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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等7区县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网信重庆 2020-09-03



通告|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截至2020年2月5日24时,江北区发现18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通告已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的16例患者活动轨迹,寻找可能接触者。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同一车厢火车、同一航班飞机、同一时点同一地点就餐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请尽快与江北区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3-67850346。请上述时间段有可能与患者接触的市民朋友,居家不要外出,严格实行分餐制,尽量单人单间居住,如条件不允许,则务必保持1米以上距离,做好通风消毒,与家人共同做好隔离防护。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一定能战胜疫情!


(一)陈某某,女,65岁,现居江北区渝北三村6-13号龙湖枫香庭小区。1月15日发病,1月25日确诊。患者共同居住的家属4人,已有1人确诊。1月13日从广西桂林乘坐动车D1794(3号车厢)到重庆西客站,由其丈夫驾车接回家。14日-17日搭乘同事车辆到上清寺上下班。15日下午到渝中区一段民安园看望同学。16日、18日曾到渝中区解放碑英利国际购物,17日上午到两江新区九曲河小区附近门市,19-20日乘同事车上班,下午乘公交车461路返回。16日至20日每天从家步行到健身中心锻炼,时间为19时至20时。1月21日乘坐公交到大渡口某公司办事,1月24日乘出租车从家到市红十字会医院看病,1月25日被确诊。


(二)唐某某,女,70岁,现居江北区渝北三村6-13号龙湖枫香庭小区。1月18日发病,1月25日确诊。16日20:45乘坐航班CA3643从武汉返渝,乘坐轻轨10号线,在北站南广场站换乘3号线在观音桥站下车回家。1月17日下午从江北坐461公交(小什字站下车)到渝中区解放碑逛街,后在小什字站乘坐461公交回家。18日上午,乘坐461公交车(小什字站下车)到重庆市人民医院中山院区。1月19日8时50分乘坐461公交车到小什字站去中山医院看病。16时左右乘坐网约车到南岸滨江路蓝杨风味庄吃饭。1月20日上午乘坐461到小什字站去中山院区看病,中午到江北区观音桥北城天街遇东岚餐厅参加同学聚会,1月21日中午,乘公交到江北区保利香雪附近一餐馆参加同学聚会,下午乘公交回家。1月22日,自驾到渝北区空港皮革城,后打车回家。1月23日-25日到江北中医院急诊输液治疗,1月25日下午驾车前往重庆市人民医院中山院区急诊就诊。


(三)彭某,男,39岁,现居江北区健安路30号南桥寺聚慧雅苑小区。1月24日发病,1月26日确诊。1月20日,乘坐D2259动车从湖北荆州回重庆,座位号:009F。1月21日,自驾到长寿盛世桃源小区附近公墓上坟,下午返渝后步行至江北区国奥村二期1单元1楼麻将馆、渝生元老火锅、第九城网咖进行同学聚会。1月22日凌晨1点和余某某一起坐出租车回家。中午从聚慧雅苑自驾去亲戚家(渝北区华怡路23号景馨苑)后共同前往重庆自然博物馆。1月24日中午自驾到亲戚家团年,次日(25日)凌晨返回。1月25日,自驾去亲戚家聚餐,后在母亲陪同下自驾前往市红十字会医院(江北区人民医院)就诊。


(四)肖某某,男,68岁,现居江北区红土地100号。1月26日发病,1月27日确诊。1月20日11:00在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遇东岚餐厅与江北区确诊病例唐某某参加同学聚会,餐后前往江北区北城天街嘉乐汇购物公园旁的重庆院子参观游玩,15时左右,走路到观音桥泰兴电脑城,16时左右在观音桥乘坐638公交车回家。1月21日上午乘坐638路往返建新北路电脑城,1月22日,在红土地轻轨站乘坐轻轨10号线至重庆北站南广场站换乘3号线到金渝站附近的红酒广场购物,并原路返回。1月23日乘坐141路公交车到渝中区解放西路骨科医院看病后,原路返回,返回后至26日居家未外出。


(五)李某某,男,38岁,现居江北区五江路18号光华龙都小区。1月24日发病,28日确诊。1月21日下午与江北区确诊病例彭某在国奥村聚餐,22日1时乘坐出租车回家,22日上午在五里店华润万家超市购物,22日下午四点自驾到巴南某单位上夜班;23日早坐巴南至长寿的单位通勤车,长寿长江大桥北桥头换乘104公交车至关口临时住所,16:00乘坐104路公交车至三角碑处,换乘105公交车至江南,再乘坐单位通勤车至巴南某单位上班;24日早上下班后自驾回家,25日在家中。26日自驾上班,下班后乘坐本单位通勤车至长寿下三角碑处下车,乘坐104公交车至关口临时住所。27日至长寿区中医院隔离治疗。


