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自“两会”前,我一直在集中发布十多年来所写的医药、医改文章,意在引发全社会关注。“两会”结束后,之所以继续发表相关文章,就是将问题甚至解决方案提出来,希望新成立的国家医保障局领导的重视。该文写于2011年1月20日)这几天,鸿茅药酒话题最热。一名医生自网上发文质疑鸿茅药酒是“毒药”,竟然被内蒙古警察跨省抓捕,检察院竟然也同意批捕。这种原本应该由民法调整的纠纷,为何直接转为刑事案件?
而这个案子在网上发酵后,我们看到了更多莫名其妙的现象。比如,我要问你鸿茅药酒是“药”还是“酒”?你若没有细心观察这几天的评论,恐怕还是认为是酒,是药酒。我在《鸿茅药酒抹黑事件,暴露社会治理乱象》一文中就写道,鸿茅药酒就是个挂“酒”头卖“药”肉的十足骗子。
鸿茅药酒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非处方药,即属于药品。其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15020795。这种介于“酒药”、“药酒”之间的混账名称竟然能够获批,你可以想象批准的部门有多荒唐?
以下为原文:
周蓬安:张敬礼案的“三怪”,值得玩味
今年1月6日,中纪委监察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公布了张敬礼的“四大罪状”: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张敬礼落马后,国家药监局腐败窝案涉案的高层领导已达4人,分别是已被执行死刑的原局长郑筱萸、正在监狱服刑的原副局长曹文庄和郝和平。(1月20日《新京报》)
笔者首先纠正一下记者的一个错误:曹文庄、郝和平均没有担任过药监局的副局长,他们在“落马”前分别担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医疗器械司司长。但他俩曾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被视为郑筱萸的“左膀右臂”。
我理解记者这么写,是想证明药监局里有“一窝硕鼠”,这其实也和笔者不谋而合。笔者在半年前就曾写过《张敬礼落马,凸显药监局“烂透了”》,以示对这个恶意推高药价,令老百姓“看不起病”的“恶衙门”的极度不满。
而就目前媒体已披露的“张敬礼案”一些细节来看,至少突出了“三怪”:
其一,张敬礼指使其秘书在网上发布药监局高层“任人唯亲”的问题,最后被查出所用IP地址为药监局内部地址。我很纳闷,张敬礼的秘书再笨,也不会在自家局域网上发布针对本部门最高领导人的不利信息吧?他发帖的网站应该是在外网,并且是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大网站上。
可在大网站上发帖,药监局高层是如何查到IP地址的?这是“第一怪”。
其二,该文报道:据悉,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一段视频,是他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药监局的反腐败工作做得真好啊,竟然组织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内容不堪入目”的视频,难道就不怕公安机关以“传播淫秽物品罪”治罪?看样子,去“天上人间”玩的风险还真的不小呢。如今,张敬礼在“天上人间”的丑态被药监局干部职工欣赏过了,可还有多少曾经也在“天上人间”担任过“内容不堪入目”视频主角的省部级高官,至今还在台上人模人样地给下属作“情趣健康”的报告?
原来多名省部级高官喜欢光顾的“天上人间”,竟然有录像,这是“第二怪”。
其三,副部级官员张敬礼,不但在新建大楼上轻松弄到600万,还通过长期卖“天价书”而敛财1700万,依然安然无恙。如果不是在网上发帖诬陷该局最高领导反遭查处,再这么“奋斗”几年,退休后还不成亿万富翁?几辈子都用不完的钱财啊。
应该说,张敬礼在位时,应该处于极度满足的状态,他在官场上混了这么久,至少应该懂得“你上台,我发财”的官场套路。
可无论从何处想,张敬礼也没有理由诬陷自己的“顶头上司”啊,这是“第三怪”。
这“三怪”确实很怪,可张敬礼却是真的倒台了,且张敬礼也确实是个大贪官。可这“三怪”的背后,却又分明暴露出中国官场有点“怪”,这才值得玩味呢。(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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