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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卖者尽责!《信托公司责任尽职指引》即将落地,明确信托公司尽职边界!

2017-12-26 爱立信 上海信托圈

上海信托圈消息: 一直困扰信托公司的 “尽职尽责”边界问题,即将迎来答案。日前《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已由信托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即将于12月28日12点前提请全员大会表决。一旦通过半数会员表决,《指引》将作为行业自律规则正式生效。

(上海信托圈)

前段时间一行三会推出的资管新规明确提出打破刚性兑付引发了市场剧烈争议!尤其是个人投资者说监管层偏心,说新规是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定的,说信托打破刚兑是站在卖方立场,有失公平性成博弈点!


监管层提出的:卖者尽责,买责自负!那么卖者尽责的边界如何界定呢?


上海信托圈消息:日前《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已由信托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即将提请全员大会审议。


信托业协会要求会员单位将于12月28日12点前进行表决。一旦经全员大会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指引》将作为行业自律规则正式生效。


此《指引》耗时3年,早在2014年《指引》便引发市场关注和期待。 原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4年信托业年会上表示:“下一步要制定信托尽责指引,尽责首先要明责。明了责,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才能更好地履责尽责,进而实现担责问责。”不过相比《信托法》耗时8年才定下来,此指引还算较快。


虽然《信托法》里也有相关规定:“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但是没有一个非常细化和明确的要求。


此次《指引》对信托公司提出了规范和要求,同时对信托公司提供了保障。“今后信托受托行为都要在指引下进行,遵循一个非常细化和明确要求,只要在尽职规范下操作,今后产生纠纷时作为受托人权益也有了法规保障。


《指引》明确 信托公司 尽职边界  


《指引》适用于成为信托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信托公司,要求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应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宗旨。


《指引》起草遵循了:卖者尽职,买者自负!“以现有规则为主,辅助个别创新规则”,“注重普遍适用性”,“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四原则。


上海信托圈了解到《指引》共十章六十二条,包括总则、尽职调查与审批管理、产品营销与信托设立、运营管理、合同规范、终止清算、信息披露、业务创新、自律管理及附则。对信托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出具尽调报告、可行性报告、项目审批、营销原则、产品推介、合同管理制度、信托披露等诸多信息进行明确。


《指引》称,信托公司可委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机构代理推介,但应当建立委托推介授权管理体系,明确准入标准和程序,制定完善内控规范,并与代理机构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及相关风险责任承担和转移方式。


《指引》要求,信托公司将信托产品投资与其它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从而将资金委托给其它机构(受托机构)的,信托公司应对受托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实行名单制管理,明确受托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程序、责任和义务、存续其管理等。信托公司开展通道业务应依法合规,不得开展为其它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指引》还要求信托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专人负责信批,并应妥善保管核心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至信托结束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


目前各相关法律法规对受托人职责、能力都有相当严格的要求,但都相对宏观、中观,不是那么具化。《指引》就是要把原则性规定,通过量化可操作的条款真正落地,让信托公司真正做到:卖者尽职,买者自负。


业内专家表示:从目前信托业出现的一些风险项目来看,通常会出现不同看法,委托人可能认为信托公司对财产管理不善或未按信托目处置信托财产,导致损失;而信托公司会认为是市场风险导致财产损失,根据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由受托人自行承担。一般双方争执不下会由司法进行裁决,而这对司法也提出了较高要求。“法官裁决也是以事实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现在准绳是模糊的,没有一个量化的细则,那么指引出来就是解决这个问题,官司不可能说因为出了指引就不打了,但是在法官裁决时会更加的有法可依。


 一直困扰信托公司的 “尽职尽责”边界问题,即将迎来答案。日前《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已由信托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即将于12月28日12点前提请全员大会表决。一旦通过半数会员表决,《指引》将作为行业自律规则正式生效。


 一直困扰信托公司的 “尽职尽责”边界问题,哪些是受托人管理不当造成损失的?而哪些又不是?具体细化的操作规则以及责任界定?即将迎来答案。


尽责边界明晰、助推打破刚兑  


“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这是市场原则!


但是“风险自担”的原则,不能成为信托公司以及金融机构进行推脱的借口,尤其是在资管新规之后,打破刚兑呼声日益高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对信托公司(受托人)尽职尽责做一个量化界定衡量的规则。


此次即将出台的《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新规,就是要在明确打破刚性兑付的情况下对信托公司有一个约束,对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尽职尽责做个量化界定,对信托资产管理运行过程中有没有过失做一个界定衡量规则,否则打破刚性兑付就很难操作!


刚性兑付或早已打破!


上海信托圈了解:目前很多出现问题的项目兑付方案:保本微利或本金打折        


上海信托网认为:保本微利的方式是信托刚性兑付打破的一个过渡阶段,未来一段时间信托刚性兑付的压力越来越大,保本微利的方式也会越来越流行,一直到完全不能保本的状态出现,正是因为这个潜规则的存在,才使得信托行业持续火爆数年。一旦刚性兑付被打破,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负面影响非常大,不排除有些信托公司即使是兑付的压力很大,也会强忍着实施“刚性兑付”。


刚性兑付的打破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正处在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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