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严禁奥数小升初!违规录取协议一律无效
11月25日,市教委召开中心城区招生工作专题会,学习传达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综合研判当前中心城区招生工作形势,对中小学招生工作再强调、再动员、再部署。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委主任刘宴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傅兵军出席会议,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委副主任江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要认真落实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一是准确把握教育强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办学治校规范度、优质度、贡献度,打造西部领先、全国进位和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二是准确把握教育强市建设的重大任务,持续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切实把教育强市建设愿景图转化为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实景图。三是准确把握教育强市建设的重大问题,深化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违规办学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会议要求
要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认真落实六个方面工作纪律。一是严禁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开展招生,并承诺入读。提前违规签订的录取协议一律无效。任何学校不得以校园开放日、宣传日等名义,对非本校学生组织开展小升初或初升高培优培训,不得以“5+4”“2+4”“入读实验班、特色班”等方式变相掐尖和储备优质生源。二是严禁考试招生。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区域对口划片或摇号招生。摇号招生的义务教育学校,除有政策规定以外,其余招生计划应全部用于区域内摇号招生。不得采取奥数考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形式招收学生,不得以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奖励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三是严禁勾连招生。从严从重查处培训机构与学校勾连招生、违规组织升学考试等严重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任何培训机构承诺或宣传以考试方式择校入学的,一律视为违规行为;其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一律不得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持续增加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读普通高中需求。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五是严禁超范围招生。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分区域联合招生和自主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录取学生。中小学不得假借“随迁子女”名义、承诺解决家长工作等方式挖抢生源。六是严格招生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不得挂靠学籍、非正常迁移学籍、重复建立学籍,禁止“人籍分离、考籍分离”。
会议强调
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教育生态。一是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压实教育部门招生主管责任、职能部门招生协同责任、学校招生主体责任,加强招生工作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加强招生制度改革,修订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研制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工作方案,全面落实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计划按照辖区初三符合条件学生人数平均分配到校,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官微官网,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摇号计划和录取情况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招生监督问责,全面落实《重庆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六项机制》,启动实施违规招生专项治理行动,市教委和各区教育部门公布违规招生举报电话,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中心城区教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基教科负责人,市教委有关处室负责人以及部分优质中学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重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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