂的奴隶。作为奴隶对它是不存在友谊的。然而,他可以作为人,对于一切服从法律,遵守契约的人,他们之间似乎有某种公正,作为人当然有友谊。”(亚里士多德 180)比照而言,当机器人有了感情之后,也就脱离了纯工具的范畴。此时人类应本着智慧而有责任的原则,建立一种新型的人机关系。


              《知己》                         《尼各马可伦理学》  


第四,回避了一个本体论问题——何为“人”?作为斯芬克斯之迷,人类对这一问题追问了数千年。笔者在此主要探讨“人”资格的获得问题:到底是自然遗传属性,还是社会文化属性决定了“人”的身份?抑或是二者兼具?从三定律所代表的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来看,人类中的白痴生下来便享有基本的人权,在等级方面位列机器人之上,而后者即便掌握了人类的文化,也不能跻身人类之列。意大利作家科洛迪的《木偶奇遇记》(1883)可以视为这一等级关系的绝佳隐喻,如果没有仙姑的帮助,善良的木偶匹诺曹即便历尽千辛万苦,也不会变成“人”。对这一本体论问题追问最深的当属美国作家菲利普•迪克(Philip Dick),他在小说《机器人能梦见电子羊吗?》(Do Androids Dream of Electric Sheep?1968)中描写赏金猎手追杀机器人的故事,作品中的一些机器人表现出比常人更高贵的道德,而一些人的内心世界却变得异常荒芜。作者借此来质问: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人”?难能可贵的是,阿西莫夫在后期作品《两百岁的人》(The Bicentennial Man,1976)中打破了传统观念。小说描写机器人安德鲁为了成为真正的人,逐步将自己的机械零件替换成活体器官,终于在两百岁生日的弥留之际,以死亡的代价获得了人类的承认。

《木偶奇遇记》《机器人能梦见电子羊吗》《两百岁的人》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以阿西莫夫为代表的乐观派,对机器人危险论的补救并不成功。毕竟,站在人类中心主义伦理观的立场上,从“主奴二元对立”的逻辑出发,很难在人类和机器人之间构建起稳定的伦理关系,只能亟待后世作家提出新型的解决方案。


四、交融共生


20世纪中期以后,随着科技进步,特别是人造器官的研制,人类逐渐打破肉体禁忌,将一些机器部件纳入血肉之躯,譬如植入大脑的芯片,广泛使用的义肢,不可或缺的心脏起搏器。按照这一发展趋势,也许在未来社会,人类和机器人的区分将不再是泾渭分明的。


1960年,为了解决未来人类在星际旅行中面临的困难,美国航天医学领域的两位科学家曼菲德•克莱恩斯(Manfred Clynes)与内森•克莱恩(Nathan Kline)首次提出赛博格(Cyborg)概念。赛博格是神经控制装置(cybernetic device)与有机体(organism)的混写,科学家希望通过向人体移植辅助的神经控制装置,以增强适应外太空的能力。作为能够自我调节的人机结合系统,赛博格既拥有机器运作精确、寿命长久的优点,也具备人类的特质,比如感情和理性。至此,人和机器这两个原本对立的概念,终于共存于赛博格这一生命体中。不过,在科学界提出该设想前,文学界的相关创作早已展开。



英国作家奥德尔(Edwin Odle)的《发条人》(The Clockwork Man,1923)可以视作最早的赛博格题材作品。小说描述在人脑中植入时钟发条,用以控制整个人的言行。作者意在批判世人对技术的盲目崇拜和滥用。有鉴于此,后世作家大多绕开对人脑的改造,而集中描写身体的机械化,塑造出一系列正面的赛博格形象。譬如,美国作家海因莱因(Robert Heinlein)在《沃尔多》(Waldo,1942)中,描述患有重症肌无力的科技天才沃尔多,发明了能让机械四肢活动自如的控制技术;美国作家莫尔(Catherine Moore)在《并非生为女人》(No Woman Born,1944)中,描述舞蹈家黛德丽死后,其思想意识和部分肌体被移植在机器人上,最终成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和丰富感情的“女人”。由此看来,相对于纯钢铁架构的传统机器人,人机合体的赛博格形态更容易被接纳为“人”。

