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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老农铲死官员后续:“劝拆”VS“强拆”,到底谁在说谎?

2017-03-22 周贵长 法律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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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官方发布:


317日江西赣州老农明经国铲死乡人大主席,第二天认证为江西赣州南康区宣传部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该乡人大主席卓某和4名村干部再次来到村民明某某家,做拆除其“空心房”动员工作(前一天,乡村干部已深入明某某家做‘空心房’拆除动员工作,他明确表示同意拆除)。据初步了解,案发前,现场的乡村干部没有与明某某发生冲突,更没有强拆他家的‘空心房’”。

 


2、外省媒体报导

 

318日,该起事件引发网络舆情。319日下午,重庆晨报上游新闻发文《江西一乡人大主席遭镰铲袭击身亡嫌犯之子:系强拆引》,称江西赣州明经国之子明帮伟向上游新闻记者透露,其父使用镰铲将乡人大主席卓某砍死,是因强拆房屋导致的。明帮伟称,案发时,其父明经国看到有人要强拆房子就跑了出来,因现场双方沟通出现问题导致命案的发生。

目前,明经国的房屋被拆掉了一部分,余下的工程尚处在停工状态。

 

“案发前,政府的人没有来我们家做过拆房的协调和说明,当天来到我们家拆房的时候,我父亲就跑出来拦着不让拆。”明帮伟说,双方情绪就比较激动,“他们告诉我父亲,要是不让拆就送去坐牢。我父亲就生气了,才导致最坏的事情发生了。”

 

3、江西媒体报导

 

320日,江西当地媒体----中国江西网发文《江西赣州一乡干部拆迁遇袭身亡背后:当地全面整治“空心房”》,记者见到了事发当天的目击者之一李某某。提起事发当天的情形,李某某心有余悸。

 

李某某介绍,317日上午,乡人大主席卓宇同村干部一行四人在该村动员“空心房”拆除工作。9时许,卓宇等人到达犯罪嫌疑人明经国的老宅旁。在这个时候,正在打牌的明经国离开牌桌,手中提着一把镰铲与其小儿子明某龙赶到现场,看到自己的老屋旁停放着一台挖掘机,以为施工人员要马上拆除其老屋,于是情绪激动地大声责问道,“为什么今天要拆我的房子?里面都还放有杂物。”在场的卓宇和四名村干部随即对明经国做解释工作,建议他把里面的杂物清理,早点把“空心房”拆除。

 


该文报道称:319日下午,记者在案发现场了解到,施工完成明某炳和明某福的两间猪圈拆除作业的那台挖掘机当天已撤出了现场。犯罪嫌疑人的老屋当天并未拆除。文章同时贴出了一张照片,并标注“未被拆除的是明经国破旧的屋子,占地面积约40平米,堆满了杂物。旁边已被拆除的为村民明某炳和明某福的猪圈。

 

4、律师动态

 

网友和江西维权老律师郭莲辉于320日一早到达南康市看守所,持家属委托等相关手续,要求会见明经国被拒绝,告之会见需经明经国的办案人批准,到刑警大队与办案民警交涉至中午下班,被告之:下午可以会见,下午到南康看守所,又被告之下午领导要提审,不予会见。另外,郭莲辉律师又接到律所主任及司法局的约谈。明经国另一辩护律师刘文华,已于320日到达赣州,将于21日签订委托手续。

 

著名律师陈有西、迟夙生分别通过微博、微信表达对本案的关注。明经国被捕后,刘文华律师,王振宇律师,王才亮律师,何辉新律师,陈以轩律师,龙元富律师等纷纷表示愿意为明经国提供免费辩护,让人感动。

 

江西籍拆迁名律王才亮撰文《南康血案与依法行政》指出:(1)、“空心房”整治缺乏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在199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时才成为法律,对之前的农民宅基地没有溯及力,亦无约束力。而且,法律没有规定对农村中普遍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情况如何处理,基层政府如以此强力拆迁不符合《立法法》第八条和《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以及《行政强制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2)有关政策与法不符。2016718日赣州市现代农业攻坚领导小组印发的《赣州市农村“空心房”整治实施方案》有国土部、江西省政府的文件为依据,但王才亮律师认为这不符合《宪法》第十条、第十三条和《物权法》第十三章的规定。

 

“江西省赣州市召开的《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上领导们讲话以及要求“铁心硬手抓城乡环境整治”、“要全面完成农村“空心房”整治,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缺少法律的强制力。”

 

“以政府强力拆除“空心房”属于行政强制行为,必须要符合《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至于增减挂钩的口号,现国土部长在任山东省长时已经试过了,平度纵火事件已经证明其违法违宪性,相关领导本难辞其咎,遗憾的是没有省部级官员为此负责。江西省之所以还在折腾,与主要领导来自国土部有关。”

 

3)操作层面也未依法行政。当时的全面调查摸底可能尚未完成。但在文件附件中,已罗列出了赣州市2016年度农村“空心房”整治任务表,这样的操作方式显然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

 

在摸底调查尚未完成的情况下,直观的数字目标考核已经沉甸甸地落在了每一位基层干部的头上。这些艰巨的“空心房”拆除任务与矛盾激化后的后果,最终都落在了基层乡镇干部身上。说句实在话,这样的压力就是“逼良为娼”,让基层干部走上绝境。不干不行,恐丢饭碗。干也不行,得罪乡亲亦是祸及自身。一定意义上说,卓某也是上级违法行为的受害者,即使评为“烈士”,也是得不偿失。

 

5、疑问:到底谁在说谎?

 

20日晚,一段疑似明经国大儿子的访问视频和涉案房屋的现场照片在网络流传。明经国的儿子称,当时人大主席并不是“劝拆”,而是在强迁,破坏房屋瓦片时,其父亲出来制止而引发惨剧。在现场,带队的人大主席并未向其父亲或家人出示过任何法律文书。其弟弟拍摄了事发当时的视频,但被有关人士强制删除。他认为这是在毁灭证据。

 

江西网发布的明家老房子照片,拍的非常艺术,其角度非常巧妙了避开了房屋被破坏的部分。网传的全景相片则非常清晰地展示了房子瓦片已被明显破坏,这与明经国儿子向上游新闻的说明以及网传视频中的陈述相一致。

 



南康发布说,当时是“劝拆”,并没有强拆。江西网发出的照片,也试图证明并没有强拆,但明经国的儿子说是强拆,相片也显示房屋的顶部已经遭到严重破坏。这房子上的瓦,到底是谁揭掉的?是挖掘机的破坏,还是明经国的提前准备?

 

既然事发当日乡政府派出的挖掘机在屋主未全部到齐的情况下拆了隔壁的两栋猪圈,那么这个执法过程应当有视频依法记录。本来明经国小儿子拍了视频,但被删除了,那么拆迁方的视频是否可以向社会公布,以还原事件真相?


来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实战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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