(六)袁某,男,38岁,现居江北区国惠路15号农场国奥村3期。1月25日发病,1月29日确诊。1月21日下午与江北区确诊病例彭某在国奥村聚餐,同一桌进餐,22日在家未出门,23日晚前往加油站加油,24日自驾至长寿上坟,中午和亲戚在万户侯汤锅吃团年饭,晚开车回四川省渠县家中聚餐,25号-28号在岳父家休息,28日下午开车前往重庆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詹某,女,46岁,现居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招商江湾城小区。1月26日发病,1月30日确诊。患者共同居住的家属2人(女儿龚某某、丈夫龚某某),女儿龚某某已确诊。患者一家三口于1月22日自驾到湖北随州,1月26日自驾返回重庆家中,27日在家未出门。1月28日一家三口自驾到渝中区和平药房(大同路店)买药,去新世纪百货(解放碑商都店)、重百超市(临江店)买菜,随后到巴渝世家打扫卫生。1月29日中午与家人自驾到重医附一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龚某某,女,20岁,现居江北区北滨一路363号招商江湾城小区。1月27日发病,1月30日确诊。患者共同居住的家属2人(父亲龚某某、母亲詹某),母亲詹某已确诊。患者与父母于1月22日自驾到湖北随州,1月26日自驾返回重庆家中,27日在家未出门。1月28日一家三口自驾到渝中区和平药房(大同路店)买药,去新世纪百货(解放碑商都店)、重百超市(临江店)买菜,随后到巴渝世家打扫卫生。1月29日中午与家人自驾到重医附一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鲍某某,男,65岁,现居江北区北城3路65号融景城丽苑小区。1月28日发病,1月30日确诊。1月19日乘坐CZ3643航班从武汉返渝,返渝后自行居家隔离。1月30日上午10点左右,通过滴滴软件打车至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十)余某某,女,38岁,现居江北区盘溪路266号南桥寺维丰南桥小区。1月25日发病,1月29日确诊。2020年1月21日下午6时与江北区确诊病例在国奥村居民楼1楼麻将馆、渝生元老火锅、第九城网咖进行同学聚会,1月22日凌晨1点与其乘出租车返家。1月22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曾到SM广场星巴克,1月23日下午15点左右,在南桥寺中医院站乘545路公交车到微电园站,后转249路公交车到陈家桥学府悦园其亲戚家直至1月27日上午。1月27日下午13点30分左右乘295路公交车到微电园站后打出租车回家,后未离开家。1月30日下午玉带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其带至重庆市中医院发热门诊。


(十一)贺某,女,38岁,现居江北区大石坝街道下石门253号。1月27日发病,1月31日确诊。患者共同居住的家属3人,已有1人确诊。1月13日患者与一名1月13日从湖北省襄阳市回渝同事同室工作,同桌吃饭,中间未采取防护性措施。1月13日至22日期间均自驾车上下班(其中21日下午曾从上班地点步行至北城天街天街某理发店做头发),1月23日在家未外出,1月24日至26日与家人自驾云南,1月26日6点左右自驾回渝,1月27日在家未外出,1月28日自驾与六名朋友在渝北区两路街道一碗水附近的鱼庄见面聚餐,1月29日上午自驾前往重庆市中医院就诊。


(十二)张某某,男,51岁,现居江北区海尔路鲁能星城小区八街区。1月28日发病,2月1日确诊。1月19日下午15:00左右乘坐飞机(CZ2830)从武汉返回重庆,后乘坐单位车回家,1月20日至22日期间,到其工作单位正常上班,期间曾到过渝中区某单位及渝中区星河商务大厦,外出以私家车或单位车辆为主。1月23日至30日,主要居家,23日及27日在鲁能重百超市买生活用品;1月30日由其妻子自驾送到江北区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由救护车转至市红十字会医院。


(十三)王某某,女,35岁,现居江北区中海北滨一号天赋花园小区。1月30日发病,2月1日确诊。1月21日乘飞机(西部航空PN6220)从武汉至重庆,16时从机场由其父亲自驾接回家。回家后一直在家,未外出,未与家人以外人员接触。1月31日晚,由其父亲自驾前往重庆市第四人民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就诊。


