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八里:名校硕士将导师告上法庭,即使败诉也赢了
红星新闻报道:【论文署名第二作者,名校硕士将导师告上法庭】,说的是32岁的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啸(化名)因论文署名权问题,被自己的学生告上了法庭。
原因是在2015年6月发表的一篇英语论文中,李啸是第一作者,他当时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刘毅(化名)是第二作者。而刘毅认为,李啸只是撰写者,实验都是自己做的,因而自己才是第一作者。
这则新闻一下子让笔者想起了南京大学的那名404教授,根据新闻报道,那名教授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是刘毅在事隔两年后把自己当时的指导老师告上法庭,却在一审时败诉了。他接着就提起了上诉,二审结果没有当庭宣布,不知道会不会还是败诉。
对于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笔者了解的不是很清楚,查了相关法律条款,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的权益还是有区别的。
而新闻中的刘毅,应该是想了很久,才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和自己指导老师之间的著作权之争。要不然,也不会事隔两年才起诉指导老师。
近年出现了好几起研究生因师生关系紧张而自杀身亡的报道,2018年3月26日,研究生毕业在即的陶崇园跳楼自杀。这个1992年出生在农村的孩子,本科就读于武汉理工大学,后留校攻读自动化学院就读研究生,导师为王攀。2016年12月,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此后还曾名列武汉理工大学2018年优秀毕业生名单。家人说,因为“长期遭受导师压迫,被迫叫导师爸爸、给导师买饭打扫卫生、被导师阻止深造”等原因,他最终“实在受不了了”,选择用自杀结束这一切。
即使在他自杀身亡后,家人还受到很大压力,只能违心地向学校和导师道歉。尽管家属后续启动了相关法律程序,但是人已经不在了,而且是自杀的,就算最后官司打赢了,其实还是输家。
看了王攀的相关资料,他是一名在学术上很有成就的导师。笔者在新闻中查找王攀的最新消息,是“疑他已经回校”。也就是说,尽管当时学校“已停止王攀的研究生招生资格”,但是风波平息后,很可能还是会恢复的。
看了类似这样的新闻就会令人感到心很痛。都说现在的孩子心理承受能力不强,但是,不管是不是因为现在的孩子心理脆弱,首先,你作为导师,就可以随便指使学生为你做这做那吗?就可以随便认个干儿子,让学生喊你爸爸吗?
有很多网友,应该是有类似经历,或者是了解高校这方面内情,他们跟帖说,导师只是署名时耍了点小技俩,算不了什么。也有的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
但是:“其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校教师告诉红星新闻,在论文作者的认可方面,大家一般关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两项,其他作者不会被太多关注。”
新闻中的这句话就说明,在学术界,署名问题是很敏感的问题,也有自己的规则。
本来已经开始硕博连读的刘毅,因为种种原因,到最后只能是以硕士生的身份毕业离开了学校,本来他的职业规划是在博士毕业后继续在相关领域进行研究工作,现在却只能自己创业了。这里面究竟有些什么事情是没有披露出来的,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应该是有很多与学术无关,但又相当令人失望的东西,让他中止了学业吧。
说实话,尽管被告李啸老师说“学生告老师,老师赢了又如何。他(刘毅)毕业两三年,把所有责任推给老师。我们是弱势群体,学生打一下,又不能还手。”
我还是更相信刘毅的话:“由于学生在科研活动中所创作的作品都会提交给老师审阅,老师拥有侵占学生作品署名权的职务便利。”
而尽管有许多人对刘毅此举不以为然,认为他是小题大做、过于计较,我还是认为刘毅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好。这种行为,可能有不妥的地方,毕竟是自己的指导老师,毕竟也给你署名了,只是顺序没有按照约定。当然,老师并不认可这种说法,这只是刘毅单方面的说辞。也有可能在学术上有灵感、智商很高的刘毅,情商不是很高,并不擅长与人相处,但是,他选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方式是正确的。
从许多相关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当今高校的学术氛围是相当不好的,而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肯定需要有人去做一些事情,以改变现状。而最有力的方式,当然是用法律解决问题。也许这次刘毅还是会输,也许老师李啸的做法并不算太出格,但是,这件事情,一定能够引起连锁反应,让那些以前遇到问题只知道害怕、让步,甚至于自己认为实在没有办法了,就只有去自杀的学子们,了解到还有法律这个武器存在着。
鲁迅先生说: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导师们毕竟是有文化的人,相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毕竟是懂法的。那么,同样的道理,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学生多了,懂法的导师们,就肯定会在学术不端的路上收敛一些。与此同时,他们在对待学生的态度上,也不再会认为自己似乎掌握了学生的生杀大权一般,那么地不可一世。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名校硕士将导师告上法庭,即使他最后还是败诉了,他也已经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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