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个人信息保护不力,一公司被梁平区网信办处罚
近日,梁平区属地一公司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未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形,梁平区网信办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存在违反最小范围、必要原则收集个人信息;未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用户信息保护等相关管理制度;存在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形,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梁平区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网信部门的要求立即整改,加强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学习,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切实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下一步,梁平区网信办将严格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履行好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持续加大对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全力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着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来源:网信梁平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内容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