(十四)丁某某,女,63岁,现居江北区大石坝街道下石门253号。2月1日发病,2月2日确诊。患者共同居住的家属3人,已有1人确诊。发病前3天患者居家隔离,未外出。2月1日,由救护车接诊至市红十字会医院。


(十五)常某某,男,33岁,现居江北区兴竹路鹏润蓝海C区,1月22日发病,2月2日确诊。1月20日乘坐D2251次高铁(03车厢04F座)从武汉回渝。期间,1月23日、28日、29日、30日乘坐网约车前往市红十字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余居家未出门,2月1日11:40从家中乘坐出租车前往市红十字会医院发热门诊。


(十六)孙某某,男,68岁,现居江北区渝北三村6-13号龙湖枫香庭小区。1月31日发病,2月2日确诊。为江北区确诊病例陈某某密切接触者。发病前一周居家隔离。



通告|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2020年2月6日,綦江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现确诊病例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立即对所涉及的场所进行了严格的终末消毒,督促指导社区做好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与病例有关的密切接触者已送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现将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病例14周某某,女,28岁(确诊病例11张某的妻子),现居住在綦江区文龙街道普惠尚城名都。行动轨迹如下: 1月22日晚在其父家中(綦江区文龙街道文龙街)家庭聚餐,同餐人员有确诊患者; 1月24日携家属4人自行驾车到贵阳市云岩区黔灵镇茶店村,1月25日返回綦江家中; 1月26日12时左右同其丈夫自行驾车到万达广场永辉超市购物,随后回到家中; 1月30日携亲属8人自驾到綦江区文龙街道东五村梅子垭水库兜风; 1月31日至2月5日在家中居家医学观察; 2月5日晚由綦江区人民医院派专用救护车接至区人民医院入院排查; 2月6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如果曾经与病例发生密切接触的情况,请尽快与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23-48662086)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配合当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流调工作。 2.居家隔离期间(自行隔离14天),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多开窗通风,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尽量减少与家庭成员的接触,生活用品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避免交叉感染。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 3.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疾病流行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的地方,避免在公众场所长时间停留,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不聚会、不聚餐、外出必需佩戴好口罩。



通告|黔江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截至2020年2月6日12:00,黔江区发现2例确诊病例,现寻找可能接触者,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同一车厢火车、同一航班飞机、同一时点同一地点就餐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都请主动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


病例1



病例2:



截至2月5日24时,黔江区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涉及2个小区(正阳街道天生湖万丽城、石会镇黎明村7组)。发现确诊病例后,疾控部门已立即对所涉及的小区(场所)进行了严格的终末消毒,督促指导社区(村)和物业做好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与病例有关的密切接触者已送指定场所医学观察。 希望大家不要恐慌,也不要太在意所在小区(场所)有没有病例。有病例和没有病例的小区(场所)都应该做好防控工作。即使没有病例的小区(场所),也要做好个人防护。



通告|潼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2020年2月5日,潼南区发现3例确诊病例,现寻找可能接触者,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同一车厢火车、同一航班飞机、同一时点同一地点就餐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都请主动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


2月6日12时—24时,潼南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3例。
第11例,秦某丽,女,42岁,乡村基上清寺店(中昂世纪环岛)员工,现居潼南区古溪镇狮桥村,2月5日在集中医学观察点医学观察,2月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在潼南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第12例,文某,男,11岁,是第10例确诊病例文某兵儿子;第13例,裴某菊,女,45岁,是第10例确诊病例文某兵妻子。以上2例患者均居住在潼南区梓潼街道健能绿都小区,2月4日在集中医学观察点医学观察,2月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在潼南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请上述3例患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走动,同时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接受专业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防控指导。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潼南区疾控中心:44551189



通告|荣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2020年2月7日,荣昌区发现8例确诊病例,现寻找可能接触者,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与病例同乘一辆汽车、同一时点同一地点就餐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都请主动与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


病例1周某



病例2、3、4贺某某及范某海、范某方



病例6、7 程某某及赵某某



病例5、8 王某某及张某某



通告|垫江县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2020年 2月5日我县发现3例确诊病例,目前均在丰都县人民医院隔离病区进行隔离治疗,现寻找可能接触者。

 

截至2月6日12:00,垫江县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7例(新增1例)。其中,桂阳街道7例,砚台镇1例,普顺镇2例,黄沙镇3例,坪山镇2例,曹回镇2例。治愈病例1例。