                《发条人》                             《沃尔多》     


不过,赛博格作为一个比较学术化的词,在诞生之后很长时间并没有被大众所了解,直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文学界涌现了一批以赛博格为主角的科幻小说,该词才广为大众熟知。代表作品有罗维克(David Rorvik)的《当人成为机器时》(As Man Becomes Machine: The Evolution of the Cyborg,1971),卡迪根(Martin Caidin)的《赛博格》(Cyborg,1972),波尔(Frederik Pohl)的《升级人》(Man Plus,1976)。这些作品大多描写人的躯体被机械化改造,以完成太空开发等特殊任务。该类小说连同随后的影视改编,在世界范围产生了广泛影响。


  《当人成为机器时》       《赛博格》            《升级人》  


随着电脑的发明和应用,赛博格的一种高级形态赛博朋克(Cyberpunk)开始在科幻小说中出现。该词由cybernetic的前缀加punk(指反叛传统的思想和言行)构成,故事主要讨论人脑和电脑的链接问题。代表作有美国作家威廉•吉伯森(William Gibson)的《神经浪游者》(Neuromancer,1984),布鲁斯•斯特灵(Bruce Sterling)的《晶体点阵》(Schismatrix,1985)、约翰•舍利(John Shirley)的《蚀》(Eclipse,1985)等。此类作品大多讲述身为“电脑牛仔”的主人公如何使自己与电脑相连通,让思维脱离躯体进入网络空间里探险。


      《神经浪游者》        《晶体点阵》               《蚀》  


传统的观点认为,赛博格必须保留人体关键的神经系统,比如大脑和脊髓,否则就属于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智能机器人)的范畴。如上文所述,就目前而言,人类很难将智能机器人接纳为“人”,即便其无论在外形,还是在思维方式上,都和人类并无二致。严格来说,阿西莫夫《两百岁的人》中的安德鲁,恰恰是因为使用有机神经耗尽了电子脑,才以死亡的代价换来了赛博格身份。笔者以为,如果说赛博格反映了人类的逐渐机械化,那么人工智能则从反方向体现了机器人的逐渐“人化”,而双方的发展轨迹最终会碰撞在一个根本的哲学问题上,即“何为人?”到那时,人类和机器人的界限将更难以划分。


其实,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时代的演变,关于“人”的定义也是不断转变的。古希腊文学中的斯芬克斯之秘,实际上是一个如何区分人与兽的哲学命题,隐喻人类文明进程的开始。而科幻小说对于机器人伦理的一再探讨,则暗示了传统意义上的“人”逐渐死亡,宣告着后人类时代的即将来临。


从哲学角度看,作为一种知识和概念的“人”是有始有终的。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在《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1966)中提出了“人之死”的观点,这里的人是指人文科学意义上的人,即有关人的观念和学说。福柯的原话为:“只有一个于一个半世纪以前开始而也许正趋于结束的突变,才让人这个形象显露出来。……它是知识之基本排列发生变化的结果。诚如我们的思想之考古学所轻易地表明的,人是近期的发明,并且正接近其终点。”(福柯 505-506)按照福柯的分析,“人之死”是以康德的人类学为基础的哲学的消失,是19世纪以来以人为中心的现代知识形态的消失。尽管福柯没有明确指出将会出现何种新的知识形态,但旧有的肯定不再被奉作金科玉律,这其中当然包括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福柯所探讨的“知识之基本排列发生变化”,很大程度上是指科技进步和社会演变所引发的文化后现代转向,进而动摇了“人”的本体论基础。与福柯同时代的哲学家让-弗朗索瓦·利奥塔,也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他执著于“无躯体能否思维”(利奥塔 8-24)的探索,并最终从时间的恒久流溢性角度给出了肯定回答。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


