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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举报丈夫“收药品回扣”,百分百没骗人

杨八里 周蓬安谈医改 2019-07-08

周蓬安:举报丈夫“收药品回扣”,百分百没骗人

今日,河南女子白雪(化名)称,其丈夫季锋为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放射介入科在职医生,于2012年被该院作为人才引进,其间有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的行为。白雪称,201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在家中发现了丈夫收受回扣的清单,得知了其长期收受医药代表回扣的情况。“每月下旬,医药代表统计好金额,把现金及药品回扣清单装进信封交给季锋,一个月能达到一万多元至两万多元。”(5月23日《新京报》)

以前评论妻子举报丈夫贪腐的新闻,我一般会很含蓄地称“相信真实性大于51%”,再大胆一点最多也就只敢说“相信真实性99%”,毕竟这个社会还有“栽赃”二字。但今天,对于妻子举报身为医生的丈夫“收药品回扣”,我可以毫无顾忌地评论“百分百没骗人”。

即使没有白雪“有图有真相”的举报材料,我也不担心季锋敢与我对簿公堂。我之所以底气十足地这么写,就因为中国医生“收药品回扣”属于普遍现象,甚至可以说就是规矩。虽然不敢说开药的医生百分百收取过“回扣”,但收取过药品“回扣”的开药医生占比肯定大于九成。那么,对于这个群体中被妻子举报的季锋,绝对不可能被“栽赃”了。

不过,白雪举报丈夫“收药品回扣”,也并非出于义举,而仅仅因为其丈夫“出轨并要求自己与其离婚,已将她诉致法院”,这才通过举报来出气。笔者虽然一直反对“告密文化”,但却非常支持夫妻反目成仇后,受害一方奋起反击,举报对方的不法行为,尤其是其丈夫季锋“收药品回扣”的行为,更是导致很多患者因看不起病而“等死”;医生为了多拿“回扣”,还会不惜开“大处方”,都是极为缺德的。笔者一直认为,医生“收药品回扣”行为,是“既谋财,又害命”,绝对丧德。仅就这一点看,白雪举报具有天然的正义性。

几天前,“海南一医生举报自己吃回扣”劲爆网络。该新闻说的是,海南万宁市和乐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华生(化名)反映,包括他自己在内,该院很多医生存在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卫生院管理层却对此视而不见,甚至有可能也参与其中。“我开药少,平均每月拿到的回扣在1000元左右。”除了实名举报信,华生称还留下了自己此前收受回扣的清单作为“证据”。

笔者曾就此评论:这位医生应该是良心未泯,我相信这样的医生还有很多。他们在收取“回扣”的时候,其实心理是挣扎的。不仅仅因为心灵深处觉得这么干太缺德,更是慑于法律的威严,担心一旦“东窗事发”,纪检监察部门找上门来,扣上一个受贿罪,那就不但大学白读了,还会身陷囹圄,让子女在同学、同事面前抬不起头来。

这位医生在举报材料中称“包括他自己在内,该院很多医生存在收受药商回扣的情况,卫生院管理层却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甚至有可能也参与其中。”差点把我给逗乐了。哪有举报材料还写得那么温柔的?我可以武断地告诉你,卫生院管理层绝对不是“有可能也参与其中”,应该是“肯定参与其中”了,因为这是医疗行业的铁规矩。

毕竟是基层卫生院,回扣率仅为10%-15%,每月回扣也只能拿到1000来块钱。如果是在三甲医院,回扣率达到30%-40%,而且病源络绎不绝,每个月回扣就有好几万了。我相信反腐机构不会忘了这个行当。这或许是等经济下滑,财政捉襟见肘时,再对这一块“动刀子”,然后财政也就有钱花了。

有不少或许是医生的网友,也有一些医学院的学生,有个非常不好的思维,他们认为目前医生待遇太低,必须通过收取“红包”和药品“回扣”,让自己的收入高起来,才能体现医生的价值。这个观点如果成立,那穷人盗窃富人财富也就没有道德亏欠,更不违法了。

网友(@闫-圆眼)就给我留言:某种程度上,回扣是对医生劳动价值的补偿。倘若没有回扣,医生现有工资真对不住他们的劳动。如果痛恨回扣,就要推动医生工资改革,接受医生工资高于社平收入,并且是远远高于。改潜规则为明规则。

推动医生薪酬改革确实非常需要。医生确实是非常辛苦的职业,五年本科、三甲医院研究生起步的医生,理应得到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待遇。而实际情况是,目前医生的待遇也并不是很差。拿城镇职工人均年收入约5万左右的本地来说,几家三甲医院医生的人均年收入早就超过20万了,即使一般有编制的护士,收入恐怕也差不多这个数字。当然,一些专家级的医生、护士,这个收入并不高,但对于那些整天“混日子”的庸医来说,根本就不应该拿这么多钱。

妻子举报丈夫“收药品回扣”一事,希望不仅仅是医院展开调查,当地监察部门更应该主动介入。“一个月能达到一万多元至两万多元”不是一个小数字,几个月就够受贿罪立案标准了。对于这种公开的举报,郑州市监察部门不应该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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