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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信托解决原中江信托遗留延期项目的方案

信托圈内人 上海信托圈 Today

导读:雪松信托解决原中江信托遗留延期项目的方案。按该方案所述,2019年4月22日前延期的项目,近期将全部兑付,包括机构投资人;2019年4月22日后延期的项目,将在一年内全部解决。

(上海信托圈)

2020年5月29日下午,有一份关于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雪松信托)解决原中江信托遗留的延期项目的方案。按该方案所述,2019年4月22日前延期的项目近期将全部兑付包括机构投资人2019年4月22日后延期的项目将在一年内全部解决

1、2019年4月22日之前的个人投资人已经兑付,遗留未解决的机构投资人前不久也签署了解决协议。

2、去年2019年4月22日之后的风险项目会在项目到期后,一年内解决。其中大部分可以全部收回。

(1)项目到期后,一年内催收回本金利息分配给投资人;

(2)项目到期后,一年内没有催收回来,雪松指定第三方受让客户信托份额,兑付本息。

3、处置方案和时间节点分三步:

(1)2019年4月22日至去年年底到期的会在今年内兑付

(2)今年一季度到期的会在明年一季度兑付

(3)今年一季度以后到期的会在项目到期后一年内兑付

利息雪松信托会支付到合同到期日期,向融资方催收回来的延期利息,也会支付给投资人。

据了解,这次的方案是由雪松信托副总裁李楠总主持会议讨论通过的,是和监管部门沟通后达成的一致解决方案。由于不是官方公布真实性还有待证实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

先不论该方案的真实性,我们该如何看待该方案呢?

1.平均延期时限约为1年

从方案中可以看出,2019年4月22日至去年年底到期的会在今年兑付,2020年到期的会在1年内兑付,平均延期时限约为1年,和“422”前违约的项目相比,1年不算长。自2017年底中江信托爆雷开始,至2019年4月22日签订收益权转让协议,再至2020年1月22日基本完成兑付,延期最长的项目跨越了2年多,最短的也有10个月,平均延期18个月,其中不乏各种WQ活动。对比此前延期的项目,1年内全部解决较为合理。

2.机构投资者的兑付问题

鉴于上次机构投资者出现的“尴尬”局面,本次若能按方案执行,机构投资者尤其需要重点追踪雪松信托的协议签署、本息兑付问题,“吃一堑,长一智”。

3.需以官方公告方式确定

在2019年4月22日,雪松控股与投资者现场交流沟通,发布了《敬告投资者书》,随后,雪松信托官网也公告了这一消息。雪松信托在巨大舆论监督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22日前基本完成兑付。关于本次项目兑付的消息,也应当由官方渠道通知,非官方渠道的消息不可信,后面也容易扯皮。

4.“422”前的自然人投资者真的全部解决了?

据信托圈内人了解,“422”前的问题并未彻底解决。据有关投资者提供的材料,原中江信托发行过同一项目的2年、3年期,其中2年期的在“422”之前,3年期的在“422”之后,利息均在“422”之前延期。

在2019年5月和2020年1月,雪松信托分别和3年期的投资者先后签署了收益权转让协议、受益权转让协议,按协议内容,雪松信托应当于2020年1月22日前兑付本息。

但是,直到现在,投资者也没有收到应有的本息,包括不限于以下项目:银象350号、银象402号金海马12号、金鹤276、金马430等。

按信托合同约定,项目利息延期,即为项目违约,应当提前终止信托计划,以上项目在“422”前已构成实质性违约,应当算在“422”前的。

并且投资者也已经与雪松信托签署了相关转让协议,现在赖账,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雪松信托应当立即解决这些已经签署过受益权转让协议的投资者的本息,否则,再签署新的协议,信誉度也会大打折扣,投资者不会认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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