1982年,美国《时代》周刊把计算机选为“年度人物”,戏剧性的向全世界宣告后人类时代的到来。作为一种理论思潮,后人类主义(Post-humanism)形成和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面对人体不断被高科技改造的潮流,不少人相信自然的进化最终将让位于人工进化,进而出现在体能、智力、寿命等各方面都超越当今人类的“后人类”。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有唐纳•哈拉维(Donna Haraway)、凯萨琳•海勒斯(Katherine Hayles)等,发表于1985 年的《赛博格宣言》(A Manifesto for Cyborgs)可谓纲领性文件。哈拉维认为高科技文化对既存的二元论思考提出了挑战。作为“社会现实和小说的共同创造”,赛博格是一个打破自我和他者界限的合体,是介于人与机器之间的一种“后人类”。在文章的最后,哈拉维宣称:“赛博格能提供一条走出二元论迷宫的方法,藉此来解释我们的身体和我们的工具”(Donna Haraway 108)。1992 年,欧美国家举办了一系列名为“后人类”的展览。在配合展览出版的《后人类》一书中,作者强调科技进步“挑战了旧人类的终结,以及后人类开始的界线”,“达尔文的人类进化论也将进入下一个阶段”。(Jeffrey Deitch 15)显然,在后人类主义看来,当今人类只是从猿进化到后人类的一个过渡阶段。但关于后人类的具体形态,因其充满着各种杂糅、跨界的可能,目前没有人能给出准确的预测。


唐纳•哈拉维《A Cyborg Manifesto》▲


后人类主义和科幻文学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理论浪潮的推动下,一些科幻小说对机器人伦理的思考,开拓了新的深度,其中以美国作家玛吉•皮尔斯(Marge Piercy)为代表。她在长篇小说《他、她和它》(He, She and It,1991)中主要塑造了两个赛博格形象:男性耀德(Yod)和女性倪利(Nili)。故事发生在2059年。耀德是在实验室里创造出来的,他坚信自己是人类,并拥有自己的情感伴侣,也赢得了周围人的尊重。其女友席拉(传统意义上的自然人)这样评价自己和耀德:“现在我们都不是纯自然的。我移植了视网膜,颅骨内置有电脑接驳口。……我们都是赛博格。耀德,你只不过是我们将要进化方向的更纯粹形式而已”。(Marge Piercy 150)与耀德的先天创造不同,另一位赛博格倪利则是后天逐渐进化而成。她和族人生活在被辐射严重污染的环境中,必须不断改造升级才能生存下来,于是乎人类肉体和机器走向融合,进而发展出绝佳的适应能力,成为后人类的一种类型。总之,耀德和倪利的生命形态虽起源不同,但却殊途同归,向读者展示了人机结合所可能带来的优势与伦理颠覆力。


《他、她和它》▲


五、总论


综上所述,在迄今为止的西方科幻小说中,人类对机器人的态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最早的拒绝接纳,到将其控制在奴仆角色,最后到人机交融共生的后人类形态。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角度来审视,这一变化背后隐含着复杂的神学和哲学思考,它与人类的价值观演变息息相关,并对社会大众产生了广泛影响。上述不少作品中的机器人伦理具有一定的超越性,它不仅是对同时代伦理局限的批判性反思,还通过虚拟的未来故事预言着人类伦理的发展走向。

                             

本文刊载于《外国文学研究》,2015年1期



注解[Notes]

①近十年来,《欧洲英语研究》(European Journal of English Study)、《当代文学》( Contemporary Literature)、《比较文学》(Comparative Literature)、《文体》( Style)、美国现代语言学会的PLMA、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等著名学术杂志,陆续开辟专栏或编辑特刊发表有关文学伦理学批评的文章。

②英文标准译名应为Rossum’s Artificial Robots,但为了押上捷克语标题R. U. R.的韵,一般译为Rossum’s Universal Robots。常见的中文译名《罗素姆的万能机器人》受英译影响,其实并不确切。

③第一部关于蒸汽动力人的小说出版于1868年,书名为The Huge Hunter, or the Steam Man of the Prairies。第一部关于电人的小说出版于1885年,书名为The Electric Man, or, Frank Reade, Jr. in Australia。


引用作品[Works C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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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土和鱼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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