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况看,这样的骗保行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民营医院,一些层次较低的公立医院也在这么干,如乡镇卫生所、区级医院等。
为何“挂床”骗保行为愈演愈烈?就因为我们管理不善,且惩处不力。面对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这样被央视曝光的“骗保”行为,竟然没有一个人受到刑法的制裁,仅有部分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样的处理方式,客观上起到纵容甚至鼓励“骗保”的负面作用。
医保资金作为老百姓的“救命钱”,理应强化管理。当我们发现有人盗窃这份“救命钱”时,社会却对盗窃分子如此宽容,实在是难以理解。
各位,请与我一起呐喊:我们不要“天价药”!
以下为原文:
周蓬安:医院诈骗医保金,警方不能当看客
1月19日新华社《新华社暗访医院骗保黑幕:住院拿药像点菜》一文并配有视频,再次将中国医疗本已硕大的“黑洞”再次捅开了一个大口子,让管理医疗、医药且享受免费医疗的“医老爷”们脸上无光,让涎着脸皮鼓吹“医改”成就的官员颜面扫地。
该文披露,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只要有社保卡,得什么病、拿什么药、谁来体检,都可由患者“点单”。为了套取医保资金,该院医护人员在检查、诊断、住院等环节大肆造假。
笔者昨天看到这篇文章后不禁感叹,刚刚发表的《医保漏洞究竟有多大?(下)》竟然没有收集到这么一个极为鲜活的案例,实在是遗憾得很。而在这篇文章里,笔者错误地惊叹“更令人吃惊的,据说还有区级公立医院也参与其中”,暴露出自身真的没见过世面。因为我所言的区级公立医院无非是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而安徽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名称中能够冠以“安徽”两字,来头无疑是相当大,级别无疑相当高。如此“高大上”的医院,竟也参与“骗保”,而且肆无忌惮,做到极有“骗保”知名度,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高境界?会不会有行政级别更高的医院也参与“骗保”,集体诈骗医保资金?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骗保”是一些做法令人咋舌。比如“住院后的常规体检,如果没时间做,也可以找个同性别的人来替做”、“该院‘认卡不认人’,只要一人有社保卡,全家都可以凭这张卡住院、拿药、做推拿保健”、“医保卡长期放在该医院,11年来‘被刷卡’800多次”及陈女士第二次“挂床”共花费6000元,其中自费部分不足1000元,其余部分均由职工医保支付。陈女士不仅拿了1700多元的药,还获得了一张价值3000元的医院推拿服务卡等,都暴露出我们所谓的“监管”都是形同虚设。
而报道称“知情人士称将个人的医保卡放在医院里,医院还会给这些熟客返还一部分现金”,就与笔者前文所说有些医院直接将职工医保卡拿过来“挂空床”,然后还支付医保卡持有人超过千元好处费做法如出一辙了。他们这么做,倒是让少数人不仅享受到了一定级别官员才能享受到的免费医疗待遇,甚至还享受到了“看病赚钱”的待遇。想想看,再多的医保资金也不可能填满这个“黑洞”。也正因为如此,笔者曾不止一次地公开驳斥那些鼓吹现在就要实行全民免费医疗的观点。因为在医疗“黑洞”大如天的当今推行全民免费医疗,习惯于颂扬的中国人就没人关心这个“黑洞”了,那么财政、社保必将难以为继,也就只能提高缴费标准了,最后苦的还是普通百姓。
以笔者的常理判断,无论是名称冠“省”的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还是正科级的区属公立医院,都是有着一套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仅仅因为院长、书记担心被秋后算账,也会弄另一本账,价格这些诈骗来的医保资金记载得清清楚楚。而因为医院从药品采购、医生开处方、药房出药、财务记账、医保部门结算,这一整套造假下来,是个相当浩瀚的工程,如果没有书记、院长“拍板”,这一整套流程绝不可能建立起来。因此可以这么说,这是一起涉嫌集体诈骗医保资金的典型案例。
依据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而安徽省规定,骗领养老保险金数额达到5000元,即可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新华社揭露的肯定是“冰山一角”。但仅从11年来“被刷卡”800多次及某一次“挂床”就花费6000元来看,相关人员恐怕就难逃诈骗罪名了。
貌似积极的一面是,新华社曝光该“丑闻”当日,安徽省人社厅、卫计委等就及时回应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入驻该院,开展调查,有关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责成安徽省局对媒体反映的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相关问题立即开展调查。
笔者感到相当奇怪,这明明是一桩诈骗医保资金案,为何不是由公安侦查,而是由诈骗嫌犯的“公公”、“婆婆”去调查呢?
几天前,《江苏新闻广播》报道淮安市淮安区有一家民营医院,农村老人前来就诊只需缴纳100元钱,即可在医院住院治疗一周,包吃包住。一周之后,还有车辆负责将老人送回家。
该案被曝光后,也是淮安区人社、卫计等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公安机关又置身事外。而笔者注意过,此前凡涉及医院、医生腐败案件,都很少见到司法部门主动介入。如几天前《医生病房内收红包,视频记录下全过程》见诸网络后,也仅仅是浙江省桐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导查处,检察机关明显缺位。
全国“两会”在即,我将在备用公众号里集中发表十几年来所撰写的涉及医疗腐败,建议完善“医改”的文章。还将呼吁最新成立的监察系统,暂停手中其它案件,集中半年时间查处“涉医”、“涉药”腐败。如果查处得力,在不再增加财政投入,不再提高参保人缴费标准的前提下,“全民免费医疗”也将很快实现。届时,监察形象将大大提升。而就当下个案而言,即使近站在依法治国角度,调查医院诈骗医疗金,警方也不能当看客,而是应该主动作为。(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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