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抗癌药降价?国家医保局首战吃了败仗

杨八里 周蓬安谈医改

主号(zhoupengan1)被封禁一个月,这是我的备用号,在8月24日之前,我的“最新文章”都将在此发布,敬请关注!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该局近日发文下调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对价格落地工作进行部署,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8月11日《新京报》)


总算有了一个具体的说法。自4月中旬国务院要求从5月1日起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后,广大癌症患者都是翘首以盼,希望这项好政策能早点落地。可百日过后,依然不见动静,泄气的消息倒是不断传出。而最令笔者无法理解的,是8月11日中国新闻网《抗癌药价格到底能降多少?专家:实际降幅或在2%-6%》发出的信息。

该文所称的专家,即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丁锦希、讲师李伟。说句狂妄的话,谈药价,我用脚后跟就能怼得赢这两名毫无常识的“砖家”。道理很简单,中国癌症患者不指望通过政府谈判,能将格列卫的价格谈到每盒200元左右,但从目前的23000元至25800元一盒谈到与韩国每盒9720元水平总没有问题吧?毕竟中国患者的用量是韩国的几十倍,采购量大,价格应该还能再降一点。即使增加两成腐败成本,降幅也能达到50%啊。


笔者一直关注宏观经济,深知政府在民生问题上是不该赚钱的,很多时候甚至补贴,因此一直对农产品免税,对农资免税。药品作为更为直接的民“生”商品,政府即使仅仅从人道角度考虑,当然也不该从中获利。因此,我相信未来免关税进口的抗癌药,绝对不会像进口汽车一样,在多环节加价,最终以“天价”卖给癌症患者。如果十分理想,我认为正宗格列卫的价格会比目前韩国的更低。

当然,一直沐浴在祖国温暖怀抱的笔者,也深知中国国情。在持续关注医药、医疗、医改十几年之后,至少已经坚信围绕“救命”行业的腐败,已经到了深不可测的程度,因此对上述“十分理想”也还是持九分怀疑态度。我最担心的是,这些经过价格谈判,让价格大幅度下降的药品,不是直接通过医院与患者见面,而是还要“脱裤子放屁”,通过狗屁价值都没有的医药公司“狠狠地加价”销售到医院,然后高价卖给患者。


国家医保局在某些药品价格上的谈判或许还是比较成功的。新京报的这篇文章就报道国家医保局“将36种高价药通过谈判降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后纳入了目录范围,这些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

这个降价措施,完全符合我2013年提交民盟中央第四届“民生论坛”的《建言总理:以大幅度降药价为切入点,推进医疗改革》一文观点,更符合2016年4月6日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把‘药价’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的医改思路。


我不知道此次降价幅度达到44%、70%的都是何种药品?但该文披露的阿比特龙(泽珂)降价幅度,却令笔者无法满意。国家医保局这次似乎是首次发布药价谈判信息,但因为阿比特龙(泽珂)降价幅度过小,我甚至怀疑起“国家医保局首战吃了败仗”。

该文以显示成绩的口吻披露“治疗前列腺癌的阿比特龙(泽珂)价格由144.92元调整到135.57元,每个月将减少药费1100多元”,虽然令一般读者看不懂,但在数学上有专长的笔者猜测,这应该是按照每月120片计算出来的,每片降价9.35元,每月减少药费1122元,而降价后每月还需要消耗药费16268.4元。

乖乖!这是自晓得“天价药”格列卫之后,发现的又一个“天价药”。我不知道阿比特龙(泽珂)在国外是什么价格?如果被列入医保报销目录,估计就没人关心了;如果没有被列入医保报销目录,那就没多少人能用得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药品“虚价”几倍、几十倍甚至超百倍的中国,通过国家谈判得到的降价幅度仅为6.45%,我给予的评价只能是“失败”。

笔者给予其“失败”评价,还在于《药品价格315网》显示的一组数据,令笔者大吃一惊。图片显示:该药(120片)在石家庄的售价是37800元,在济南为35999元。北京医药集采中心公示的2017年7月8日价格是36925元,而福建省2018年4月25日的招标价为17390.40元,仅为北京医药集采中心采购价的47%。


我从央视曝光“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中,可以窥见福建省的招标价也并非真正的挤干了“水分”。当然,其“水分”较上海市药品中标价、北京医药集采中心采购价肯定会少一些,福建省所属的地级市“二次谈判”环节还可以挤掉一部分“水分”。因此,国家医保局动用国家谈判,仅在福建省采购价的基础上降价6.45%,甚至低于该省地级市“二次谈判”取得的降价幅度,如果这是首次谈判,我只能说国家医保局首战吃了败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