病例1,高某,女,现居桂阳街道多泓上城。患者于2020年1月19日8:16从汉口乘坐动车D4183(16车10C号)至长寿北换乘G8712(8车13D)回到垫江高铁站(15:54),其父亲开车接她回家。1月20日发病,1月21日8:10左右其父送去县医院就诊(其父开车)隔离治疗,并于1月2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2,胡某,男,现居垫江县砚台镇白云村。1月14日从武汉自驾返垫,1月15日上午自驾车到砚台镇白云村1组外婆家后下午自驾车回家,1月16日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17日上午自驾车到黄桷农贸市场买菜,1月18日上午自驾到砚台镇砚台村村医(李清文)处开药后自行离开回家,病情无好转,1月19日无外出,1月20日23:00自驾车到砚台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后自行离开回家,1月21日上午8:00自驾车到砚台镇卫生院复诊后,转诊至县人民医院,1月2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3,向某,男,现居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在武汉市汉阳区七里一村社区开牛肉面馆,1月19日自驾车从武汉返回垫江县黄沙镇,1月20日一直在家,1月21日12:00左右自驾车到太平镇永庆村堂妹家中吃午饭后自驾车回家,1月22日到二爸家吃晚餐、1月23日自己家吃午餐,1月24日10:00左右因发热自驾车到高峰镇吴方学诊所进行治疗,治疗后到四爸家吃午餐。由于反复发热,1月25日到垫江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4,周某,男,现居垫江县普顺镇红岩村。1月19日发病,21日15:00左右从武汉自驾回到垫江普顺家中,于1月22日、1月23日8:00-11:00左右两天自驾车到垫江县城陵园路张齐发诊所输液治疗后自行驾车回家,1月24日无外出。1月25日21:00自驾到垫江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5,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南滨师苑小区,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27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6,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盛世华都小区,1月22日、23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7,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盛世华都小区,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8,向某,男,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南滨师苑小区,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0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9,向某,男,现居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0,向某,男,现居垫江县黄沙镇长红居委,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1,陈某,女,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南滨师苑小区,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1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2,叶某,女,现居垫江县普顺镇红岩村,系病例4周某的母亲,自周某返家后一直居家未外出,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2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3,寿某,女,现居垫江县桂阳街道盛世华都小区,1月22日、23日、24日与病例3向某一起家庭聚餐,1月26日被纳入密切接触者在家隔离医学观察,2月3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4,张某,女,现居垫江县坪山镇九龙村7组。1月21日6:30乘坐其丈夫的堂弟陈某某私家车从武汉出发, 18:00左右到达垫江县坪山家中,同车5人,分别是其堂弟一家三口及其丈夫。当晚邻居刘某某、热水器维修师傅来访,1月22日、23日居家无外出。1月24、25日举行家宴,本人无外出,家宴食材由其丈夫于1月23日早上8时自驾摩托在坪山镇农贸市场采购。参加家宴的有其母亲、儿子、儿媳、弟弟、妹妹、妹夫及妹夫儿子。1月26日至2月2日居家无外出,期间只与其丈夫陈某某有接触。患者于1月30日出现流涕,2月2日出现反复发热,期间在家服用自备药品。2月3日晚乘坐其丈夫摩托车到坪山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期间患者及丈夫一直佩戴纱布口罩,到坪山中心卫生院后更换为医用口罩,经坪山中心卫生院初诊后,于2月4日0:30由120车将其转诊至县人民医院。2月4日下午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5,黄某,男,现居曹回镇莲花村7组。返垫前居住在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新路,共同居住的母亲为九龙坡区某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月23日出现头昏症状,1月23日上午自驾车回垫,同车有其母亲、二舅娘及其母亲的朋友。10:00左右到达垫江碧桂园(其母亲的朋友下车后自驾车约11:00到达曹回家中)。中午在其三爸家中就餐,一同进餐的有其三爸一家、二爸及其爸妈,17:00左右,自驾车前往曹回镇乐安村女朋友家中,晚上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一家,22:00左右,自驾车回到自己家中。1月24日中午在家团年,一同就餐的有其三爸一家、其二爸及其爸妈。14:00左右自驾车前往女朋友家中,晚上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一家、其女朋友大爸一家和表哥一家,22:00左右自驾车回到自己家中。