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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杀妻案”是小概率事件,“恐婚”毫无必要

杨八里 周蓬安的公号 2020-08-22


周蓬安:“杀妻案”是小概率事件,“恐婚”毫无必要

7月20日,安岳警方接到一屈姓男子报警,称其妻子于7月19日失踪。接警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报案人屈某某(男,30岁,四川省安岳县人,现居住在安岳县岳阳镇某小区)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25日,警方将屈某某控制。经审查,嫌疑人屈某某如实供述了“2020年7月19日凌晨,趁妻子方某某(女,27岁,云南省曲靖市人)熟睡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7月27日《新京报》)



又是一起“杀妻案”,又是趁妻子熟睡作案,无疑又是分尸抛尸(屈某某曾拖黑色行李箱出门),又是假装与自己无关而报案。看照片,这应该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四口之家”,而且是一个“儿女双全”的四口之家。大家一定很难理解,这“畜生”即使仅仅为孩子们的未来着想,对孩子们的妈妈也下不了毒手啊。这将给孩子终身造成怎样的心理阴影?只有畜生才会如此不顾及孩子们的感情。

由于杭州“杀妻分尸案”刚刚被侦破,人们很容易将这两起案件联系起来。比如屈某某行凶是否受了杭州“杀妻分尸案”的“启发”?如果杭州这个案子早几天侦破了,屈某某会不会因此产生巨大的威慑,而不会决定杀妻子?

今天中午,我在参与#报道恶性事件会引发模仿犯罪吗#话题时写了一条微评:报道典型案件确实有可能起到诱导犯罪的负面效果。但同时,报道典型案件的威慑作用也不可小觑。如杭州这个“杀妻案”,嫌犯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结果还是没有逃过现代侦破手段的追踪,这个对那些企图“杀妻”的渣渣们,就只有威慑作用,而不会产生诱导效果。如果破不了案,可能诱导作用就大了。

其实,大家凭常识判断,都会认可“妻子莫名其妙失踪或被害,丈夫通常会被认为是第一嫌疑人”。警方当然也会寻此方向侦破案件。而在监控几乎无处不在的当今城镇,一个人莫名其妙失踪,这是不可能的,除非相当长的时间没人发现,监控内容被覆盖。如果再加上公安的现代刑侦手段,这类案件虽不能说“命案必破”,但绝大多数都是能破案的。所以夫妻之间如果过不到一块去,那就好聚好散,如此“枕边行凶”不但害了妻子、害了子女,也同样害了自己,绝对不值得去做,更绝对不应该去做。做这种事的,都是“畜生”,都是“人渣”。

从媒体披露的资料看,杭州“杀妻分尸案”这对夫妻,家庭关系可以说相当复杂,两人都是“二婚”,两人再婚前都有自己的孩子,而且孩子都长大了,其中被害人的女儿已经结婚,而“畜男”许某某的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估计还没有自己的房子。

许某某应该是股市上亏了钱,找妻子要钱又没好脸,然后迁怒于妻子,后来可能是觊觎女方的财产,想将目前正在装潢的一套房子给自己与前妻生的儿子作为婚房,受害人不答应,因此出此恶招。他的如意算盘是,妻子一旦离世,自己就可以顺理成章地继承这套房子,然后理直气壮地给自己与前妻生的儿子做新婚房。

而四川“安岳杀妻案”就更加奇怪了。受害人27岁,与这名“渣男”应该是初婚;且受害人是云南人,名下应该没有什么财产可图。这就奇怪了,如果过不到一起去,可以正常离婚啊,何必杀对方?要知道,这样的结果是两个孩子不仅仅永远失去母亲,也将大概率永远失去父亲。

中午看到《杭州杀妻嫌犯弟弟对孩子监护发声:愿承担,也是哥哥的意思》一文后,我也写下了一段留言:看了留言很痛心!刚刚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还在为这位年仅11岁的小女孩而庆幸,毕竟亲属都愿意抚养她。但看了下网友的留言,更多的却是认为几家又在争夺小女孩的财产。我相信凶犯许某某和受害人来某某的财产,会按照法律分割,绝大多数归这位11岁小女孩所有。可叹!我们这个社会怎么会变得如此猜疑?

我再来补充一点,也希望借此提醒一下法官。那就是许某某和来某某的共同财产,许某某与前妻所生的儿子未必就应该能得到继承。因为许某某杀死了来某某,理应对来某某亲属承担赔偿义务,其应该分得的资产,应该首先赔偿受害人亲属。

此外,建议这位11小女孩的抚养权,归其同母异父的姐姐,如果她姐姐愿意的话。杀妻嫌犯弟弟所说许某某的意思,那就是个“屁”。

这两个恶性案件让人们“唏嘘”不已的是,两口子晚上还好好地睡在一张床上,一夜之间就“阴阳两隔”,而且这种“阴阳两隔”竟是其中一人恶意制造出来的,甚至这个“畜生”在睡前还对你甜言蜜语。

这就衍生出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结婚率持续下降的今天,因为连续两起恶性“杀妻案”被曝光,或许会让更多的女性“恐婚”。在此我要说的是,这种案件毕竟非常特殊,相比较中国14亿人口来说,更是概率极小的个案,而且这种“杀妻案”甚至“杀父案”也是自古就有,只是因为互联网的“爆炸性传播”功能,让这两个案子的负面效应放大。如果在资讯不够发达的年代,其影响力估计都很难突破县域,绝对不可能在杭州“杀妻分尸案”热议档口,能听到四川的“安岳杀妻案”。

因此我要劝大家,年轻人该结婚还是要结婚,该寻找幸福还是要大胆地去追求,不要受到这些恶性个案的影响。要知道,我们身边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成为杀人犯的,我们不能因噎废食,难道因为交通事故频发,就不开车上路了?

但同时,我也要奉劝那些等待结婚的女孩子们,不要被对方恋爱时的甜言蜜语所迷惑,也不要被他“保护”你时的感动而迷失了判断方向,有些男人是坚决不能嫁的。

比如有暴力倾向的绝对不能嫁。杭州“畜男”许某某的前妻曾与好友张女士通话,告诉她自己打算离婚。说许某某掐了她的脖子,给她掐得半死不活。并且曾威胁前妻,如果不同意离婚的话,命都要没有的。

许某某或许是为了来某某而威胁前妻离婚,来某某当初或许还很感动,但最终还是成为受害人。对于这种无法无天的人,千万不能嫁。

许某某真是说到做到。话题#杭州杀妻嫌犯前妻闺蜜之女死亡旧案#称:得知许国利是来惠利遇害的重要嫌犯后,许某某前妻的闺蜜刘女士联想到自己女儿的案子。当天中午午饭后,她与朋友上街购物,家中只有女儿一人,晚上回到家后,发现女儿躺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已经死亡。女儿脖子右侧处有一道口子,而当时的房间门窗均无破损痕迹。

这是一起18年前未破的悬案,人们怀疑也是许国利干的。只是因为那时候没有今天的监控装置,也没有今天先进的科技手段,因此变成了悬案,许国利才会这么大胆,以为上次没被发现,这次也会没事。

除了有暴力倾向的男人不能嫁以外,还有就是行为怪异的男人也绝对不能嫁。这种人一般有精神疾病,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犯病,而且杀死人还不一定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还有就是“阴黢黢”的男人也不能嫁。这种人整天算计他人,特别喜欢“占便宜”,他算来算去,总有一天也会算到你的头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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