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开始啦!
一、申报时间
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按《2023年全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具体时间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设置为准)组织开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通知附件)。
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分别确定日程安排并对外公布,其中中职教师或技工院校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由各片区评委会确定后对外公布。
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自行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职称申报评审日程安排。
各区县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重庆市区县(自治县)职称改革办公室通讯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通知附件)。
各评委会评审专业范围及联系方式详见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
二、申报范围
(一)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自由职业者、转业择业军队干部。自主择业的军队干部按规定在军队评定或任命取得的有效职称在我市继续使用有效,不需办理确认手续,直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凭据。
(三)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四)市属高等学校自主评审教授、副教授资格的(含有权评审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人员高校教师系列(有研究系列评审权的,含研究系列)的职称申报评审。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以及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六)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特殊人才、博士后研究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和“绿色通道”进行申报,“绿色通道”具体申报时间及条件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支持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职称申报评审专项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23〕211号)要求,多评辅系列职称且同时符合主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人员,年内仍可通过正常渠道申报晋升主系列职称。申报贯通评审工程技术职称的高技能人才,可在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职称申报评审专项或正常渠道中任选其一进行申报,但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参见《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扫码查看)有关要求。对 2022年11月4日《重庆市2022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印发后,新修订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条件,采用过渡期新旧条件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可按就低原则,由申报人自主选择按新文件或旧文件执行,业绩条件原则上按照新条件执行。
扫码查看
《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
(二)数字技术、科学传播、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绿色低碳、网信、应急管理、卫生管理、司法鉴定、船舶等9个新增设立的职称专业将开展首次认定工作,并结合正常申报统筹组织实施,具体条件及申报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申报程序
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原则上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评委会组建单位2023年9月19日前登录系统维护评委会信息并设置2023年评审日程。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教育及卫生系列职称专项网报端口及操作手册,由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
来源:重庆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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