1月25日上午自己一家人一同上山烧纸,中午其三爸一家及二爸在其家中就餐,下午及晚上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6日早上8:00左右,自驾车前往女朋友家中,中午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大姑一家、二姑一家和幺姨一家,15:00左右自驾车前往曹家余恋诊所处就诊,期间自己和医生均有佩戴口罩,就诊后自驾车前往其女朋友舅舅家(乐安村7组),晚上一同就餐的有其女朋友大姑一家、二姑一家、幺姨一家。22:00左右自驾车回到自己家中。1月27日11:00自驾车前往女朋友家中接其到自己家中,女朋友短暂停留后回家,下午及晚上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8日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9日上午9:30左右,自驾车与其三妈一起前往长龙接其三妈儿子及其儿子女朋友,回来途中10:50左右,在莲花村卫生室就诊,期间自己和医生均有佩戴口罩,就诊后约11:00到家,下午晚上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30日至2月3日均在家未外出。2月4日下午由120接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6,曾某,女,现居垫江县曹回镇莲花村7组。返垫前居住在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新路,共同居住的儿子黄某2月4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3日从重庆市九龙坡区乘坐其儿子黄某私家车回垫,同车还有二弟媳及其朋友,10:00左右送其朋友到垫江碧桂园,11:00左右到达曹回家中。中午在其丈夫的三弟家中(曹回镇莲花村7组)就餐,一同进餐的有其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14:00左右步行至曹回镇派出所、社保所办事,并到派出所对面的一门市店复印资料。晚上在丈夫的三弟家吃饭,就餐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晚饭后,回自己家。1月24日,中午在自己家吃年饭,就餐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晚上一同进餐的有丈夫、丈夫的三弟一家人、丈夫的二弟。1月25日,曾某外出上坟(曹回镇莲花村7组),同行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丈夫的四弟一家,以及丈夫的幺叔家的部分人员。中午在其丈夫的大堂哥家(曹回镇莲花村7组)吃饭,就餐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丈夫的四弟一家,以及幺叔一家,晚上在丈夫的三弟家吃饭,就餐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晚饭后,回自己家。1月26日,曾某和其丈夫到莲花村4组娘家吃饭,就餐人员有父亲、母亲、大嫂一家、兄弟一家、妹妹家部分人。晚上回到丈夫的三弟家吃饭,就餐人员有丈夫、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晚饭后,回自己家。1月27日和1月28日,全天在丈夫的三弟家吃饭,就餐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晚饭后,回自己家。1月29日,蒋家胜村医进行医学观察,并嘱咐其居家隔离。1月30日,到丈夫的四弟家(曹回镇莲花村7组)吃饭,就餐人员有丈夫、儿子、丈夫的四弟一家、丈夫四弟的丈母娘、丈夫的三弟一家、丈夫的二弟。晚饭后,回自己家。从1月31日到2月5日均在家。2月5日晚上由120接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病例17,陈某,男,现居垫江县坪山镇九龙社区7组。1月21日6:30乘坐堂弟陈某某私家车从武汉出发,18:00左右到达垫江县坪山家中,同车5人,分别是其堂弟一家三口及其妻子。当晚邻居刘某某、热水器维修师傅来访。1月22日居家无外出。1月23日8:00自驾摩托在坪山镇农贸市场采购食材。1月24、25日举行家宴,参加家宴的有其岳母、儿子、儿媳、妻弟、姨妹、姨妹夫及姨侄。1月26日至2月2日居家。2月3日21:00左右自驾摩托车送其妻子张某到坪山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期间和妻子一直佩戴纱布口罩,到坪山中心卫生院后更换为医用口罩。2月4日0:30其妻子由120车转诊至县人民医院。陈某同行到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并对其进行PCR采样检测。20:00,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但无临床症状。2月6日11:00有临床症状,经临床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请上述时间段有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朋友,主动向居住地乡镇政府报告,自觉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与家人共同做好隔离防护。不管您有无症状,请尽快与当地政府取得联系并电话备案。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请记住以下电话号码: 桂阳街道:74501011 黄沙镇政府:74568702 普顺镇政府:74548898 砚台镇政府:74588755 曹回镇政府:74570718 坪山镇政府:74592715



通告|丰都县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活动轨迹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2020年 2月5日我县发现3例确诊病例,目前均在丰都县人民医院隔离病区进行隔离治疗,现寻找可能接触者。   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无论您有无症状,如果您是与以下3例确诊病例同乘一辆汽车、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就餐或从事其它活动等有可能接触的人员,请主动与县疾控中心联系(023—70714147),同时向当地政府或所辖社区报告。
第七例 廖某某:


第八例 李某某:


第九例 蒋某某:


来源:网信重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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