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蓬安:高学历“棒棒”,社会不该提倡
“棒棒”是重庆街头挑夫的特称,46岁的贺东伟可能是学历最高的棒棒。他自学考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是别人眼中的“高材生”;但毕业后干了11年苦力,最少时一天只挣10元钱,却又是别人眼中的“失败者”。工友劝他靠文凭找工作,他说:“文凭用不上,就当丢了。”
一边当“棒棒”,一边自学,竟然拿到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文凭,我首先是佩服他的毅力,因此不会嘲笑他在取得本科文凭后还继续当“棒棒”,更不会因此而鄙视他。但贺东伟既然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最好是将这个“含金量”蛮高的学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且应该在拥有这个文凭的基础上,往人生更高的方向努力,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帮助他人,同时提升自己。
当“棒棒”无疑是辛苦的,而且收入微薄。这个职业也是“吃青春饭”的,年纪大了、身体弱了也就无法再挣这一分钱。一旦过于劳累透支身体,老了还会拖累子孙。
46岁的贺东伟应该有家有室,理应担负起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为了家庭,选择一种收入更高、更体面的职业,这是人之常情。
因此,高学历“棒棒”,社会绝不该提倡。
我理解,贺东伟这个文凭因为不是全日制,如今连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了,也就不可能成为律师。我是感到奇怪,既然自学考试开设法律专业,那为何在律师准入方面又不允许取得自考法律专业学历的进入呢?如果认为当今自考也开始弄虚作假,通过的考生质量下降,那就应该停止发这个文凭,或者提高文凭质量。
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贺东伟如果不是瞎混来的学历,我相信即使去律师事务所打下手,给律师做助手,整理整理资料,收入也会比当“棒棒”强得太多。
就凭贺东伟在艰苦的“棒棒”生活真的那份学习干劲,一些需要法律专业人才的企业不妨聘请他工作,这种人朴实,不怕苦,有韧劲,会成为企业有用之才的。也请重庆本地的律师事务所关注,聘请他担任律师助理,应该不会吃亏。大家帮帮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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