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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还霸座!该学“醉驾入刑”落实“霸座拘留”

杨八里 周蓬安谈医改 2019-03-29


周蓬安:还霸座!该学“醉驾入刑”落实“霸座拘留”

日前,在大连开往满洲里的2623次列车上,持无座车票的男子徐某霸占他人座位。列车长沟通无果后向乘警求助,徐某仍拒不让座,还提出让乘警找座。随后,乘警将其带离,在鞍山站将他带到车站派出所。目前,徐某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2月16日《央视新闻》)


因为舆论的一次次发酵,铁路公安部门确实已较此前“给力”,不少“霸座”者被处以治安处罚。但“霸座拘留”似乎还没有成为社会共识,因此才会不断出现“霸座”现象。

看到这则新闻,我是相当惊讶,在网上持续讨论“霸座”现象,并有不少人因“霸座”这么一件“小便宜”而失去若干天人身自由的今天,竟然还有人学习“前腐后继”的贪官,依然恶习不改,丝毫不顾他人感受,无视社会公德,不讲规则,有便宜就赚,我真怀疑这些人平时只看新闻联播中的“太平盛世”,从不看网络报道的真实事件,对“霸座”被拘留一事更是浑然不知。

大家知道, 2018年无疑是“霸座”一词最为火爆的一年。高铁“霸座男”、“霸座女”甚至“霸座大妈”、“霸座大爷”频现,让我们看到中国铁路管理水平确实“不咋地”的同时,也窥见中国铁路警察真实的执法水平,该硬的时候不硬,该对“霸座”者处罚的时候不处罚。我曾在《管理水平令人害臊!两女童竟蹭高铁看世界》一文中曾质疑他们没有一套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认为这个“巨无霸”央企,简直就没有最起码的常规处置能力,更不要说应急处置能力了。

我还质疑,警察的强制力难道在此刻烟消云散了?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高铁技术堪称一流,可管理水平缘何却成了末流。这样的企业如果不严重亏损,那真是天理难容。

不久前媒体披露,北京至天津动车上,乘客李某买了二等无座票,却非要坐在一等座上。列车员劝阻无效,刘某因看不惯李某无理取闹的行为,便见义勇为,动手教训了他,造成了霸座乘客李某眼部轻伤。最终刘某被判4个月拘役(缓刑)、罚款6万。我写了条微评:如果是现在,也许会被授予“见义勇为奖”。

仔细看这则新闻,原来是小伙挺身而出打了这名“霸座男”,但不巧打在其眼睛上,导致最终经司法鉴定为一级轻伤,伤害程度仅次于重伤害了,按照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虽然没有认定其行为是见义勇为,应该免于法律制裁,但从“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个判决结果看,显然是考虑了其制止“霸座”的正义性,从而做出从轻的判决。

我认为这样的判决还是相对公正的。总不能因为对方“霸座”的非正义性,我们就可以用非正义的暴力方式加以制止? 

但我们同时应该注意到,如果列车员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让乘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也就不会有刘某的“见义勇为”了。在这里,铁路方显然过于软弱了。

因为铁路部门在维护乘客合法权利、遏制违法“霸座”方面相当不力,连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都看不下去了。他说,高铁霸座、飞机上霸座、城市流浪犬治理问题,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其实,如果铁路部门对每一起“霸座”行为都是“零容忍”,特别是对占据他人座位,或占据高档次座位,经“劝离”仍不离开的,一律实施治安拘留,即效仿“醉驾入刑”,铁路公安也来一个“霸座拘留”,只需要很短的时间,我想“霸座”现象就会绝迹。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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