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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医生回扣占药价四成,扇了谁的脸?

2018-04-08 周蓬安 周蓬安谈医改

(注:自“两会”前,我一直在集中发布十多年来所写的医药、医改文章,意在引发全社会关注。“两会”结束后,之所以继续发表相关文章,就是将问题甚至解决方案提出来,希望新成立的国家医疗保障局领导的重视。该文写于2016年12月24作为“党的喉舌”,中央电视台理应更多地为民众说话,反映民众的疾苦,上达基层诉求。《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一文,就非常好地突出了这一点。

说实在话,“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这个结论早就在我心中扎根,无奈未经过调查,不敢轻易得出结论。如今央视揭开了“皇帝的新衣”,让这种行业腐败暴露于天下,功莫大焉,老百姓会记住你们的好。

其实,若按照药品生产成本、企业合理利润,外加研发投入计算,中国药品“虚价”部分至少高达八成,那么这“虚价”部分都拿去干嘛去了呢?无外乎四块:一是因“虚价”而增加的纳税成本;二是毫无必要的流通费用;三是贿赂官员;四是供给医生的“回扣”。严格讲,给医生“回扣”也是行贿,医生是受贿一方。

如果将这些“虚价”挤干,得省下多少医疗成本?依笔者观察,若医疗成本回归到应有的水平,较好地堵住“黑洞”,即使不增加财政对医疗业的投入,不增加参保人员缴费,全民免费医疗也足足有余。

以下为原文



周蓬安:医生回扣占药价四成,扇了谁的脸?

2016年“圣诞夜”,央视向全国“看不起病”或担心“看不起病”的百姓献上了一份大礼。《央视调查6家大型医院:医生回扣占药价30%-40%》一文披露了一件“全国人民都知道”且深受其害,但苦于“证据不足”、苦与无奈的特大丑闻,那就是“畸高药价”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笔者多年前在《“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一文中曾写下药价不断被推高的基本流程:市场药价过高、老百姓反应强烈——发改委发文降价、安抚百姓——零售商停止销售降价药——药企换个名称或剂量申请“新药”——药监局批准改头换面的“新药”——“新药”以数倍于降价前的价格上市——发改委再启动降价手段……如此循环,药价也呈螺旋式上升。

我一直很奇怪,国家药监局首任局长郑筱萸因推行“一药多名”被枪决了,发改委负责药品定价的价格司5名司级官员“落马”后,药价过快上涨的惯性缘何就是“刹不住”?马老先生在100多年所说的“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显然已经过时了,因为当今中国药品的利润岂止300%?可并未见到那些贪官及贪婪的医生为此上绞架啊。

中国的药品价格究竟虚高到何种程度?我以自己多年来关注的一些案例告诉大家:

2010年:湖南湘雅二医院“芦笋片利润1300%”的丑闻曝光之后,没几天记录就轻松被打破,同样用于治疗癌症的一种叫做“恩丹西酮”的药,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利润竟高达2000% 。

2011年:广东某医药公司订货单在宁波遗失,捡到该订货单的网友发帖显示,一款名为“甲枫霉素肠溶片”的药品为例,其供应价为6.4元,零售价则为78元,二者相差12倍。供货商称“这种药如果订货1000盒以上,订货价可以更低,约2.7元”,零售价则为供应价的近30倍

2011年11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披露,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高达6500%以上。山东另一家药企出厂的葡醛酸钠注射液,生产价8分钱,但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价格查询系统上一查,竟卖到了一支7.39元,价格增长了9137%。

2012年: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5毫升的出厂价不足1元/支,医院销售价最高81元多,差价80多倍;2毫升的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而最为可笑的是,这些药品都是通过政府定价、政府集中采购然后进入医院,医院再将这些“高价药”让患者服用,医保资金再来报销“高价药”的大部分,你说荒唐不荒唐?

该文披露的信息就很有代表性。苯扎贝特片供货价是14元,,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为60元,是市场价的4.3倍。氨曲南应该有10倍空间,卖5块,中标价50块3。依达拉奉114元,底价11块5,9倍至10倍空间。

一名医药公司负责人向记者提供的药品价格目录显示,这些用于心脑血管、抗感染等疾病治疗的常用药品,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大家可以想象,这种“不买对的,只买贵的”究竟隐藏着多少腐败?

实践证明,大幅度降低药价并不是做不到的。该文就举例三明市医改后,药价大幅度下降,比如基本药物奥美拉唑钠粉针,从256元/盒降到了7.8元/盒。

这也是33倍药价。那么在医改之前这248.2元差价都用于何处了?很明显,除医药公司利润、医药代表提成外,最大的部分无疑是用于贿赂官员、贿赂医生了。想想都可怕,30多倍于药价的差价,被用于干不正当的勾当,还那么明目张胆,还成为普遍现象,患者不但多付了几十倍的药费,还因为医生成为药品推销员后,患者必然“多吃药”而成为“药品滥用”的受害者,我真为那些整天高喊“为人民服务”的监管机构感到脸红。

近几年,不断出现“廉价药”、“救命药”断供的消息,一些狗屁专家总是急不可耐地鼓噪“价格太低”。实际情况绝不是这样。这些“廉价药”、“救命药”凭现价销售,合理利润都是可以得到保障的。问题是,这些“低价药”销售价格因为没有用于行贿的空间,采购部门就不愿意采购,医生也不愿意使用,导致供需不畅。该文也报道,药品的中标价越高,回扣的空间就越大,就越能激励医生多开处方,药品的销量也就越高。药品的回扣一般至少要在中标价的20%以上,才能保证有一定的销量。

就央视对上海、湖南6家医院的调查结果看,一些医生的非法收入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比如文章举例,某医生一个月开了150盒某品种的药,就收到1800块钱回扣。而这仅仅是一种药品的回扣金额。这名医生一个月开了多少种药品?有多少名医药代表送多少回扣?

而另一名医生,在3分钟内,就收到了四名医药代表送来的信封。

我倒是认为,“十八大”之后反腐虽然呈“暴风骤雨式”,但却并未深入关乎全国人民健康,而“全国人民都知道”的医药腐败方面来。此前相关部门重罚葛兰素史克、美敦力均受到百姓的交口称赞,但同样利用行贿手段推销药品的国内药企却似乎鲜有被重罚的,百姓渴望你们顺带也查一查。此外,涉及推高药价这种“明腐败”,反腐机构也绝不能无视。

笔者真的不希望被网友说成“奴性十足”,但还是要推荐6年前所写的《谁掀掉“暴利药”,谁就是中华民族的恩人》一文供相关部门“大领导”们看看,你们究竟是努力做这个“恩人”,还是自愿不断被“医生回扣占药价四成”这样的事实“扇脸”?你们有能力做出正确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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